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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二 初识

月来兮躺在柔软的草地上,轻轻抬起翠色的衣袖,随意地抹了一下额上的汗珠,原本光彩照人的美丽脸庞便被满面的尘土与汗水揉合成的泥污遮盖了所有的惊艳。看着初升的红日,深吸一口带着青草芳香的空气,惬意地闭上了眼睛。枣红色的小马“晚霞”在她身旁不远处啃食着鲜嫩的草叶,月色的马鞍和辔头在朝阳下染上了一层浅浅的红。彻夜的策马狂奔使身体疲累十足,她解下小小包袱取出一块已经冷透了的干粮啃了一口,便静静地躺在细软的草地上,静静地享受清晨的静谧。

由远及近的马蹄声惊扰了月来兮的思绪,她紧张地坐起身来,遥望那白色的高头大马和马上的白衫人影。是谁?难道是来寻自己的家人吗?这白马……是二哥吗?二哥这个酷爱纯白色的完美主义者连坐骑都是白色的,叫做“红袖”。明明是白色的马,却叫红袖,来兮总觉得奇怪,但二哥解释说:“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太沮丧了,几天几夜的奔逃,就这样被追上了吗?

随着马蹄声越来越近,来兮已经确定那不是二哥——二哥月惊云是最有风度最优雅的贵公子,而马上的人却全身散发着一种不羁的狂野气息,虽然她还看不清他的面目,但那种放荡不羁的狂野却早已扑面而来。她,不认识这个人。

在这陌生的地方不应该有熟悉的人,来兮一骨碌从草地上爬了起来,带着十二分的惊疑高声喝问:“什么人?”

马上的人显然吃了一惊,随即便放慢了速度,跑到来兮面前跳下马来。是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年,穿了衣料考究的白色盘螭纹绣锦衣,英俊的脸庞仿佛凝结了天上日月的所有光华一般,流光耀目。

来兮见过无数美男子。她的父亲和大哥都仪表堂堂;她的二哥是京城所有闺阁千金们口中貌胜潘安的少年才俊;她二哥的好友沐流风,亦是无数待嫁少女的梦中情人。虽然自幼在美男堆中长大,但面前这玉树临风、英姿勃发的英俊儿郎还是吸引得她的目光在他脸上多打了几个转。

“草是绿的,你的衣服也是绿的,竟没发现这里有人。”少年的语气有着极为张狂的无礼,“你没事躺在这里做什么?想被马踩吗?”

这毫无风度又颇为霸道的态度,与他那张堪称完美的俊脸真是大相径庭。月来兮瞪了他一眼,旁若无人地重新坐了下来,顺手揪了一片草叶儿拈在指尖,不理会他。

“去吧。”少年轻轻拍了一下白马的头,白马轻嘶一声,踱着步子去寻觅最鲜嫩的草了。他对这匹马的态度倒是极温柔体贴!

“你是谁?在这儿做什么?”少年在来兮的面前坐了下来,饶有兴趣盯着她被泥巴弄花了的脸看。

这傲慢而又放肆的直视打量令月来兮有些恼火,她气愤地站起来,向自己的马走去。竟然连躲在这里休息一会儿都要被人打扰,那还是走吧。

谁知那少年竟飞快地跳起,拦住了她的去路:“不许走!你陪我说说话!”他讲的理直气壮,似乎他的要求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一般。

“我没兴趣!”月来兮想推开他,却没想到身材颀长清瘦的他竟稳如泰山,怎么推也推不动。

少年那双清澈明皙的凤眼微微一眨:“陪我说一会儿话,我答应你一个要求。任何要求都行!”

“我对你的要求没兴趣!”月来兮冷冷地甩上一句。看这少年的衣饰装扮,应该出身贵族,身上也自然地带了贵族子弟那种特有的张狂和自负,月来兮讨厌这种自负。

“你不相信么?”少年傲然,“本……少爷讲话,从不食言。”说着,自怀中摸了摸,什么也没摸出来,不由得有些自嘲地浅浅一笑,露出一口整齐好看的白牙,“也罢,把你这个给你吧。”说着,解下腰间一枚通体碧绿的环形玉佩,递到月来兮面前。

来兮没有接,冷冷地问:“什么意思?”

“这是信物,等到什么时候你对我有要求了,我都会满足你。只要你陪我说说话。”少年高傲地说。

“你这么渴望有人陪你说话,难道平时你连就话的人都没有吗?”来兮突然对这个少年有了兴趣。虽然他有着普通贵族子弟都避免不了的轻狂不羁和霸气,但是这背后,似乎暗暗浮动着一层浓浓的忧郁。来兮也是贵族千金,她知道豪门大户的孩子虽然锦衣玉食,却都各自有着许许多多的无奈。哪里个个都像她这样,被父母娇纵得无法无天,丝毫不像个未出闺阁的小姐。此番一时兴起,想要到京城外面的世界游逛一番,便扮作平民偷偷跑了出来。

少年冷冷一笑:“与我讲话的人自然不少,但是,没有人与我平等的、真心地讲话。”这时,他那双漆黑盈亮的凤眼笼上了一层黯然,“我的父母,总是高高在上、威严的教诲我;我的兄长,总是文邹邹地敷衍我;我的弟弟们,总是敬畏地仰视着我;我周围的其他人,则都是说着虚无的奉承之词,奴颜卑膝的讨好我。我,听不到一句真话,没有人能够无所顾忌地和我畅谈。”

贵族的少年,的确很容易有这样的烦恼。长辈严厉的要求、兄弟们之间的冷漠、缺少友情的寂寞……来兮心中泛起同病相怜的同情,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打量了这俊美的高傲少年一眼,回身坐在草地上,“好吧。你想说什么?”

“你先把这个收下。”少年固执地递上他的玉佩。

来兮摇摇头:“不用。”

“不,我说过的话,一定算数。”少年坚持着。

来兮笑了笑,接过了那枚玉佩,随手放入怀中。笑容绽放在她脏污的脸上,实在说不上好看。为了避免被家人追到、认出,更为了自己如花的美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来兮一路上都故意将自己弄得肮脏而丑陋。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我叫来兮,十五岁。你呢?”来兮问。

“来兮,归去来兮,名字倒不错。我叫……阿仲,十七岁。”少年放松地在草地上躺了下来,对着渐渐高升的太阳眯起了眼睛,“听你的口音像是长安人。此时,北部边塞罗纳部族蠢蠢触动,战事一触即发,大家都往内境躲避,你怎么反而要往这最危险的逐鹿城里来?”

来兮偏过头:“就是因为他们想不到我往这里走,我才要故意往这里走,让他们找不到我。”估计现在家里已经乱成一锅粥、正在满世界地找她吧?想想就觉得有趣。

“为什么?你是逃犯吗?”少年带上一丝戏谑的表情。

来兮瞪了他一眼:“当然不是!我嘛……是为了逃避婚事,离家出走逃出来的。”如果说她是来游山玩水的,会有人信吗?便随便编了个借口。

“为什么?新郎太丑?”少年将一片草叶衔在口中,漫不经心地问。

来兮摇摇头:“不。”

“那为什么要跑?”

“不喜欢。潘安也好,宋玉也罢,不是我喜欢的,我就不嫁!”来兮把头一昂,倔强地说。

少年又笑了起来,冷俊的容颜染了一层这个年龄应有的天真:“你一定是在吹牛,像你这么丑,如果能嫁个美男子,还不美到天上去?”

来兮又狠狠瞪他,干脆不再答言。这轻狂的少年怎知道,她月来兮的闺名早已冠满京华,被数不清的豪门才俊们请来的媒人都快把月府的门槛踏破了。不仅因为她月来兮美得天下无双,更因为她的父亲月饮泉是官居一品的中书令、是朝中唯一能与权相孤独珉相对抗的大臣。

阿仲突然一声叹息,打断了来兮的思绪:“唉!有时候,我还真羡慕你们这些寻常百姓人家,能够一家人心无芥蒂,父母慈爱、兄弟和睦。这种亲情的乐趣,我恐怕是一辈子都享受不到了!”

来兮在心中偷笑,为了方便外出,她穿了平民的布衣,阿仲显然因为她朴素的妆扮把她当作了寻常百姓家的女孩。

“像你这样的平民人家的孩子,生活中绝不会有太大的烦恼,尤其是女孩子,天大的事情也不过是能不能嫁得个如意郎君。哪像我这样,每日里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忧心。”少年说这话的时候,那种浓浓的忧郁和黯然笼上那张俊美无双的脸,凝成令人叹息的忧愁。

来兮不屑地转过头去:“嘁!你一个吃穿不愁的贵族子弟,哪有许多大事要忧心?”

阿仲冷冷一笑:“燕雀焉知鸿鹄之志?”红彤彤的朝阳透过云层,将一层霞色洒在他怡人的脸上,映出一种别样的光辉。

不喜欢他这傲慢的样子,来兮别过头去:“既然你是鸿鹄,为什么不去展翅高飞,而跑到这荒不见人烟的城郊来?”

“我是来城外骑马的。太多烦心事的时候,我就喜欢骑马。当风呼啸着从身边掠过的时候,总有种释怀的畅快。”

“你有什么烦心事?”

“烦心事……家,国,天下,这些算不算烦心事?”在这温暖的初春,却有一股寒冬的料峭寒意凝结在阿仲那双浓淡得恰到好处的剑眉上。

“家国天下……”来兮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翻了个身,俯趴在草地上,把头贴在茂盛的青草上,想借草叶儿的清香赶跑心头已然烦乱起来的思绪。是不是天下的男子,都装着这四个字?父亲位居高官,终日与朝庭中的权臣们争来斗去,每日如履薄冰,机关算尽,实在太险,太累,母亲日日舒展不开那双秀丽的柳叶眉,为他担心着;大哥身为武将,常年戊守边关,抛下大嫂与年方两岁的小侄儿终年难得相见……男人们的家国天下,背后总有女人的哀愁。

突然,来兮尖叫着弹了起来,接着又颓然倒地,抽搐了几下之后便将身体抽搐着蜷成一团,声音也随着全身不停地颤抖:“……有东西咬我……”

这突如袭来的事件早已使警觉的阿仲跳起来,抽出了腰间的佩剑,他眼尖地看到,刚才来兮俯卧的地方,有一条与草下泥土同色的小蛇正以极快的速度游离而去,身体上有着纤细如丝的金色线条。

金丝蛇!这是生长在北方寒冷地带、极其稀有的剧毒蛇!被这种蛇咬之后,会全身麻痹抽搐、心跳加快,如不及时治疗必将在一昼夜之后死亡!“伤在哪里?”阿仲在来兮身旁蹲下来,急切地问。

“……腿……腿……”来兮痛得汗如雨下,咬紧牙关抖成一团。

果然,阿仲看到来兮那翠色的裙裾有血缓缓渗出,伤在大腿内侧,这是个尴尬的部位。他抿了抿唇角,沉声说了句:“日后我定会对你负责!”接着便快速地撕开她的裙角。

随着来兮的惊叫,阿仲迅速将扯下的衣料撕成两截,分别紧紧捆束在伤口两端,以防止毒素向全身扩散,接着便将嘴唇覆上她的伤口,吸吮起来。

“……”来兮紧闭住双目,拼命地咬着嘴唇,直到咬出血来,腥甜的味道溢满了整个口腔。十六年来,第一次被异性看到自己的身体,而且是如此暧mei的接触,羞耻,忿恨,无奈,叹息,种种感觉夹杂着伤口的疼痛齐向她袭来,在她心中掀起惊涛拍岸的巨浪。

阿仲专注地帮她吸取蛇毒,吸一口吐一口,直到伤口中流出的血液由黑转红,来兮也逐渐停止了抽搐。

她抬眼看着阿仲,沉默着。阿仲脱下白色的外袍,覆在她腿上,面无表情:“是不是想打我?”

“为什么要打你?”

“因为……我轻薄了你。”阿仲转过脸去。

麻痹感还残留在身体内,来兮动作笨拙地将阿仲的衣服穿好:“我不是那种不明事理的村妇,我懂得区分救命恩人和轻薄狂徒。”

阿仲笑了一笑,张狂和霸气重又回到了他的脸上:“你还真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趣女子呢!娶了你,也许真的不是件坏事,至少可以每天都有人陪我毫无顾忌地说说话。”

来兮摇摇头:“非常时刻的非常之举,你不必负责,也不要委屈自己娶我为妻。”

阿仲双眉一皱:“我说过的话,一定算数!我说过要对你负责,就绝对做得到!”说着,将来兮横抱起来跃上他的白马,“虽然帮你吸了毒,但还有少量毒素已经随着血液流到你体内各处,我带你回去慢慢治疗。”说着,轻轻一夹马腹,奔驰起来,枣红色的“晚霞”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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