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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扬名

十万突厥铁骑,这是阿波可汗阿史那大逻便部族中能够征召的全部勇士。这些勇士来自他管辖草场上的上百个不同部落,他们带着祖先传下来的弯刀和角弓,追随在他们的可汗周围。

往日里南下劫掠的时候是根本无法聚集起这么多人马的,很多年纪略大,牛马充足,或是牧场太远的勇士都不会接受狼头纛的呼唤。而这一次让众人如此齐心的,只有一个原因:他们全都饿肚子了。

大隋历开皇二年的春节,突厥各部过得都相当憋屈。别说是牛羊奶茶,美酒奶酪了,很多牧民的家里,连一顿像样的午餐都没有。

“这都要怪那个中原的狗皇帝!”饿肚子的突厥勇士一边用砥石磨着自己的弯刀,一边高声咒骂。

一年前,中原那里的皇帝又换了人,年号和国号也发生了变化,很多突厥的勇士都知道。但是,那又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不管中原换多少个皇帝,国号又改成什么,他们都会年年把最美的女人,最新鲜的谷黍恭恭敬敬的送到最伟大的可汗帐前。慷慨的可汗会将这些东西分给他草原上的所有牧民,让每个人感受到长生天的慷慨。

什么?中原皇帝居然没有将粮食和女人如期送来,还向可汗大人发出国书,声称以后再也不会有贡品由中原送到草原!

当这则消息随着可汗的狼骑一起传遍草原的时候,很多愤怒的牧民都用手中的弯刀劈碎了帐中精美的青瓷,以显示他们的愤怒。他们信仰的长生天,同样降下了他的愤怒,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

整个开皇元年,突厥草原上无雨无雪,赤地千里,河流枯竭,蝗虫肆虐。没有水分的干草极易燃烧,广袤的草原到处都是一幅草木烧尽的破败景象,而瘟疫又和饥荒如影相随,整个草原人畜损失颇巨。

这日子没法过了!!

中原皇帝的不敬,让长生天降下了愤怒。无数部落的勇士用弯刀拍打着手中的皮盾,在可汗帐前叫嚣着,呐喊着,发誓要让狗皇帝付出代价。

民心可用!军心可用!!

掌管整个草原的阿史那家族当然也咽不下这口气,但是春天去劫掠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这时候是春耕的时节,很多人的家里早已经没有多少余粮可抢。于是部落中的萨满将长生天降下的旨意向众人宣布:“长生天在上,当第一缕秋风吹过草原的时候,狼的子孙便可以举起弯刀,聚集在他们头人的周围。”

现在,他们来了!

…………………………………………………………………………

光禄城外城北墙之上,斛律云和几个民壮小心地将装满菜油的大锅放在临时搭起的薪柴堆上,又检查了一下悬挂钉拍的铁链,然后带着几个人将从辎重营领来的弓箭放在城墙根下面,每隔几步放一张弓,两壶箭。他没有经历过战争,只有让自己不停的忙起来才能缓解心中那不断泛起的紧张感。

别看光禄城不大,可是城墙却很高。古代的时候,边防要塞的城墙,论起高度来,往往比都城还要高出许多,这座当然也不例外。

光禄城的城墙足有四丈高,因为附近没有什么河流做引水之用,所以城池并没有其他要塞那样宽阔的护城河。为了弥补这一不足,车骑将军李林带领手下士卒,连夜砍林伐木,在城下二百步内布置了无数的鹿角尖桩。这一招非常狠辣,突厥人若想进攻城墙,便必须将这些障碍除去,而城墙二百步以内,很多地方都是弓箭手的覆盖范围,每拔去一个钉子,对方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城西三里有一座小山,坡势甚缓,要是寻常,李将军一定会分出一哨人马在那里驻扎与城池互为犄角。因为这样做的话突厥人在进攻城墙时就无法投入全部兵力,若是将具装甲骑配置在适合冲锋的山坡上,只要一次冲阵,就会让对方付出惨痛的代价。

可是此时敌我数量悬殊,李将军也不敢在这种情况下再行分兵。眼下最稳妥的办法便是两门紧闭,死守城池。突厥人远道而来,一没有攻城器械和步卒,二粮草肯定不够,只要众人坚持十天半个月,对方便肯定会继续南下劫掠。就算还剩下一些人继续攻打,可那时候双方兵力对比便不会如现在这般悬殊,再想守住城池便容易的多了。

突厥人大举进犯,他现在考虑的事情已经不是如何战胜敌人,而是如何活下去。白天里那一场大战,既来可以鼓舞士气,又可以将敌军前锋冲散,后续中军想要收拢这些溃卒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正好可以用来整理城防。

斛律云一边指挥众民壮收拾城防,一边在脑海里细细回忆几小时前在军帐里面听来的这些细节。战争不是儿戏,很多经验都是从血和生命里学来的,他好不容易借着行民壮营管事的职务进入军帐,还不赶快像海绵一般吸收这些前人总结下来的知识?

你问张五哥哪去了?他和辎重营长史杜刁儿带着十几个弟兄,冒着生命危险为大家搬救兵去了。

为什么派他们去?边关狼烟一起,九原城便会封闭,除了他这个郡兵的队正,谁能叫开城门。

杜刁儿去干啥?当然是代表府兵向朝廷报告边关的情报了。李将军军中识字的人不多,除了杜刁儿这个护粮队长史之外,其他不是独挡一面的悍将,就是一营主事,这个时候哪能走开。再加上他毛遂自荐,李将军便顺水推舟的让他去了。

“大孙,你听说了吗,城池五里之外,到处都是胡狗的斥候。真不知道张管事能不能活着回到九原,给我家婆娘带个咱们还平安的口信儿。”两个民壮抬着一小篓子礌石,小心翼翼的走过斛律云的身边,边走边担心的说道。

“嘿,谁知道呢,这胡狗来得咋这巧。要是再晚来一日,咱们就能拿着文书回去了。就算死,我也想跟家里人死在一起啊。”叫大孙的汉子说了几句丧气话,一脸苦闷,显然并不看好这次守城的前景。

斛律云听到二人的话,将手中的滚木放到地上,凑过去说道:“别说那些丧气话,胡狗要是晚来一日,咱们正好走在半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躲藏的地方都没有。现在这样,好歹还有几千府兵和这高大的城墙。都打起精神来,咱们一定能活下去。”

两个老实巴交的民壮冲他憨厚的笑笑,刚想说些什么,却听到城外一阵喊叫声传来:“回城!他娘的,胡狗来了,赶紧回城。奶奶的!谁在这儿撒了泡尿!老子拔了他的皮!”一群府兵在轻骑校尉赵熊的喝骂声中呼啦啦一阵跑进了城里,他们身后的城门在一阵令人耳酸的嘎吱吱声中紧紧闭了起来,几十个抱着原木的步卒冲进了门洞内,随时准备着抵挡地方冲城槌的冲击。

“吹号!四子!带一千人到南城去,王双,你给我滚下去睡觉,守城用不着你的人,老子还没那么败家!”李将军粗犷的嗓音伴着号角声响了起来,远处与天一线之处,无数的火把组成一条长龙迤逦而来。府兵的步军自城下冲上城墙,捧起地上的弓箭靠着墙根半坐于地,眯着眼睛养神,脸上丝毫没有大战来临之时的紧张。

“民壮,都给我到城下躲好,留着点心眼儿,看到伤兵就给我抬下去。他奶奶的!这个地方怎么没人?来几个会射箭的!”李将军像赶鸭子一样将民壮赶下城墙,眼角余光一扫,发现右边的三四个射击口下居然没有弓箭手准备,立刻暴怒着骂起了娘。

斛律云正想找点什么理由留在城墙上呢,一听对方这么喊,赶忙猫着腰匆匆跑到一个无人的射击口前,一屁股坐在地上,学着其他人一样怀捧长弓闭目养神。

“呜呜~~呜~~~~”苍凉的牛角号响了起来,城墙外刚刚集结完毕的突厥人大队里一阵骚乱,分出一部分衣衫褴褛,赤手空拳举着火把的汉子,他们嘴里低声咒骂着,像被被刨开窝的蚂蚁一样乱糟糟的向城墙冲来。

他们是草原弱肉强食法则的牺牲品,战胜者的奴隶,也是攻城战第一波送上来消耗敌军箭矢和精力的炮灰。

“冲啊!能连着搬开五个鹿角不死者,慷慨的大汗会恢复你们在长生天下放牧的权利!”一个身披猩红披风的骑士手舞弯刀迫在这些人身后,在距城墙二百步远的安全地带打马盘旋,口中说出的话让每一个正在决死冲锋的奴隶心里都萌发出一丝生的希望。

斛律云紧闭的眼睛睁开了,他从脚下的箭囊里捻出一支狼牙箭,插在身后为了加高城墙而垒上的沙袋里,又拔出一支,插好。十息之后,他右手边顺手位置的沙袋上,已经插满了一只只白羽晃动的雕翎。

“准备!”和主帅一起躲在敌楼外盾阵后面的掌旗官嘶嚎一声,将手中令旗举到头顶。城墙上所有的弓箭手都整齐划一的将箭搭在弦上,身体半跪着侧身准备。

“一百步!自由散射!”令旗随着最后一个字的出口猛地落下,弓箭手狞笑着起身,张弓,松弦。弦如嘈切,一只只白羽从城头上飞起,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砸在下面无数举着火把的人体上,溅出鲜血和生命的花朵。

斛律云深吸一口气,身子猛地后转,半跪于地。右手取过一只长箭搭在弦上,弓如满月。右眼、箭尖、远处骑在马上的督战骑士连成一条笔直的线。

“绷!”拉成极限的弓弦骤然回收,刚才还静止在手中的雕翎被猛地弹了出去,如流星般挤压着箭尖前方的空气,带着破空之声钻入目标右眼的眼窝,又从后脑透了出来。

“好箭法!真他娘的解气!”一直密切关注战况的李林握紧拳头猛地一挥,大声喝彩。也由不得他不喝彩,能用普通的步弓在二百步外射中地方的眼窝,这样的箭法,在整个大隋府兵中,虽不能说一个没有,但也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之数,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要知道,步弓射出的羽箭飞过这么长的距离,除非射中对方的眼睛或者哽嗓这种脆弱的地方,不然很难给对方造成大的伤害。

奴兵们一看督战的骑士死了,心中那一点点的勇气顿时像烈日下的积雪一般消融的干干净净,他们哭喊着朝后面退去,将自己毫无保护的后背露给城楼上的府兵弓箭手们,又被无情的钉在地上。

“回去,滚回去!后退者,死!”又有两名猩红披风打马冲了上来,手中弯刀一闪,跑在最前面的一名奴兵便已身首两分,无头的身体由于惯性向前冲出几步,才无力的倒在地上。那些哭喊的奴兵被夹在城墙和骑士之间,冲也是死,退也是死,全都站在原地茫然无措起来。

“弓来!”李林敏锐的察觉到了奴兵的踟蹰,伸手从身边亲兵手中接过宝弓,捻起破甲箭抬手便射。他手中的宝雕弓可是正经的宝弓,由名家制作,历时四年完成。足够做十把弓的材料,最终成品不过两把,每把的价值都不下千串钱。

与此同时,斛律云从城垛上抽出第二根箭,瞄准正在举刀呼喝的骑士,射出。紧接着马上又抽出一支,以相同的轨迹射出。有了倒在地上抽搐的倒霉鬼做示范,接替他的猩红披风果然早有防备,弯刀一旋就将飞向他胸口的第一支羽箭磕的飞了出去,刚想炫耀几句,第二支隐藏在后的雕翎尾随而来,噗的一声穿透了他柔软的咽喉。

“将军威武!将军威武!”李林身边的亲兵一看远处火把下的敌骑应声落马,用横刀敲打着自己的兵盾大声喝彩。

“喊什么喊!老子射的不是那个,偏了!”亲兵们的叫喊声让李林老脸一红,脸顿时涨成了猪肝的颜色。他瞄准的那个骑兵现在还好好的端坐在马上,丝毫没有一点中箭的样子,而他的那支珍贵的破甲箭,想来是祭了土地爷,或者送给哪个倒霉蛋了。

他虽不服,却也是光明磊落的汉子,对这射箭之人心中只有欣赏之意。

‘军中居然有如此悍卒埋没其中,乃是我之过错啊!’心里暗叹一声,李将军目光炯炯的左右扫视起来。忽见右边不远处箭孔后的一个少年从墙上探出身去,右手闪电般从身边城墙接连拔出三支白羽,弓弦连震,远处督战的骑士徒劳的挥舞了两下手中的弯刀,才捂着脖子难以置信的倒了下去。

“好连珠箭法!”李林忍不住再度高声赞叹,再看看城下的奴兵,已经退到城墙二百步外了,那些猩红披风的骑士则在三百步的位置怒声喝骂着,却一步也不肯向前。

带兵多年的李林知道,这些突厥奴兵已经失去了冲锋的勇气。第一次攻击波,就这么简单轻松的被打退了。

‘这全都要靠那个少年!’想到这里,他推开身边举盾林立的亲兵,快步向少年走去。

此时斛律云正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长弓。大隋步弓虽好,但那是和寻常的角弓、猎弓相比较,对斛律云这样自小就开工射箭的行家来说,这样的弓,还是不够看。他轻轻拉了拉有些松动的弓弦,叹了口气:“这量产的玩意儿还是不行啊。”

“给,试试这个!”一把做工精细的宝雕弓被一只骨节粗壮的,大拇指上戴着扳指的大手递到眼前,正在发愁的斛律云眼中一亮,头都没抬就道了声谢接了过来,用手轻轻开了下弦,赞叹道:“果然好弓!”

“大胆!见了我们将军怎么如此无礼!”李林身边的一个亲兵上前一步,指着斛律云就要喝骂。

“恩?”斛律云抬起通红的双眸,只一扫,便将那个亲兵吓得噤声不语。

“嘶…”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几乎同时倒退了半步。

赤眸!!!散发着凌厉的杀气和暴虐,让人看了忍不住心寒。

“仓郎~!”十数把横刀出鞘的声音连成一片,这是本能,人遇到危险时候的本能。

“住手!”李林沉声一喝,挥了挥右手,亲兵们赶忙将出鞘的横刀收了回去。

“干什么!异瞳有什么好怕的?晋王殿下和鱼大都督都是重瞳(注1),那都是有本事的人。”李林先责骂了几句有些大惊小怪的属下,和颜悦色的对斛律云问道:“少年郎,看你的穿戴,不是我手底下的兵吧,哪来的?有没有兴趣给我做个亲兵?”

斛律云赶忙站起插手应道:“回将军,我家住九原县木耳村,姓胡名云,现在是行民壮营总管。”

他顿了顿,才继续说道:“承蒙将军看重,不过民壮营中的弟兄都是在下同乡,我不能将他们丢下。待胡狗退却,我将众乡里都送回九原,再来将军帐前听用。”

恩,有情有义,倒不失为一个好汉子。李林心中暗自赞赏一下,然后从亲兵手中取过两壶破甲重箭,亲手帮斛律云挂在腰间的鞢带上(注2),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那好,待胡狗退却,咱们再把酒言欢!”

(注1:重瞳就是在一个眼睛里有两个瞳孔,在上古神话里记载有重瞳的人都是圣人。隋朝时的杨广和鱼俱罗据说都是有重瞳的人。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重瞳者,有舜,项羽,李煜等人。

注2:两晋南北朝多是鲜卑政权,很多中原人都带上鲜卑人的习惯。鞢带是带孔洞的腰带,开始是为了悬挂打火石、磨刀砥石、弓箭、箭囊这些零碎物件出现。后来成为代表身份的象征,相传可汗可佩戴十三銙鞢带,七圆六方,李世民在做秦王时佩戴的鞢带是十一銙,六圆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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