但是,就是这位醉心于花草之中的孩子,多年后成为了生物学家,创立了着名的“进化论”。他就是达尔文。
故事中的哲理:一个人总会有自己的兴趣,兴趣就是最佳的发展方向,也是最好的老师。一个人能够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是人生的一大幸事,不仅会拥有快乐,还会在快乐中走向成功。
傻瓜是怎样成为大师的
(不要盲目地追随别人的言行)
在一个城市里,住着一个傻瓜,他为大家都把他看成傻瓜而感到很苦恼。有一天,一位专门为人解答人生困境的智者,来到这座城市,傻瓜便跑来向智者求助。
“你有什么生命的困境呢?”智者问。
“我不喜欢别人把我看成傻瓜,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别人把我看成是聪明人呢?”傻瓜说。
“这非常简单,从现在开始,不管任何事情,你都给予最多最无理的批评,特别是对那些美好的事情加以批评,七天以后,大家都会认为你是聪明人了。”
“就这么简单吗?那我该怎么做呢?”
“例如,若有人说:‘今晚的月色很美!’你就立刻加以批评,直到别人相信月色对人生无用为止。若有人说:‘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爱!’你也立刻加以批评,直到别人相信爱对人生一点也不重要。若有人说:‘这本书写得很好!’你仍然立即加以批评,直到别人相信人生根本不需要书。这样,你懂了吗?”
“懂了!懂了!”
傻瓜说:“但是只要这么简单,人就会相信我不是傻瓜吗?”
“相信我!我会在这里停留七天,七天之后你来,我保证别人不管你的内在是不是傻瓜,他们都会认为你是聪明人了。”
傻瓜就按照智者教导的去做了,他不论听到任何事情,总是立刻跳起来批评,把他所知道的所有非理性的字眼都倾吐出来,直到别人相信他才停止。
七天之后,傻瓜回来探望智者,他的后面跟随着一千多个门徒,对他毕恭毕敬,并且称呼他为“大师”。
就这样,一个傻瓜有了众多的追随者,而这些追随者也成了傻瓜。
故事中的哲理:有些话表面上听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却是经不起推敲的。不要被某些人的话所迷惑,更不要人云亦云。我们要学会静心,少发议论;要学会独立思考,不在表面的评论中打转;要透过现象看见事物背后的真相。
不值得为一些事生气
古时,有一个妇人,特别喜欢为一些琐碎的小事生气。
她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便去求一位高僧为自己谈禅说道,开阔心胸。
高僧听了她的讲述,一言不发地把她领到一座禅房中,把门锁上后就离去了。
妇人气得跳脚大骂。骂了很久,高僧也不理会。妇人又开始哀求,高僧仍想没听见一样。妇人终于沉默了。高僧来到门外,问她:“你还生气吗?”
妇人说:“我只为我自己生气,我怎么会到这地方来受这份罪。”
“连自己都不原谅的人怎么能心如止水?”高僧拂袖而去。过了一会儿,高僧又问她:“还生气吗?”
“不生气了。”妇人说。
高僧问:“为什么?”
妇人回答道:“气也没有办法。”
“你的气并未消逝,还压在心里,爆发后将会更加剧烈。”高僧又离开了。
高僧第三次来到门前,妇人告诉他:“我不生气了,因为不值得气。”
“还知道值不值得,可见心中还有衡量,还是有气根。”高僧笑道。
当高僧的身影迎着夕阳立在门外时,妇人问高僧:“大师,什么是气?”
高僧将手中的茶水倾洒于地。妇人看了良久,终于领悟了其中的道理,向大师道谢后离去。
故事中的哲理:气是别人吐出而你却接到口里的那种东西,你吞下便会反胃,你不理它时,它会离你远去。生气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人生的幸福和快乐尚且享受不尽,我们又怎么能浪费时间去生气呢?
秃鹰和羚羊之死(感谢我们的对手和敌人)
1996年世界爱鸟日这一天,芬兰维多利亚国家公园应广大市民的要求,放飞了一只在笼子里关了4年的秃鹰。
时隔3日,当那些爱鸟者们还在为自己的善举津津乐道时,一位游客在距公园不远处的一片小树林里发现了这只秃鹰的尸体。解剖发现,秃鹰死于饥饿。
秃鹰本来是一种十分凶悍的鸟,甚至可与美洲豹争食。然而它由于在笼子里关得太久,远离天敌,结果失去了生存能力。
无独有偶。一位动物学家在考察生活于非洲奥兰洽河两岸的动物时,注意到河东岸和河西岸的羚羊大不一样,前者繁殖能力比后者更强,而且奔跑的速度比后者每分钟要快13米。
他感到十分奇怪,既然环境和食物都相同,何以差别如此之大?
为了能解开其中之谜,动物学家和当地的动物保护协会进行了一项实验:在两岸分别捉10只羚羊送到对岸生活。结果送到西岸的羚羊发展到14只,而送到东岸的羚羊只剩下了3只,另外7只被狼吃掉了。
谜底终于被揭开。
原来,东岸的羚羊之所以身体强健,只因为它们附近居住着一个狼群,这使羚羊天天处在一个“竞争氛围”中,为了生存下去,它们变得越来越有“战斗力”;而西岸的羚羊长得弱不禁风,恰恰就是因为缺少天敌,而生存压力差。
故事中的哲理:要想更好地生存,就必须要有竞争力,要有竞争力,就必须要有一个强劲的对手或天敌。不要抱怨和憎恨我们的对手,我们应该感谢他们。因为,正是他们的存在,才会使我们由平庸变得杰出。
一个天大的误会(把事情弄清楚后再做决定)
很多年前,有一对年轻人结婚了,婚后不久,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庆幸的是,留下了一个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
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
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原来是狗救了小主人,但狗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主人终生为此懊悔不已。
故事中的哲理:误会,往往是人们往往在不了解事情真相时产生的。如果事情一开始,就一直只想到对方的错,只能使误会越陷越深,最后闹得不可收拾。所以,在怪罪别人之前,一定要先把事情弄清楚后再做决定,这样才会避免发生误会,避免悲剧的产生。
欣赏别人是一种美德
1852年秋天,屠格涅夫在斯帕斯科耶打猎时,无意在松林中捡到一本皱巴巴的《现代人》杂志。他随手翻了几页,竟被一篇题名为《童年》的小说所吸引,作者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无名小辈,但屠格涅夫却十分欣赏,钟爱有加。
他四处打听作者的住处,最后得知作者两岁丧母,七岁失父,是由姑母一手抚养照顾长大的,屠格涅夫更是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关注。
姑母很快就写信告诉自己的侄儿:“你的第一篇小说在瓦列里扬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大名鼎鼎、写《猎人笔记》的作家屠格涅夫逢人就称赞你。他说:‘这位青年人如果能继续写下去,他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作者收到姑母的信后,惊喜若狂,他本是因为生活的苦闷而信笔涂鸦打发心中的寂寥,并无当作家的妄念。由于名家屠格涅夫的欣赏,他竟一下子点燃心中的火焰,找回了自信和人生的价值,于是一发而不可收地写了下去,最终成为具有世界声誉的艺术家和思想家。
他就是《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的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故事中的哲理: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欣赏,同样,每一个人也应该学会去欣赏别人。欣赏与被欣赏是一种互动的力量,欣赏者必须具有愉悦之心,仁爱之怀,成人之美之善念,这样才会给被欣赏之人带来力量。欣赏别人是做人的一种美德,不但肯定和激励了别人,实际上也是在肯定和激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