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人人爱,这么通情达理的美女更是爱不释手,二人移步聚贤苑后院小花园,满园的栀子花洁白馨香,点缀其中的火红石榴花分外喜庆,玉质石桌上已经烫开了一壶酒,几碟精致糕点错落有致,四角分别搁置的茉莉花含苞待放,郁郁葱葱。
收罢折扇,残歌表情微醺,“姑娘这番设计,不用再饮,残歌醉矣!”
黛玉摆弄好熏香,袅袅烟尘中消罢蚊虫烦扰的苦恼,“你这张嘴,不知摸了多少蜂蜜,若真如你所说我聚贤苑倒是省下许多美酒。”
“有酒、有花、有月、有美女,只可惜,缺了几粒煮酒的青梅。”残歌摇头叹气,很是惋惜。
嫩葱般玉手中几粒青梅静静躺着,宝钗揭开酒品盖,丢下两粒,“素闻香格里拉的残歌难伺候,看来传闻不假。”
“这又是什么典故,难道宝钗与残歌相熟,若非此怎懂得这般怪异的嗜好。”北茗臣早已云里雾里,只有嘴角似有似无上扬的角度,昭示着他其实知道什么。
青梅煮酒——东碧王朝没这种喝法。
“哈哈哈”残歌失笑,“我也正奇怪,难不成茗臣兄这两位美人会读心不成,竟然连这都有准备。”
四人依次落座,宝钗含笑,“残歌的香格里拉可是我们客栈、酒楼里面的翘楚,若是这点消息都打听不到,我聚贤苑还不早关门大吉了。”
“各位可知我家乡有一故事,乃是掌管天下兵马的枭雄曹操与皇叔刘备煮酒论英雄。”残歌大致介绍东汉末年的乱世局面,刘、曹、孙三者鼎力之局,半响终于回归正题:“操以手指玄德,然后自指曰: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玄德闻言,吃了一惊,手中所执匙箸,不觉落于地下。时正值天雨将至,雷声大作。玄德乃从容拾箸曰:一震之威,乃至于此!不知各位如何看待?”
曹操、刘备,乱世英豪,残歌对着当今四皇子讲这样一段典故,也不知是无意或者刻意,曹操青梅煮酒论英雄之所以加青梅二字,源于煮酒之地乃是青梅树下,而今残歌将青梅置于就酒中,难道只是失误?
四皇子满酌一杯,一饮而尽,“亏得残歌想得出此法,青梅一入酒酸味加重苦辣味,这酒更难下咽矣,只是有时候为了特定的原因,苦辣也得悉数吞没,残歌以为如何?”
酒本甘洌,青梅一煮,酸甜苦辣喝者自知,北茗臣的回答含混不清,答与未答差异不大,宝钗、黛玉听得迷迷糊糊。此番话语早已道出北茗臣心声,他最后会选择做历史所评的曹氏枭雄还是残歌个人认定的刘氏奸雄,残歌心里恍若明镜,举杯而起,“茗臣果然是妙人,我敬你,今夜不醉不归!”
“好!”
夜,慢慢睡去,宝黛已回房,炉火上的酒微微冒着热气,桌边二人早已趴倒。鬼魅的黑影一闪而过,悄无声息的来到亭中,静立于桌旁,抬手欲击。
趴着的人纹丝不动。
夜晚降温,凉风习习,青衫男子似乎被冷风惊醒,仔细一看,星眸里神采奕奕,那里有半分醉意,望着说上沉睡的残歌,奇异的表情稍纵即逝,沉吟片刻,“你是‘一更’多少点?”
“回主子,四点。”黑衣男子毕恭毕敬的回答。
“送他去客房安息吧!”
北茗臣看着黑影带着残歌离去,定定凝视桌上未喝尽的青梅酒,微笑慢慢绽放,“煮酒论英雄是吧?天下真的可以这么简单的论断吗?”
对这个客栈老板的好奇又多了几分,忍忍的,他希望以后能与之为友而非敌。
月亮穿越时间与空间,静静的凝视一切,看尽人世沧桑巨变,它永远高高在上,与它亘古不变的永恒相比,人生在世几十年,短暂如蝼蚁,尚且妄自争名夺利,月的阴晴圆缺是不是对人世的嘲笑呢!青衫一闪消失在院子中。
待到“夜”的声息彻底消失,残歌才缓缓睁开眼,惫懒的眸子变得尖锐,清丽的面上有笑,发自肺腑,“北茗臣、北茗臣,原来如此!”
珍珠婚缺玉拜母
按照现代说法,结婚三十年那叫珍珠婚,岂有不过之礼。只是东碧王朝似乎还么先进到这种程度。
一大早,残歌便到恭亲王府串门,恭亲王夫妇也算退休在家,无事可做,残歌又是顶好玩的家伙,他的到来当然很受欢迎。
还未至穿堂,一袭白衣飘然而下,挡住残歌去路,“丫头,听说闹市那****和四皇子饮酒作乐一夜未归?”
冷森森的语气,臭气熏天的俊脸,抓着残歌肩膀的手用力过度指节泛白,那样子活像别人拐了他老婆;转念一想,不对,我和他什么关系,怎么能这样比喻呢;那样子活像别人欠他两百万,也不对,这家伙对一般的东西根本看不上眼,更别说银子,那是对他的玷污,那像什么呢?
残歌的思绪被突如其来的拥抱打断,这——这是什么情况?
“丫头,不许和他好,知道么,不许和别的男人好,听懂么。”兰若明不停的喃喃自语,结实的拥抱像是要把残歌揉碎在骨头里。
呼吸急促,残歌的挣扎一遇上兰若明就会被自动消解,这次是这样,在香格里拉也是这样,“什么呀,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喜欢男人啊!他又不是断袖,不会多想的,你放心啦!”
兰若明直愣愣的望着残歌的眼睛,“丫头,你不要骗我。”
好不容易脱离魔爪,残歌没那么笨再次自投罗网,连忙不着痕迹的退开半步,“放心啦,我真的和他没什么,至少现在没什么。”
“什么叫现在,什么叫现在没什么?”刚刚松弛的情绪成功被残歌断送,兰若明剥离往日的沉寂,眉头紧锁。
见势不妙,话锋一转,“他是四皇子,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你怎么就这么小肚鸡肠呢!香格里拉大把男人和我朝夕相处也没什么呀!”
说不清的思绪,兰若明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对北茗臣格外敏感,“反正你不要和他太靠近就是了,我不喜欢的呢!”
“呢”字一出,说明基本安全了,残歌绕过面前的障碍,“我要去找王爷、王妃了,再不去一切责任你付。”
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残歌离去的背影,兰若明有种奇怪的感觉,“她还是会离我而去的。”
花厅里,残歌正细细的向恭亲王爷和王妃介绍着何谓珍珠婚、银婚、金婚,说得二人一愣一愣的。虽说王爷王妃成亲三十年,不过算算年纪也就四十多,王妃保养得也不错,怎么看怎么不像珍珠婚的人。
“怎么样,老王爷,这么重要的节日该庆祝不是?”恭亲王被残歌一流的吹牛功夫讲得云里雾里,哪还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只觉得残歌的主意好玩儿又有意思,于是便同意下来,再过三日,在恭亲王府庆祝他和王妃珍珠婚庆。
准备宴席这类事情对香格里拉而言简直就是小菜,最乐呵的怕是缺玉了,三天时间恨不得刻刻粘着残歌,练武也不能专心,小嘴就没放下过。
残歌此刻正和王爷、王妃于碧然亭商讨明日的宴会,缺玉练完武兴冲冲赶来,王妃一见,急忙招呼他过来,“玉儿,今天学得怎么样?”
王妃真切的关怀早已打动缺玉,只是在他心中哥哥永远是第一位,王妃嘛,只好排第二了,“今天学破殇哥哥教的拳法,他力气大,这点我学不来,不过我比他聪明,所以以后我肯定比他厉害。”
小鬼一点也不谦虚,王妃爱怜的帮缺玉擦拭额头上的汗水,缺玉一点不配合,只想往残歌怀里奔,收到残歌警告的眼神,才稍微安分点,只是眼睛没有一刻离开过“哥哥”,日渐成熟的脸上是不对称的委屈和撒娇的神情。
眼睛最不能骗人,残歌见王妃宠溺的眼神,一切了然于心,“王妃,歌儿有个提议。既然您这么喜欢玉儿,难得玉儿也和您亲切,不如您就在明日庆典上让玉儿给你敬酒,认他做干儿子,可好!”
看情况残歌就知道这事儿基本上成了,也不枉香格里拉忙活几天。
王妃丝毫没有犹豫,立刻就应承下来,“好啊,我早想着呢,王府人丁单薄,有了玉儿,以后和彦辰也有个照应,不如歌儿你也给我做儿子吧!”
恭亲王不是王室嫡系亲王,因为当年功德大被封为亲王,对身份血缘看的不重,加上他对缺玉也是喜爱,只是没有王妃般表现的明显,此刻一听王妃的建议,心下非常乐意,“对对对,你们本是兄弟,不如一起给我做儿子,免得这么久见不到一次,怪惦念的。”
潜台词是,有你个家伙在,我老人家也就不怕孤独了,上次为缺玉庆生,老王爷着实过了把嘴瘾,这当儿,能并且敢和他恭亲王这样斗嘴的人不多了,况且这家伙烧得一手好菜,以后就不同担心王妃吃不下了,一石丢上去砸中很多鸟。
局面基本定下了,缺玉根本不具有反对权,虽然他并不十分抵触。残歌莞尔一笑,调皮的对王妃眨巴着眼睛,粉嫩的脸蛋靠近王妃,“王妃确定要认我做干儿子,您想清楚,要是这样定下来了,彦辰就是我哥哥,干儿子就永远是干儿子咯哦!”
“这是什么话,当然永远是干儿子啦,还怕我老头子不认账?”恭亲王没听出弦外之意,直爽的个性使得他当场咆哮。
王妃心细,仔细咀嚼着残歌的话,看看残歌的五官以及方才的微笑,忆及初见残歌时的想法,旋即莞尔,“王爷,我看就先把玉儿认下吧,至于歌儿,自有他的姻缘。”
恭亲王不解,王妃这是怎么了,说什么自有“因缘”,过了这个村可能就没这个店儿了,刚要反驳,王妃抢先一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恭亲王郁闷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觉得心里疙瘩,堵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