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村头青色大石上写了桃花村三个字,名字颇有诗情画意。当然如今正值深秋,一朵桃花也无。
锦家有草堂三间,屋前有一平地,木架上吊着练武用的沙袋。锦鲤来到时候,家中有客。这个时候的锦鲤,自然不知道屋里有连帅那厮,更不知自己遇到他之后的种种不幸,只注意厨房飘来的鸡汤香气。
看起来天色不早,也该用晚饭了口牙。锦鲤当然还不知道,为了欢迎她归来,阿娘忍痛杀掉家中不能下蛋的老母鸡,炖上一锅鸡汤。而根据小弟锦鸿叙述,他已是三年不知肉味。
因为锦鲤回家,他能吃上鸡,这可怜孩子还没跟她见面,就对她这个大哥兼大姐怀有深深的好感。
家中清贫如斯,锦鲤浑然不知内情,只想住处虽然简陋一些,胜在够宽敞,何况能吃上鸡肉,平时生活水准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的。
有时候锦鲤觉得自己应该感谢连帅的,虽然他这个人傲慢无礼小气自私卑鄙无耻高傲臭屁腹黑高调认为只有他自己是鲜花别人是路边的一根草看人眼神好像从五百米高空直落而下他永远是对的别人永远是错的——
然而从客观上讲,正因为他的到来,自己才有了一个尽快离开桃花村的契机。
他来到桃花村,是告诉父亲,江云州知府楚白云久仰父亲天下第一名捕的名声,虽然知道父亲早就退隐江湖不问世事,然而家中大公子回家,所以有意招揽锦鲤去做事,且待遇不俗。
锦鲤事后方知,那江云州知府楚白云和连帅是同一个鼻孔出气,与其说是楚白云的意思,还不如说是连帅的意思。
至于为什么连帅要那么做,锦鲤也琢磨透这其中味道了。
连帅的父亲连风风本是父亲的同行死对头(上章有提到正因为和连风风赌气,父亲才假称锦鲤是男儿,所以连帅也是害的她女扮男装的元凶之一),两个人可称捕头界的一时瑜亮,关系虽然说不上交恶,不过一直有较量的意味存在。
可惜一直以来,连风风虽然有努力,却被老爹死死压住,没有胜过一次。
当然老爹对这个对手,也一直是充满警惕和压迫感的,否则不会因为怕在连风风面前丢脸,就假称锦鲤是男孩子。
可就在老爹事业在巅峰时候,他却隐居退隐了。那一次,他与连风风联手,共破“洞箫坞十八连环血案”,老爹不但比连风风早一步找出凶手,更救了连风风一命,然而代价却是失去了他的右臂。
老爹不愧为老爹,虽然脾气暴躁,却是那么的大公无私,正直善良,就算行业中的对手,也出手相救。此事传为一时佳话。
而老爹失去右臂之后,就动了退隐的念头。其一是他受了伤,失去了右臂,其二是因为他遇见了一生中的最爱,也就是锦鲤的娘秋龙龙。他那时候快四十岁了,由于脾气古怪,加上居无定所,虽然有不少志同道合的女侠垂青,然而始终没有成家。
阿娘那时候正值妙龄,娇艳如花,江湖上许多少侠都对她有意思。不过秋龙龙遇见锦铭,就好像干柴遇到烈火,就开启了命运齿轮的转动,就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
于是,老爹退隐了。
然后连风风顺理成章,毫无悬念的成为这个行业的第一人。然而他非但没有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人生反而寂寞如雪。
当一个对手,你千方百计不能战胜他,恨得想要跳脚,寂寞的快要变态,当有一日,那个人消失在你的视野,留下一个传说,甚至连战胜他的那一点微小的机会也消失了,所留的不是区区的寂寞,而是寂寞的平方。
因此,连帅之所以想要将锦鲤提到江云州,拉到他身边做事,分明就想向世人证明,虽然连风风比不上锦铭,然而锦鲤却是那虎父犬子中的犬子,足以让连家扬眉吐气,一雪前耻。
锦鲤进门时候,只听到一个清烈的声音说:“锦老捕头,令公子少年英才,你当真不准备让他随我去江云州做捕快,一展拳脚?”声音有如竹叶青,色淡如水,入喉却热辣。
虽然这时候锦鲤尚不知道连家和锦家的恩恩怨怨,然而却很仔细注意到他将那个老字拖得老长,说话好生轻蔑刺人,可惜他那么有特色的声音。
实际上老爹模样绝不显老,他虽然快六十岁了,脸边各有两缕白发,然而毕竟是练武之人,看着不过是四十多岁,五十岁不到的中年人,脸色虽然偏黄,却一团堂堂正气,不露而威。
锦福说他脾气暴烈,嫉恶如仇,锦鲤只将他想成三国演义中的张飞,然而现实与她幻想却截然不同,老爹样子竟颇为清俊,脸蛋俊秀,只那一双眉如刀裁,飞入双鬓,绝不是她想象中的那黑胖大汉。
只是他断了一条手臂,只剩一条左臂了,真是可惜。
锦鲤想那个人说的话,他要她去做捕快,也便是做古代警察。这种危险的职业,实在不适合自己宅女的气质和小鸡一样瘦弱的身材。
(奇怪,那个人难道知道锦鲤是这种货色,所以用那么轻蔑的口气说话?)
“且看锦鲤自己意思。”老爹如此答道。
事后锦鲤方才知道老爹的意思,他有心放锦鲤与连帅争一日之长短,只不过锦鲤若不能比连帅出色,他自然认为献丑不如藏拙。何况就算让锦鲤去做捕快,那也不必去江云州。
当然老爹那点心思,自然被连帅看透。
“也对,令公子胜过在下只怕不能,献丑不如藏拙,也免得坏了锦老捕头一世威风。”
老爹眼色一凛。
“就算令公子去做捕快,那也不必去江云州,更不用碰见我连帅,免得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全中!老爹脸色本来像锅底,逐渐像猪肝的颜色发展。
锦鲤这时候自然不知道连帅与老爹之间的暗潮汹涌,却不明白他说话为什么如此嚣张,他身上那份狂傲气,她就算站在五米外,也被刺得浑身不舒服。
而锦鲤的脑子里顿时浮起虎落平阳被犬欺英雄迟暮小人得志如此之类几个词,心中顿起义愤之心。
这就是锦鲤对连帅的第一个印象,他在欺负老人家,而这个老人家还是她爹。
气氛正尴尬时候,锦鲤恰恰好回到家中。
锦福将她打包送回家中,这时候自然分外激动,用那嘹亮嗓子大声说:“老大,我接少主人回来了!”他蒲扇一样的大手更在锦鲤背上一拍,当然锦鲤知道他并无恶意。
然而他这一个随随便便动作,却让锦鲤觉得排山倒海之力汹涌而来,猝不及防,身体情不自禁向前栽去。
危急时候,锦鲤只见眼前紫色衣摆晃动,自然如见救命稻草,想伸手抓住。
然而那人很是无耻,竟然很轻巧往后退了一步。他的衣刚刚滑过锦鲤的手指,让她摔在地上,五体投地。锦鲤浑身骨头都好像被撞散了,地上灰尘飞扬,让她忍不住连连咳嗽。
真是过分!那个人绝对是故意的。
然后感觉后领一紧,那个人像提小鸡一样将锦鲤提了起来。
猝不及防,锦鲤眼前出现一张英俊凌厉的男子脸孔,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心脏当然忍不住怦怦一跳。
他眼睛黑黑亮亮的,闪动着琢磨不定的光着,望着她时候,一道亮光极快掠过,宛如一道闪电,让锦鲤整个人为之一颤。那双眼睛比平常人要黑,有那一种摄人魂魄的力量,宛如漩涡一样,能将人吸入眼里。
可他眼睛里光芒只变化些许,就变得让人不寒而栗。
这个人的凌厉,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骄傲嚣狂得不可一世。那份如火烧一般的骄狂,让他的俊美燃烧得更加耀眼。
冰冷、孤傲,使得人难以接近,然而仔细去看,若不去注意他的气质,五官纤细弱美,甚至宛如女子。
锦鲤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鲜活生动的一张脸,脸颊都被他的目光刺得发热了。
和连帅熟悉之后,锦鲤一直坚持这个男人唯一可爱的地方在于他脸且只在于脸。
他松开手,锦鲤痴痴傻傻,样子白痴极了。那男人皱皱眉毛,眼睛将她从头到脚扫过一遍,顿时露出轻蔑之色。
“这就是贵公子?”
“敢问阁下是谁?”锦鲤哼了一声,拍拍身上灰尘。
“连帅。”
锦鲤噗嗤一笑,露出她那两颗尖尖的小老虎牙,果然从气质打扮外貌甚至名字都那么的臭屁。
连帅连一个白眼都懒得奉送,直接向老爹说:“锦老捕头,见过了令公子,区区自然明白您老苦衷,那就告辞了。”真是过分,锦鲤愤愤然,他分明因为自己骨瘦如柴而心生轻视。然而内心之中,锦鲤却松了一口气。
好在不用去当捕快,这种高危职业,实在不适合她这种气质斯文的人。
“连帅,休得小看我家小主人!”锦福不是要害她,只是他一根筋通到底,相信基因优良论,坚持认为锦鲤既然是老爹的女儿,自然也是天生奇才,所以说话也铿锵有力:“但只要小主人去了江云州,你那江云神捕的头衔就要落在小主人身上。”
锦鲤忍不住想要掩面,老爹也忍不住想要掩面。
连帅不怒反笑,眼睛一亮:“哈,刚刚锦老捕头说令公子去不去江云州,只看他自己决定。锦鲤,你意下如何?”他转过头,才总算正对着锦鲤,眼神如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