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文化墓地发现的仰韶庙底沟类型晚期的月亮图,据发掘报告称:W91:1红陶缸,在器体外壁“腹中部两侧对称绘出月亮和太阳的图形。月亮为新月形,弯弯地画在中部,中间填白彩,周围镶黑边,内边线条细,外侧线条粗,上部略残,残长24厘米。对面的太阳也以白彩作底,中间用鲜艳的红彩画出一幅红彤彤的太阳,直径约12厘米,太阳外侧,距太阳4厘米左右,又用黑彩绘一大圆圈。太阳、月亮的形体都比较大,月亮为白色,太阳作红色,形象十分逼真。我们称之为‘日月同辉图’”。
其实洪山彩陶缸的这一所谓“日月同辉图”,报告的定性,有不确切之处,就图像看,那个圆圈的“太阳”,确非红彤彤的太阳,而应定性为“满月”的图像。原因很简单,在仰韶文化中,从前仰韶文化裴李岗型贾湖遗址中发现陶器刻符的“太阳”、仰韶文化后期磁县下潘汪彩陶倒置太阳纹,还是大河村彩陶的太阳纹,其图像共同的特征都画出了光芒照射的射线,而洪山陶罐上的所谓“太阳”图像却无太阳射线这一特征。因此称此图像为太阳,是不符合仰韶人绘制太阳的特征的。图中所画的红圈,则应是科学昌盛的今天天文学家所称月球上环形山一类的影子。如果这一见解合乎实际的话,则洪山文化这一“满月”和“新月”图像,正是洪山人当时对月亮这一天体运行中的初亏、月盈(满月)天文现象的认识。
如果我们将此图圈厘定是月亮盈亏图,则反映出仰韶人已运用了月亏、月盈的现象计日、计旬、计天数的历法。从而说明古代中国的历法以月计日、旬、天数阴历的起源,在史前仰韶文化的后期就已产生,这在中国天文历法上,就有着重大的学术意义。
农业的起源和发展,我认为是新石器时代“天人合一”思想影响下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就,这是人类由向自然(天)索取的掠夺性经济到生产经济的转化,这一转换机制就是农业,即古人云:“物生自天,工开于人。曰天工者,兼人与天言之耳。”而人类掌握农业的前提并保障不误农时的春播、夏作、秋收和冬藏的农事是“观象授时”,而我国古代“观郭沫若《释支干》一文中,曾引日本天文学家新城新藏博士所着《专注天文学史研究》,文中说:“辰居第五位者,以正仲夏之星为大火(蜴座一等星),此道殷一代为正时节之主要观察物,即所谓辰,辰之名遂为此星所独占,言辰即指大火,五月之星也”,郭氏不以为然,说“辰之本义非为星辰,星之名辰者不限于大火,大火之出亦不必限于五月”。驳象授时”的天文历法的重要天象对象,就是对天体星座起落运行规律的观察。其中对火星即大火(三星)的观察尤为重要。而上列郑州大河村仰韶文化晚期三、四期彩陶片上的星座图像,和农作物禾苗图,便是“天人合一”在农业上的真实反映。
大河村仰韶晚期星座图像。发掘报告所公布的天象星座,有三星、二星和一星的。这些星座的性质如何,即它们在天体中是属于哪个星座?对此研究者有着不同的意见,有学者认为之三星“可能是北斗星尾部的形象”。又有学者认为大河村的星座图不是星座,它们“很可能描绘的是一种大河村人常用的一种狩猎工具——流星索(我国云南纳西族人又叫飞石索)”。所论确否,这里姑且不论,我们却注意到《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第三、四期遗存中,发现两件与星座纹有关的彩陶标本。一件为W11瓮棺覆盖葬具的彩陶罐。另一件为F19:5。
前者在彩陶罐的腹外壁的中部直环纹下绘一“S”图形的正中绘一圆点,后者的图像与前者雷同。细审其图像,似为一颗星的形状,其图形不是孤例,在该遗址第四期一彩陶盆的外壁上部也绘一类似的圆点,与前者二彩陶罐的图像一致。
大河村的星座纹加上采集到的陶片上的二星、一星以及我们上面辨认的三例,共六例,以三为众,故而大河村的星座纹是能够成立的,那么其中一星的性质是什么星呢?我认为当是端端正正处在正南方天空上的大火的火星,这颗星运行移动的方向明显,是先民掌握农时辨认极为准确的星座。
而关于星座运行的历史文献中,最早应当要数《山海经》。例如《大荒西经》云:“(帝)令黎印下地,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就是说黎的儿子噎,他处在大地的西边,是专司日月星辰的运转者。这虽是神话,却反映了先民观察星辰运转以确定农时,这在遥远的古代就开始了。经文中“辰”当就是火星。
之似有理。然则中国古人在《山海经》中何以星辰并举?而辰却是专指大火。《左传·昭公元年》:“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左传·襄公九年》亦云:“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杜注:“辰,大火也。”杨伯峻注云:“大火即心宿,亦名商星,有星三颗,即天蝎星δ、α、τ三星。心宿二为赤色一等星,故因名曰大火。”《左传·襄公九年》:“而火纪时焉”,说明火星是标准的定时令的一颗星。看来,辰在最初天体的群星是有区别的,以后才合而为一,为凡星之称。此说妥否,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而火星在古代观象授时上的作用,历代都十分重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不表现出它的人文意义,在这方面文献记录颇多。例如《尚书·尧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言火星在夏至这一天的黄昏它端端正正出现在南方,是时令的标志。又《诗·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诗中所言之“流火”,即火星,“流”,即火星由南逐渐向西移动运转,在坠落到西边地平上不见了,告诉人们该穿寒衣了。可见火星自古以来就是农业社会以定农事的一颗重要的行星。
为两幅禾苗图画。其上茁壮生长的禾苗,正是农业社会的表象。汝州洪山庙出土的彩陶如、8之上的“耒”、“耜”二图,如同《诗·七月》所云:“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即言正月准备好农具,二月须下田,插足耒耜把田耕。这一幅幅图像都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后期“天人合一”的农业社会的写照。
二、历史神话的表象
仰韶文化的彩陶纹饰或图画,不仅是古代先民情愫的表现,它们还是古人脑之思、心之想所释放出的映象记录。
庙底沟类型后期的彩陶纹饰上,有不少描绘人类“目”、“口”、“鼻”等器官和肢体人手的图像。如“目”的图像,除河南舞阳贾湖发现的一件前仰韶文化龟板上刻画一“目”的刻符外,单独表像的有陕西高陵县杨官寨仰韶文化以陶器颈部捏塑刻画人眼、大鼻及河南汝州洪山庙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瓮棺陶缸葬具上的一人眼,均有一定的代表性。而图二十二杨官寨捏塑的“目”的形象,为一只大眼。据报导者称,该陶器可能有三只眼睛,六个鼻子,大眼的轮廓十分突出,形象特殊,诡秘异常;而洪山庙陶缸上所绘一只大眼,虽残缺不全,也显示出有其神秘的意味。可见这些人类的“目”图像,显然是属于具有一定宗教意味的神灵图像。其性质似同《山海经》中所记载的神话或神化人物。据《海外北经》载:“一目国……一目中其面而居”。又“深目国……为人深目,举一手”。
这两则具有神话性质的文字记录,为我们解读仰韶文化彩陶上所绘的人眼的含义提供了帮助。这些人眼,显然作为史前人类神话故事中的某种神只的器官而被古人绘于当时的彩陶之上所受崇拜的图像。
至于上举洪山庙陶缸上所绘的一只大手的图像,也当属神话故事范畴中的图像。《史记·周本纪》:周人先祖后稷,其母姜原。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这一感生神话,与洪山庙陶缸上所绘的大手不无相类。在这里“手”表示其对某种东西的索取。“手”字,据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第六,“手,拳也,象形,谓象指掌也”。《康熙字典》卯集中:手部,引《篇海》女加切,音拿,相牵引也。因此洪山庙彩绘“手”的图形,当为幻想捕捉或拿取不易得到之物的神秘图像。《山海经·海外南经》载:“长臂国在其东,捕鱼水中,两手各操一鱼”,因其手长,便于在河水中捕鱼。郭璞注《海外西经》,称长股国人“脚步过三丈”,“长脚人常负于长臂人入海中捕鱼”。原始人认为大手、大脚,能便于取物。可见洪山庙仰韶晚期人类所绘的“手”掌图像,完全是从原始人的“功利”主义着眼的。这是我们按结合文献说“手”含义的一点分析。而确切的含义,当是上举《海外北经》所载:“深目国……举一手”的神话才是其真谛。
三、生育观的表现
仰韶文化时期,从彩陶纹饰和雕塑中男性生殖器官的出现,是当时人们的生育观念的表现。关于这类遗物,考古学者一向主张它是表示仰韶文化的社会性质,已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标志。此类遗存黄河流域发现得较多,其中形象清晰或遗物完整者,甘肃秦安大地湾仰韶文化第四期的陶祖、河南汝州洪山庙仰韶庙底沟类型晚期的彩陶男根图像、新疆呼图壁康家门子沟岩画的生殖崇拜图像、均是典型的物证。
《秦安大地湾》发掘报告发表的3件陶祖。标本T800④:81,为圆雕,形状呈圆柱体,磨光,龟头下刻出尿道,器虽残,但形象逼真。第二件标本为H819:1,为浅浮雕,附于陶片的壁上。器官形体细长,断面呈三角形,龟头上刻有尿道。第三件标本,T810②:49,为圆雕,是一陶器的鋬手。形状为圆柱体,短粗,龟头有尿道口。
汝山文化瓮棺葬具(W1、W10、W116、W53),四座葬具的陶缸上所绘的男根图像,标本W10,画面作两根弯曲的阴茎,一根向上,一根向下,龟头并列。标本W116,画面与上相同,唯在两男根交绕的外面绘白彩圆圈,形式极似“太极图”。
这些考古文化中的男性生殖器,考古学界的术语称男根和陶祖、石祖,它发现的意义,在我看来应有三个方面。
其一,男根的发现对仰韶文化的分期,即时间段的划定具有标志性的意义。男根在黄河流域都发现在仰韶文化的后期(秦安第四期)和庙底沟类型的末期。准此可知,仰韶前期为母系氏族社会,后期为父系氏族社会。这是比较明确的。
其二,对仰韶文化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考古学界一般认为仰韶文化社会其前期或早期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后期则已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而以物质文化判断的标准来衡量,考古发现的男根是其中的标志物之一。
其三,仰韶文化后期男根遗存的性质问题,鉴于遗物的发现较为普遍,而且一般都属于陶器的附件,所以其性质,正如《汝州洪山庙》发掘报告作者所指出的:这些画有男根的瓮棺葬具的陶罐,所葬的死者均为成年女性,“而这些男根图像却单单绘于育龄妇女的瓮棺葬具上,其祈求生育之意再明显不过了”。报告还列举了民族学的材料,如“摩梭人,普米族妇女去男性生殖器前祈祷生育是一个道理,都是通过崇拜男性生殖器达到生育的目的”。这一点洪山庙瓮棺W39:1号缸上,在腹外壁的下部绘出一个人体的下肢,于两腿之间,用泥条捏塑处一个粗大的男性生殖器,整体形象是在于展现男性生殖的企盼生育功能,“就是一种祈求生殖巫术反映”或人丁兴旺或展示性欲的表现。《山海经》中的一些记载,反映了史前先民们对人类生育和自身繁衍的重视。
例如在《海经》的十三卷书中,几乎每卷都记载有关我国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族、部落和方国祈求生育的史迹。
例如据《海内经》云:“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訞生炎居,炎居生节竝,节竝生戏器,戏器生祝融”。“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均即其证,这些都是《山海经》所记五帝时期或以前诸古族的世系,是史前先民祈求其群体人口增殖兴旺生殖观的真实记录。
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特别是该类型后期的彩陶纹饰、图像和雕塑,无一不是氏族社会原始人“存在决定意识”的艺术作品。我们所列举的自然界的太阳、月亮、星辰;现实生活中的生产工具如耒、耜;农作物的禾苗;人体器官的“目”、“鼻”和“手掌”以及带有精神文化内容的男性生殖器官等,都可以在当时的彩陶纹饰或图像中窥觅到有关的古史信息。它们曲折地反映了中国史前的本真。因此,仰韶文化彩陶的许多缤纷美丽的彩绘纹饰和雕塑,特别在其晚期不能简单地用“图腾”去解读它的含义,而应当把它看做是反映史前人们“功利”思想、表现现实生活的艺术作品,只不过在表现方法上往往掺揉着神话的色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