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贵族老爷兴奋地进入李恬的时候,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甚至没有让她的表情有一丝一毫的变化,她环抱着这个男人粗壮滑腻的脖子,努力地展现出迷乱的微笑。
天知道,她这具身体大概也就七八岁的样子,纯真的眼神配合成年女人才有的妩媚风情,大大地取悦了这位贵族的心。
是的,她得先取悦这个人,让他慢慢放下对她的戒心,才能一步一步实现自己的计划。
她不会说这个世界的语言,不会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甚至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就算逃出去又能怎样,弱小的她甚至无法避免被卖到更加肮脏的地方,经历更加凄惨的事情。
所以,她只能尽力取悦这个变态老男人,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李恬清楚地知道,她没有穿越女们的好运,没有美男环绕,没有运气爆棚遇见高人非收她为徒,传她法宝。
只有金丝雀般的囚禁和痛到痉挛的夜晚,这样的生活导致李恬非常恐惧夜晚的来临,甚至一到黄昏,她都会忍不住开始激烈的呕吐,恨不得吐出胃袋,呕出血来。
可她从来不哭泣,因为当警察的爸爸告诉过她,当你陷入困境,眼泪不能为你解决任何问题。
那么她只有忍耐,记得有本书上说过:只有最有耐心的猎人,才能打到最值钱的猎物。
当然,这样如同地狱一般的生活,如果不是传承自母亲的乐天基因、豁达的胸襟和父亲那坚韧的意志,恐怕李恬就和那三个小孩一样,受不了折磨,找了各种法子自杀了。
这不是我的身体,哪怕真的很痛很屈辱,这不是我的身体,受屈辱的也不是我李恬,不是我。
李恬只能这么催眠自己,免得自己疯掉。
很显然,李恬的尽力的奉承和谄媚的迎合取悦了这位贵族,买到手的娈宠就剩下这一个最为乖巧听话又漂亮的女孩,贵族非常满意。他甚至耐心地听着李恬用刚刚学会的结结巴巴的词句表达出她想学说话,想识字,想看书的要求。
看书,识字?
哦,这是一种新的情趣,也许他可以在这个小家伙看书的时候,把她放到书桌上狠狠地****?
贵族老爷很开心地答应了李恬这个可爱的小要求。
不得不说,生死存亡真的会大大激发人的潜力,李恬拿出比当年考大学还要刻苦的精神一头扎入贵族那个书本种类齐全但是用来装模作样的大书房,如饥似渴地开始接收一切未知的东西。她甚至忍受着庄园里男女仆从鄙视恶心的眼神,命令他们教她认字。
李恬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离开,带着自己的尊严离开。所以她对那些奢华的宴会,华美的衣服首饰,男女间龌龊的交易,以及那些看上去光鲜亮丽,骨子里肮脏无比的贵族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哪怕这个庄园里衣食无忧,有大量的仆从卑微而完美的侍奉,还有那些充满异国风情的建筑艺术,都无法让她分出一丁点注意力。
这里看上去再美好,也是地狱。只有折磨,没有尊严,没有自由,生命都要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这绝不是她想要的!
李恬一边认字,一边装做天真好奇的样子,慢慢摸透了这座庄园的每一条道路与巡逻人员的换岗时间。
不,这还不够。
从她被卖到这位肥猪手里的时候,肥猪在她的肩膀上用一种奇特的墨汁画上了一种奴隶才有的印记,擦洗不掉,甚至你剜掉那块皮肉,猎犬也会循着墨汁的味道找到她。
李恬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用她娇嫩的身体和柔软的嗓音侍奉得贵族非常满意,终于在一次虐待结束后,贵族老爷在欢爱的余韵和酒精的促使下,无意识地用炫耀的口气说出奴印消除的办法,以及消除奴印的圣水的存放位置。
李恬开始重新制定自己的逃跑计划,这次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当李恬从浩瀚的书海中发现那本贵族老爷用来充门面但是对她来讲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东西——一本魔法基础理论的书,然后根据书上的讲解,像只小老鼠那样偷偷摸摸钻研许久,上天终于眷顾了倒霉的她,这具身体居然能感受到魔法元素的存在,并且有能够修习魔法的天赋。
看到指尖冒出一朵微弱的小火苗的时候,李恬知道,自己逃跑的时机到了。
而这时,距离她进入贵族老爷的庄园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年之久,如此长的时间让庄园里的每个人对她的任何行为都学会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风高月黑夜,杀人放火天。
李恬压抑着自己疯狂跳动的心脏,借着送甜点的机会进入了贵族老爷的专用休息室,用刚刚开始发育,曲线玲珑且拥有稚嫩风情的身体再次诱惑了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
是的,她决定动手了!
因为圣水在这个休息室的暗格里面,而且经过几年的观察,李恬发现,当床事结束后,这头肥猪会全身无力,睡的像是死猪一样。
而这次,他为了尽情享乐,听从李恬的甜言蜜语赶走了守在门口的侍卫。
毕竟,这个小家伙在和他欢爱之前,都会有专人扒光她的衣服,仔细搜查,确定了没有藏着可以伤人的器物之后,才会被光溜溜地送到他的床上,要知道,小家伙连指甲都不会超过指尖肉,拿什么来伤害尊贵强大的他呢?
而且小家伙对他如此的崇拜且顺从,她又是这么的脆弱,他一根手指头就可以碾死她,不是吗?
待贵族发泄完毕,昏昏欲睡之际,李恬迅速地把自己专门蓄留多年的长发编成麻花辫,然后把辫子绕在这头肥猪的脖子上,枕头捂在他的头上,紧接着一屁股坐了上去,用尽全身力气开始拉扯自己的辫子。
昏睡中的贵族老爷想要挣扎,却发现自己刚刚折腾了无数花样的身体完全不听从他的指挥,甚至因为枕头的关系,他那尖锐的赫赫声都没有比老鼠的叫声大多少。
渐渐地,贵族老爷停止了挣扎。
李恬不放心,咬牙又坚持了一阵,才瘫软了下来。在软下去之前还不忘摸了摸贵族脖子上的脉搏,撑开他的眼皮看看瞳孔有没有放大。
得到证实之后,李恬忍不住发出一声沉闷的哽咽。
她杀人了!
就算是为了自保,可她还是杀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她的手下慢慢失去呼吸,失去体温,失去生命。
李恬给了自己一巴掌,命令自己赶快冷静下来。虽然用力过大,导致左脸高高肿起,但效果非常明显,她完全冷静下来了。
这是一早就计划好的,不是吗?
她小心地从暗格里翻出那瓶所谓的圣水倒在自己的奴印上,随着一波又一波尖锐的痛楚,奴印处的皮肤慢慢渗出黑色的液体,最终在圣水的冲刷下变得消失不见。
李恬擦了一把冷汗,有条不紊地开始布置自己早就模拟无数遍的现场。她换上男孩子的衣服,把床幔放到桌子上,然后打翻灯台,看着火焰一点一点弥漫到那张令她恐惧又恶心的大床上之后,这才揣着从贵族那儿偷来的路引,钻出狗洞飞奔离开。
这六年地狱般的生活教给李恬最好的东西就是忍耐,她现在完全没有谋生的技能,为了轻便,从贵族那儿顺来的金银很少,也花用不了多久。
在几经思考之后,李恬找到了一座小镇子,白天在冒险者酒吧打工,晚上就回忆背下来的那本书,专心的钻研刚刚领会的小火球术。
沉浸在学习中的时间仿佛流逝的飞快,一转眼,一年多过去了。
李恬把仅有的两三个火系法术练的娴熟无比,顺便还存了一小笔足够她好几年吃穿不愁的钱财。
对于这个世界,李恬一直是恐惧并且下意识抗拒的,她没有放弃自己的姓氏,但为了方便在这个世界生存,所以给自己取名达芙妮。
当然,这个名字是因为喜欢那个牌子的鞋,也是为了提醒自己的过去而取的,跟所谓的月桂啊女神啊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作为娈宠的那几年是她挥之不去的噩梦,她想要变强大,哪怕暂时回不去,也不想再经历生命被人掌握,尊严被践踏的日子。
于是,在得知荆棘鸟面向全帝国招生的消息之后,正式改名达芙妮的李恬,义无反顾地奔向了未知的路途。
作者有话说:这一章也同样是对前期的修改,剧情没有变动,看到后面的盆友不用返回来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