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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南返

寒风夹着雪粒,打得身上的铠甲叮当有声。这是来极北之地的寒风,据说可以冻死走在路上的牛羊。传言是否属实,斛律云不太清楚,但他曾经有一天亲眼看到一只傻半斤儿(注1)因为被雪冻坏了翅膀从天空中栽下来,脖子当场折成了两段。

那只摔断了脖子的倒霉鸟儿被斛律云拣回了自己的毡帐,当晚做了他和雄阔海二人的下酒菜。比起粗糙的马肉和膻腥气十足的羊肉来,烤鸟肉简直是天下第一奇珍。只是此物实在难得,平素他有心去猎也猎不到。

草原上的雪给人的感觉和中原完全不同,四周无遮无拦,呼啸的寒风带着大片的雪片砸在人的脸上,生疼。夹杂着雪粒儿的狂风刮得人睁不开眼,甚至无法呼吸。巴掌大的雪花只要挨着人,眨眼间便紧紧的贴在身上,给本来就不轻的盔甲增加一些分量,直到厚的积不住,才成块的落到地上。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几个时辰了,前方至少还有五分之一的路要走,雪却越下越大。在任青伶听父亲说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党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她知道,如果没有自己相公带着姐妹们做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眼下这近千人的队伍至少会有一半倒在这南返的路上。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斛律云的身边,雄阔海嘀嘀咕咕地抱怨。生于边地五原郡的他,却似乎跟本不适应这样寒冷的天气。胡姬营做出来的那些厚厚的皮手套被他一只手上套了三只,头上也戴着厚厚的狗皮帽子,可就算是如此的全副武装,他还是所有人中抱怨最多的一个。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个时辰。亏得东子谨慎,在咱们南返的路上安了不少的行营!”斛律云右侧,花木力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这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打下了大小十几个营地,每走半日的行程,斛律云便会着人在偏僻处安营扎寨,将多余的干粮马匹都存在里面,为南返做准备。

“还有一个时辰么?这种鬼天气,赶什么路,要是我们将抢来的辎重集中起来,未必不能找个偏僻点儿的部落猫一冬天,反正这种天气也不会有人来找咱们的麻烦。”雄阔海将沾在发梢上的冰凌拽下来丢到地上,大声的抱怨着。

“这种天气南下,咱们一样不容易被敌人发现!你难道还想在这草原上吃羊肉,喝奶茶奶酒么?”斛律云转过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埋着头继续赶路。

他也不是没想过在这草原上找个犄角旮旯猫起来,等来年春天再回去。可是自从半个月之前开始,各部落就开始不断派人在草原上游弋,那些人都是一人三骑,来去如风。

知道对方来者不善的斛律云赶忙挥军南下,若不是他们现在身上都穿着草原牧民的胡服,再加上有会说突厥话的胡姬营姐妹在外围放牧,伪装成普通迁徙的牧民,说不定早就被对方发现了。

“胡哥儿,胡哥儿…”几声熟悉的呼唤从身后响起,斛律云用手遮住风雪向后看去,只见好色旅帅王浑颠颠儿的骑着马赶了上来,呵着白气招呼道:“胡哥儿,这天儿真冷呵。”

他吃吃的笑了两声,看斛律云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赶忙用眼睛四下打量一番,然后低头轻声说道:“胡哥儿啊,那个突厥公主谁也不理,每天除了喝点儿马奶啥都不吃,眼瞅着一个好好的美人儿就要这么玩儿完喽,多可惜啊。”说完砸吧砸吧嘴,眼睛滴溜溜转个不停。

“怎么个可惜法?明说,别弯弯儿绕。”斛律云对着他胸口捶了一拳,没好气的说道。这个王浑不知道是天生好色,还是确实喜欢上了那个突厥公主,反正自从见过对方之后,是见天儿的磨,磨完了斛律云磨雄阔海,磨完了任青伶磨花木力,直惹得众人不胜其烦。

“俺…”王浑迟疑了一下,一咬牙,恶狠狠的说道:“听说这女孩子啊,最看重贞洁了,你说咱要不把这生面烙成熟饼,到时候…”

“谁去烙?”斛律云翻了个白眼,一口打断了他的话。

“除了俺还能有谁?”王浑使劲儿的挺了挺自己的草包肚子,

“滚!”

应付完每日必到的王旅帅,斛律云带着人一路急赶,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早先安置在一处避风山坳里的临时营地。营地里剩下的那二十几人除了防胡人的探查之外,还要防着成群结队的草原狼,好不容易熬着等来了大队人马,这才将一颗吊起的心放回到肚子里。

斛律云把众人安顿下来之后,端了一碗滚烫的肉羹来到关押阿史那燕的营帐外。说是关押,其实就是软禁,除了不让她在营地乱走之外,她所享受的待遇比起斛律云自己来都要好很多。

手上铜碗里的羊肉羹散发着浓浓的香味,不过斛律云闻起来则是毫无食欲。用雄阔海的话来说,这天天吃肉的日子也不好过,何况还是膻气十足的羊肉。连着两个月吃下来,斛律云现在一想起新鲜蔬菜和水果来就是一嘴的水。

‘幸好在富庶点的部落里还能找到点茶叶,不然我们这些人恐怕没出草原就得全死在坏血病上。要是现在谁给我个西瓜吃,就算她比如花都难看我都愿意以身相许。’和守在营帐外的两个胡姬营的女兵打了个招呼,斛律云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用屁股顶着毡帘倒着走了进去。

温暖的毡帐内没有掌灯,只有一个造型粗犷的铜火盆摆在中央。借着火盆中幽蓝火焰发出的淡淡微光,斛律云将手中的铜碗放在一个小案上,对坐在火盆边毡毯上的一个身影低声说道:“吃点东西吧,总是喝奶没有营养的。”

看对方无动于衷,斛律云也混不在意,就像他听不懂突厥话一样,这个突厥公主听不懂汉语也属于正常。他大刺刺的坐在火盆边上,一边儿烤着火一边继续说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过话说回来,这种顿顿吃肉的日子我只吃了两个月就受不了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他前世旅游的时候也见过不少少数民族的姑娘,这突厥公主看起来有点维族女孩的味道。她的一双眼睛如秋水般明澈,又似天空般湛蓝,眼窝略深,鼻梁比起一般中原人来要挺得多,和那些又粗又黑的草原汉子不同的是,她的皮肤白皙而光滑,这一点让任青伶都黯然神伤了很久。

她身上的裙子明显是按照中原的样式剪裁出来的,除了在衣服的边缘点缀了一些褐色的皮革之外,那件鹅黄色的苏绸屈裾外面还罩了件羊皮裁剪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接缝处金色丝线细细密纹,肩角微翘,腰部收紧,更显得身材凹凸有致。

“啧啧,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身材,后世里的那些减肥广告的模特都得自惭形秽,真不知道会便宜谁。”斛律云一边打量着对方,一边肆无忌惮的评价道。俗话说无欲则刚,他对这个突厥公主可是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再加上知道对方听不懂自己说什么,这说话的时候便自然没有了那么多的顾忌。

看对方还是那副如万年冰山的冰冷表情,他也收起了调笑的心思,叹了口气说道:“你莫要以为我们把你虏来便是错,若不是你们胡人南下烧杀抢掠,我现在也不会出现在草原上。你们是狼的子孙,我们却不是那羊的同类,当你的同族举起手中弯刀南侵之时,是否想过某一天同样的命运会落回你们自己的头上。看看我胡姬营中的姊妹,哪个不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她们本该是相夫教子的年纪,却被你们虏来做奴隶。你们这些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该杀,当杀,应杀。你应该庆幸,若不是你出身高贵,现在恐怕也早已死去多时了。”

斛律云这话说得又快又急,如赌气一般。他在前世的时候连只鸡都没有杀过,这重生两个月来杀的人却已数之不清。虽然在杀人之时大脑都处于那种发狂状态,心中只有嗜血和暴虐,没有同情和怜悯,可是每每想到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死在他的手中,斛律云心中也难免像堵了什么一般难受。毕竟这些人都是活生生存在的,他来自现代,和平的现代,根本无法了解任青伶和雄阔海这些人对异族的恨,杀起人来自然也不会如他们那般无所顾忌。

人要是有事情憋在心里,时间长了就会产生一些心理障碍。斛律云杀的人越多,这心里的负罪感也就越强,无处排解再加上他脑海里本身就有那种暴戾的后遗症存在,如果就这么走下去,没准哪一天他真的会受不了崩溃掉。没想到今天话赶话赶到这里,居然一口气将心中的想法吐了个痛快,也给自己之前的行为找了个借口,心下立时舒坦许多。

这心里的事情一放下,斛律云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马上便不同了,直到他回到和雄阔海共住的毡帐中一起用完晚膳,这脸上的笑容就没落过。

雄阔海看自己这个兄弟自回来后就有些不太正常,一边儿用双手脱着脚上的毡靴一边儿提醒道:“东子,你这是咋了?不是被那个胡女用猪油给蒙了心了哇,哥哥可告诉你,幺妹儿对你可是没的说,你要是敢做啥对不起她的事儿,小心哥哥翻脸无情。就算你将来有本事想找小的,也得找咱中原的好姑娘不是?这胡人和咱们就是不一样,眼睛都是蓝的,像罗刹鬼似的,半夜看见了还不吓个半死!”

一股比羊肉还膻臭的味道差点把斛律云熏个跟头,他闭着气向后挪了几尺,苦笑着说道:“阿灿哥,你放心,我对那胡女可是没啥兴趣。对了,你去洗洗脚好不好,就算不洗脚,也把你的布袜洗洗,这天天穿着皮靴赶路,你不难受啊?”

“你没听过么?古人云:袜子久了穿成鞋,男子汉男子汉,没有汗臭味儿哪叫男子,洗不得希不得。”雄阔海一脸的理直气壮。

“哪个古人说过这样的话?”斛律云诧异的问道。

“苏武啊,胡夫子不是给咱们讲过么,苏武在塞外牧羊,那么多年不洗澡不换衣服,还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苦其心志什么的。看看,苏武不是古人么?”

“那是一个人说的么?算了,我说不过你。”斛律云有气无力的抚头哀叹了一声,看着地上熊熊的火盆,突然开口问道:“阿灿哥,等咱回了中原,你有什么打算?”

雄阔海瞬间沉默了下来,自在光禄城被围困以来,不管是他还是任青伶,都在本能的回避这个问题。突厥人南下了,兵祸来了,那个安宁祥和的小村庄还会在么,他们谁都不知道,也不愿去想。现在眼看这就要再回到长城,离家一天天的近了,也是该好好想想这个事情了。

“不知道,爹娘他们应该躲进山里了吧,以前不都是这样么?”

“我是说,万一…”

“不会的,我长这么大,胡人来过多少次了,大家不都是平安无事么?”雄阔海摸着鼻子答了一句,将脸转到了阴影中。

他也知道自己在自欺欺人,以前突厥人来中原打草谷的时候,都是年关左右,大家搬着有数的粮食逃到山里,也不愁熬到春天,等开春儿了,榆钱儿、槐花儿、野菜啥的都能吃,那日子也挨的过去。可是今年突厥人在秋末就南下,大家地里的粮食能不能收完先不说,就算收完了,也带不了那么多到山里,等突厥人退了,深冬的山上连个野兽都猎不到,家家再没有粮食,那…

“恩,但愿如此吧。阿灿哥,早些歇息,明日一早还要赶路呢。咱们手里有不少肉干和金银,还有草原上劫来的好马。等回到中原,咱就到那些屯粮无数的地主家用这些东西换些麦黍,怎么也不愁让村子里的乡亲们熬过这个冬天。”

“对啊,还是东子你有心,明天开始,咱们得抓紧时间赶路了。这大冷天的,家里要是没吃没喝,日子多难过啊。”

(注1:傻半斤儿,学名沙鸡,一种濒临灭绝的野生鸟类,曾广泛分部于西北及内蒙地区。因体态肥胖,飞翔能力差,喜好钻到民房中取暖兼送死,因而被百姓们称为傻半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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