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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这时候离吃早饭还有差不多一个钟头呢,所以我们俩就到树林里去了,因为汤姆说,挖洞的时候得有点光亮才成,可点上灯太显眼,说不定会惹麻烦,所以一定得用些能发出鬼火的朽树枝,搁在黑暗的地方,它们能发出幽暗柔和的光亮来。我们拣了一堆,藏在野草丛里,这才坐下来歇口气,汤姆有点儿不满意,他说:

“真该死,这事整个都太简单,太乏味了。要搞出个费事点的计划,还真他妈的费事呢。本来该有个守门的,可就是没有,所以也没法把他毒死。就连个看门狗都没有,想给狗吃蒙汗药都没门。还有,吉姆是用一根十英尺长的铁链锁在一条床腿上的,嗨,只要把床抬起来,脱下铁链就把他救出来了。另外,赛拉斯姨夫什么人都信赖,派人把钥匙交给那个傻头傻脑的黑人,也不派个人盯着他。吉姆早就可以从那个窗洞里逃出来,只不过腿上拖着根十英尺长的链子不方便。唉,哈克,这可真是个最愚蠢不过的主意了。咱们非得自己制造困难才成。没法子,咱们只好尽量用已经有的东西凑合啦。反正有一点是肯定的——只有在克服大量困难和危险以后,把他偷出来,那才光彩呢。既然人家没尽心给咱们提供这些困难和危险,咱们只好靠自己的脑瓜制造啦。就说点灯吧,冷酷的现实是,咱们不得不假装点灯有危险,不是吗,我相信,就是咱们明火执杖地干,也没问题。说到这个,我想起来了,一有机会,咱们就得找个东西来制造锯子。”

“咱们要锯子干嘛?”

“咱们要锯子干嘛?难道咱们用不着把吉姆的床腿锯断,好把他的铁链脱下来?”

“你刚才不是说过,只要把床抬起来就能把铁链脱下来啦?”

“嗨,哈克·费恩,只有你这种人才会想出这么简单的办法。你这办法简直像个小娃娃想出来的,简单透顶啦。你难道什么书也没念过?——特伦克男爵

(普鲁士冒险家,年轻时曾在普鲁士军中服役,二十一岁时当逃兵,流亡奥地利。返回普鲁士后被监禁。1787年发表的回忆录被欧洲人广为阅读。他在法国革命时期,进入法国,1794年被当做间谍上断头台处死。——原注。)、卡萨诺瓦(意大利冒险家,他的回忆录记载了他死里逃生、浪漫恋情等经历。——原注。)、本维努图(意大利首饰匠兼雕刻师,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曾在欧洲广泛游历,1551年动笔写的自传十分著名。——原注)、亨利四世(法国波旁王朝首位国王。谋杀亨利三世后登位,后自己也被谋杀。——原注。),写他们的书你全没念过?还有其他英雄豪杰的书也都没看过?谁听说过用这种没出息的办法把一个囚徒放走的?不能这样,最有名望的行家都是把床腿子锯成两截,还让那床腿保持原样,把锯末吃下肚子,免得给人发现,再朝锯断的地方抹上些油污和脏东西,好让眼最尖的看守也瞧不出一点破绽来,还以为床腿仍然是好的呢。然后,等到一切都准备好的那天晚上,一脚把床腿踢断,脱下铁链,就成了。然后只要把绳梯挂在城堡的雉堞上,溜下去就成了,在护城壕里把腿跌断——你该知道,那绳梯太短,还差十九英尺呐——马和忠实的臣子们正在底下等着,他们就飞快地把越狱的囚徒抬上马鞍,一溜烟就跑回老家朗基多克(中世纪时法国南部一省。——原注。)或者纳瓦尔(古代比利牛斯山区一小国。在中古时期的法国民谣中多有提及。——原注。)或者不管什么地方去了。哈克,那才是妙不可言呢。要是这个小屋周围有一道护城壕就好了。要是逃跑的那天晚上有时间的话,咱们就挖它一道护城壕。”

我说:

“咱们要一道护城壕干什么,不是要在小屋底下挖个地洞把他偷出来吗?”

可他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话。他把我和周围的一切都给忘了。他用手托着下巴,正在琢磨呢。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说:

“不成,这不行——没有必要这么做。”

“没必要做什么?”我问。

“噢,不必把吉姆的腿锯掉,”他说。

“老天爷呀!”我说,“你说些什么呀,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干哪。你到底为什么想要把他的腿锯断呀?”

“这个嘛,有些最高明的行家就这么干过。他们弄不下铁链子来,所以就干脆把手剁掉,逃走。锯断腿当然就更好了。可咱们得打消这个主意。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这么干。再说,吉姆是个黑人,他不明白这么干的道理,也不明白欧洲的风俗,所以咱们只好算了。不过,他得有条绳梯才成,咱们只要把床单撕开,替他编上条绳梯就行了,挺容易的。然后咱们可以把绳梯藏在馅饼里给他送去,人家都是这么干的。比这更难吃的馅饼我也吃过。”

“哎呀,汤姆·索亚,你这又是说些什么呀,”我说,“吉姆要绳梯根本就没用处哪。”

“他用得着的。你最好问自己,你这是说些什么呀。你什么都不懂。他非得有条绳梯不可,人家都有的。”

“他要那玩艺儿有什么屁用?”

“有什么屁用?他可以把它藏在床上,是不是?人家都是这么干的,所以他也得这么干。哈克,你这人总是想不按规矩办事,总想耍点新花样。他用不着绳梯又怎么样?那绳梯不是留在床上了吗?他逃走以后,人们不是可以把这当作一条线索吗?你以为人家不想要线索吗?当然想要啦。你连一点儿线索也不想给人家留下?那可未免太难了!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好吧,”我说,“既然有这么个规矩,他非得有条绳梯不可,那就给他弄条绳梯吧,因为我不想违反规矩,不过,汤姆·索亚,有一件事你可得明白——要是咱们撕了床单给吉姆做绳梯,咱们可没法子对付萨莉姨妈了,这是明摆着的事。照我的想法,用核桃树皮做个绳梯没什么花费,什么也不浪费,不是也照样能放进个馅饼里去,也能藏在草垫子下面,跟你说的布条做的绳梯一样用。至于吉姆,他根本就没有经验,所以他不会在乎是用什么做的绳梯……”

“噢,得了吧,哈克·费恩。我要是像你一样愚昧,我就什么也不说——根本就不开口。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用一根核桃皮做的绳梯逃跑的?这简直能把人笑死。”

“那好吧,汤姆,就按你的办法干,可你要听我的劝告,你得让我从晾衣裳的绳子上借上一条床单。”

他说,那没问题。这一来,他又有了个主意,说:

“再借上件衬衫。”

“咱们要衬衫干吗,汤姆?”

“好让吉姆在上面写日记呀。”

“写狗屁的日记,吉姆根本就不会写字。”

“就算他不会写字,要是咱们再用旧的白铁勺或者一根旧木桶的铁箍给他磨成一枝笔,他总可以在衬衫上面画点记号什么的,不是吗?”

“哎呀,汤姆,咱们可以从鹅身上拔根毛,给他做枝笔嘛,那样做的笔更好,还挺省事。”

“你这个笨蛋,地牢旁边又没有鹅跑来跑去,他上哪儿去拔鹅毛?他们总是用最结实、坚硬、难弄的铜蜡烛台,或者手头能弄到的这类的东西做笔的,而且还得花上好几个礼拜,甚至得好几个月才能做好,因为他们只能在墙上磨。他们就是有鹅毛笔,也不用,因为这不合规矩的。”

“那好吧,可咱们使什么给他做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锈跟眼泪弄在一起做的,不过那是些平庸之辈和女人们的办法,最了不起的行家用他们自己的血当墨水。吉姆就可以这么干,要是他想传出点又普通又神秘的消息,让别人知道他给关在什么地方了,他就可以在一个白铁盘子底上,用叉子蘸上血写上字,从窗户里丢出来。那个铁面人(大仲马的小说《铁面人》中,关在巴士底狱里戴着铁面具的人。——原注。)就常常这么干的,那可是个极好的办法呢。”

“吉姆可没有白铁盘子。他们是用锅给他送饭的。”

“那没什么关系,咱们可以给他送去几个。”

“可是谁也不认得上面画的东西呀。”

“那也没什么关系,哈克·费恩。他只要写在盘子底上,扔出来就行了。人们用不着非看懂不可。犯人写在盘子底上或者其他地方的东西,人们多半不认得,不是吗?”

“既然这样,浪费那些盘子干嘛?”

“嗨,见鬼,反正盘子不是犯人的呗。”

“可盘子总是有主儿的呀。”

“嗨,就算有吧,那又怎么样呢?犯人管他是谁的……”

他说到这儿就打住了,因为我们听见早饭号吹响了。所以我们就朝大房子跑去。

那天上午,我从晾衣裳的绳子上借了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一条旧口袋,把它们装进去,我们俩出去把有鬼火的朽树枝也放进去。我把这叫“借”,因为爸爸老是这么叫的,汤姆说这可不是什么借,这是偷。他说,我们是替犯人干的,犯人们可不在乎东西是怎么来的,而且人们也不会为这种事责备他们。犯人偷点越狱用的东西算不上犯罪,汤姆就是这么说的,他有权这么干,既然我们是代表犯人的,我们完全有权在这儿偷哪怕只有一丁点用处的东西,以便从监狱里逃出去。他说,假如我们不是犯人,那可就完全是两码事了。

除了犯人以外,只有下流无耻的家伙才会偷东西。所以,我们就认为,我们有权在这儿顺手牵羊偷任何东西。不过,这以后的一天,我从地里偷了个西瓜吃了,他却跟我大吵大闹了一场,他要我去给那些黑人一毛钱,也不告诉我是为什么。汤姆说,他的意思是,除了我们需要的东西之外,什么也不能偷。我就说,我需要吃个西瓜。可他说,越狱逃跑用不着西瓜的,问题就在这儿。他说,要是我打算在西瓜里藏上一把刀,把它偷偷送给吉姆,让他杀看守,那就没问题。他这么一说,我也就不计较了。可我看出,当犯人的代表没什么好处,因为每次有了个偷西瓜的机会,都得坐下来仔细琢磨许多不同的差别。

噢,话说回来,我们那天早上一直等到大伙儿都去干活,院子里连个人影也没了,汤姆就把那只口袋拖到那个棚屋里,我站在外面给他放哨。后来,他出来了,我们就坐到木柴堆上去商量。他说:

“现在什么都准备好了,只差工具,不过这事好办。”

“工具?”我问。

“对。”

“干什么用的工具?”

“这还用问吗,挖土的工具呀。咱们总不能啃个洞把他救出来吧。”

“那个棚屋里的旧镐头什么的还不能用来挖个洞,把黑人救出来吗?”我问。

他扭过头看着我,显出一副特别可怜我的样子,让我看了直想哭。他说:

“哈克·费恩,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犯人要想逃跑,衣橱里还放着镐头、铁锹之类高级挖洞装备的?我倒要问问你——要是你还算有点头脑——照你的办法干,还算什么英雄好汉?那还不如干脆把钥匙借给他,让他拿钥匙开门出去好了。镐头和铁锹——哪有这么好的事,就是个国王,他们也不给。”

“那么,”我说,“要是咱们不用镐头和铁锹,用什么?”

“用两把长刃刀就行。”

“用那东西在小屋地上挖坑?”

“是啊。”

“见鬼,汤姆,那是犯傻。”

“犯不犯傻没关系,这可是正统的办法——而且是老规矩。凡是说起这种事情的书我全都看过,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他们总是用一把长刃刀来挖,你要知道,还不是挖土,是挖硬邦邦的石头。那可得花上好些好些礼拜,得不停地挖呀挖才成。想想关在迪福堡(法国马赛海岸外一小岛上的著名监狱。大仲马在《基督山伯爵》中有详尽描述。——原注。)的那些犯人吧,他们中间就有一个这么挖了条地道逃出来了。你知道他花了多长时间?”

“不知道。”

“猜猜嘛。”

“我猜不出。一个半月吧。”

“三十七年!最后他是从中国钻出去的。那才够味呢。要是咱们这个城堡是用石头造的,那多好啊。”

“吉姆到了中国可是谁都不认识呀。”

“那又有什么关系?其他人到了那儿也一样呀。你这人老是打岔,怎么就不往主要问题上想呢?”

“好吧——他从哪儿出来我不管,只要他能出来就成,我猜,吉姆也不会在乎。但是还有一件事——吉姆要是用刀挖洞跑出来可就太老了。他活不了那么久的。”

“不,他能活那么久。你不会以为在土地上挖个洞也要三十七年吧?”

“那得多久呢,汤姆?”

“咱们不能冒险挖那么长时间,因为用不了多久,赛拉斯姨夫就会得到新奥尔良的回音了。他会知道吉姆并不是打那儿逃出来的。下一步,他就会把吉姆拍卖掉,或者用类似的办法把他打发掉。所以咱们不能用本来应该用的那么长时间挖洞救他出来。我想,咱们本来该用上两年时间才对,可咱们没那么多时间。现在的情况捉摸不定,所以我建议,咱们马上动手挖,越快越好,等事情办妥了,咱们心里就假装是挖了三十七年好啦。一旦情况紧急,咱们可以立刻把他弄出来,赶快送走。对,我看这才是最好的办法。”

“这还有点道理,”我说,“假装又不花什么本钱,假装什么事也不费,要是用得着,哪怕要我假装是用了一百五十年,我也没说的。我已经把手插进来了,所以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那好吧,我现在赶紧去偷两把长刃刀来。”

“弄三把来,”他说,“咱们得把其中一把做成锯子。”

“汤姆,我不知道这合不合规矩,也不知道是不是犯忌,”我说,“那间熏肉用的屋子后面的护墙板底下,正好插着一截断锯条呢。”

他显得又烦躁又灰心,说:

“哈克,要想教会你干点事,可真是白费口舌。快去弄三把刀来。”我就照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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