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城,之所以被称为绯城的原因自然不是因为这城里的人都姓绯,也不是这里大部分的人姓绯,这里根本就没有一个姓绯的人,再说也没绯这个姓氏,而是一件衣服的颜色,没错就是衣服的颜色,这里的所有都是一个穿着绯色衣服的人出资建立起来。
在一年之前,这里还只是个不出名的小镇,而在一年后,这里已经被冠上了“城”字,足可见规模之变化。可从来没人见过这穿着绯色衣服的人的面貌,也不知是男是女,似乎是有时是男,有时又是女,所以人们纷纷猜测,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有好几个人,之所以觉得是好几个,不是两个人,完全是出现之时有时是个高大之人,有时是个矮小之人,有时是个瘦弱之人,总之,他们见过很多很多的样子,试问,要是就一个人那有可能吗,两个人可能吗,所以,才认为是有很多个人。
既然有那么多个人,是凭什么来确定就是这些人,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来假冒的,谁都说不上来,被问的急了,回答的就说是凭着感觉,这也叫答案!
绯城有两大世人皆知的谜团,其一是这些个穿着绯衣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有那么多的钱财来发展个小镇,其二是怎么把一个小镇在一年间变成了一个城,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许多人都是慕名来探寻这两个谜团,但无一例外的都是失望而去,根本无迹可查,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也可说是天衣无缝,查不出任何的奇怪所在。也亏了这两大谜团,来绯城的人是络绎不绝,带来了无尽的钱财,他们都为着绯城的繁荣作出了贡献。
这不,在绯城的城墙口,有一块空白的墙壁上,贴着一张大大的红纸,上书:感谢每一位前来绯城的人们,因为你们的到来,让绯城更加的繁荣,感谢你们不辞辛劳,为绯城作出的贡献,绯城永远会记住你们。
这一方字,龙飞凤舞,硕大无比,就是你想忽略都不能,只要你进绯城,你就一定能见着,明明看着是感谢你,可回味着回味着就是有种别的什么夹杂在其中,说不清道不明。人们闲暇之余,坐在茶馆喝喝茶,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总是会不免提起这番话,却是每个人对这番话的理解都是不同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绯城还真是跟其它的城不能比。”说话的是一个白衣男子,俊脸上带着淡然笑容。“感谢每一位前来绯城的人们,因为你们的到来,让绯城更加的繁荣,感谢你们不辞辛劳,为绯城作出的贡献,绯城永远会记住你们。”读到这,男子轻笑一声,“都说观字能观人,单看这番字就知,写这些字的必是个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人。”
身旁同样穿着白衣的娇俏女子,挑挑眉,“我看着不错,有机会可真想见见写这字的人,必定会是我未来最崇拜的对象啊。”两眼闪闪发亮,简直像是看到满目的金子般。
男子表示怀疑,“小姐,这世上还有你会崇拜的人?”
“阿俊,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叫我小姐了,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早是一家人了,你要这么叫,实在是太伤我心了。”说着说着,女子就做了一个捂心、悲痛状的姿势。
“呵呵。”男子被她的模样逗乐了,开始打趣,“雪,这动作你都做了多少年了,一点创新都没。”
女子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住,直起身,气鼓鼓的道:“阿俊,你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直接。”
“雪,你也依旧。”男子淡淡的笑,如沐春风。
站在绯城那张大大的红纸前,轩辕雪与张俊正再次的各揭对方的短,全然忽视了他俩的吸引力之强,引得不少人都不断往这方向望来,甚至更有些是直接来到他们边上站定,为了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而这两人依旧是沉浸于他们激烈的“交流”中,没有意识到在他们身边急剧增加的人数。
来往绯城的官道上,远远的传来一阵“嘚,嘚,嘚”的马蹄声,越行越近。为首的是一个丰神俊美的男子,身着一件青色的宽松衣袍,骑着一匹毛色油亮亮的纯白神驹,神态雍容,一脸的温和。又是个极为养眼的人物,绯城的女子们不禁心花怒放,男子则显得有点阴郁。
“二哥,这就是那绯城了?!”说话的是跟他同来的锦衣男子,亦是一身青衣,“百闻不如一见,这绯城果然名不虚传。”说话间,他已是注意到了那张非常张扬的红纸,还有那上面的字,不禁一字字念来,“‘感谢每一位前来绯城的人们,因为你们的到来,让绯城更加的繁荣,感谢你们不辞辛劳,为绯城作出的贡献,绯城永远会记住你们。’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哈哈哈”一阵阵爽朗的笑声直冲云霄,直似看到了什么很好笑的事情。
他的笑声终于是惊动了处于浑然忘我境地的轩辕雪与张俊,两人齐齐转头看向发出声音之处,然后就见轩辕雪瞪大了一双眼眸,即将要呈现出花痴状,幸好身旁的张俊此时拉着她就往人群外走。
轩辕雪不住的往回看,就差流口水了,对于张俊的行为深表愤怒,带着半分抱怨,半分恳求,“阿俊,这两人好好看,我还没看够呢,让我在看看,等我看够了再走。”
“要等你看够,估计天都黑了又亮了。”张俊毫不客气的出言,他还不了解她么,她爱看谁就看了,那也就算了,问题在于每次都还要叫上他,你说他一个大男人去看个大男人,这叫个什么事儿。他可是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可不是有什么乱七八糟癖好的人。万一要被人误会了,或是被人正巧抓到在偷窥,这可不就是有理讲不清,自毁名声的事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