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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国家不幸诗家幸

他走了,带着无数个秘密走了。

这个导致我神庙倾颓国土沦陷改变我朱衣碧带女神命运的美丽神子,这个背负着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的恶名的红粉骷髅,这个不知道有多少重身份的神秘孩子,千变万化的笑容背后,用血泪封锁的是一个怎样的秘密?他口中的所谓的“人间真正的灾难”是指什么?“补天”是怎么一回事?他和月凉宫的真正关系是什么?为什么七年不回月凉宫?为什么连身为宫主的月凉望舒都不知道躺在圣棺里的那具艳尸是他?

我想知道这些秘密。

我是个看风景的人。

我觉得,人活着的最大幸福,就是可以看到很多让自己心脏战栗的彼岸风景和让自己心灵柔软温馨的此岸风景。

水阁里的那个人,是我的此岸风景。

我站在门口。

满屋子的灯都亮了,一片微波荡漾的橘色海洋,一盏盏的青铜莲灯,离地半人高,十六瓣莲花为托,白棉灯芯,灯油滚滚。

他席地而坐,三千青丝比身躯犹长,一绺一绺,漂浮在地上,流水一样静静迂回,垂落胸前的几缕,飘着摇着,幽微如梦。

他从诗集中抬起头来,容颜如鬼魅,明眸清如水,“阿碧——”

我走进来,坐下来,万盏莲花灯中,相视一笑。

“嗨!”

“妈的!洗澡洗到一半时就停电了!”

沐浴后,李夕颜手执蜡烛,小心翼翼地走上楼来,楼上没有点灯,李朝颜坐在楼梯上。

“我洗澡的时候好像听你在念《彼岸灯》?”

“嗯。”

“说到《彼岸灯》,我就想仰天咆哮!”

“为什么?写得不好吗?”

“写得不好的话,我连理都懒得理,还咆什么哮?”

“呵呵。”

“就是因为写得好,但又看不到结局,所以才吊人胃口!整本书都在设谜,听说这些谜团可能需要后面十几个故事才能完全解开,天哪,十几个故事啊,叶贞骨写书超慢的,我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别急,耐心等吧,我倒宁愿写慢点,慢功出细活嘛,快餐有什么好吃的。”

“那倒是。”

李夕颜去放蜡烛,忽然使劲抽抽鼻子,“好香!”

李朝颜望向窗外,幽幽地道:“院子的桂花都开了呢……”

“所以你坐在那里闻桂花吗?”

李夕颜走过来,挨着姐姐坐下来,“我也来闻闻……你怎么哭了?”

她这才注意到姐姐脸上的泪水!

“是不是因为姐夫又不告而别了?”她在黑暗中幽幽一叹,“他为什么要离开呢?因为我们还是理解不了他所承担的黑暗,安慰不了他吗?”

两年后。

江花镇的夜街,热闹而安详,李氏姐妹手挽着手悠悠地晃。

李夕颜突然道:“听说,只要不结婚,两姐妹的关系就不会变?”

李朝颜耸耸肩,“其实结了婚,两姐妹的关系还是没变。”

李夕颜扑哧一笑。

“你笑什么?”

“我忽然想起了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

“就是那个关于《葵花宝典》的笑话,有个人得到了这本《葵花宝典》,翻开第一页,上面写道:欲炼此功,必先自宫;于是他便自宫了!然后翻开第二页,上面写道:其实不用自宫,也能炼成功;他后悔得要死!然后翻开第三页,上面写道:如果自宫,反而炼不成功;他就活活地气死了!”

“哈哈,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个笑话的?”

“因为我们刚才的对话,我说‘只要不结婚,两姐妹的关系就不会变’,你说‘其实结了婚,两姐妹的关系还是没变’,我就突然想到《葵花宝典》上的话,‘欲炼此功,必先自宫’,‘其实不用自宫,也能炼成功’,这个‘其实’转得太妙了!”

“呵呵,不知道这个笑话是谁发明的,那人真是个人才!”

“这个笑话是以前你说给我听的,我一直奉为经典,你又是从哪里听来的?”

“以前读书的时候,秃驴讲给我听的。”

“哇!他那样的人会有心情给你讲这种笑话?”

“否则你姐我怎么会死心塌地地非他不嫁呢?他是个妙人!此君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超市里,李朝颜站在婴儿专柜前,照例惆怅出神。

“朝颜?”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

李朝颜全身一震,缓缓地看过去,“白苹。”

白苹慢慢走了过来,眼神极度疲惫复杂,“你这两年到哪里去了?”

李朝颜歪着头,笑道:“应该是我问你们才对吧?当年是你们先离开的吧?”

“他是个公众人物,你要掌握他的行踪很容易,你随时可以来找我们,而我们想找你的时候就无从下手了,我找过你爸妈妹妹,他们说你从小就喜欢玩失踪,他们懒得操心了!”

“找我有什么事吗?不是忙得没空理我所以要离开吗?怎么突然想找我了?”

“你……生气了?”

“你觉得我生气是这个样子的吗?”

“你没有生气?”

“当然没有了!”

“你怎么……不生气呢?”

“你希望我生气?”

“不是……算了,不说这个了,我今天终于找到你了,你快去救救荼蘼吧!”

“救荼蘼?”

白苹抓住她的肩膀,“他快要死了……你救救他吧……他快要死了!”

“什么?”李朝颜的脸色刹那变得雪白,“他怎么了?”

“他……疯了……”

“疯了?”

“他想自杀!他自杀了很多次!”

“自杀?”李朝颜茫然看着白苹,“他为什么要自杀?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白苹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你居然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发生的那些事你不是都清楚吗?”

“你是说,他是因为那些事而想不开?”李朝颜皱眉,表示不解。

“谁受得了那些事?!一个人如果背负着那样的诡异身世,不自杀才奇怪吧?东方卉自杀了,东方驿梨自杀了,你为什么会觉得他不会自杀?为什么觉得他应该正常?”

是啊,为什么她觉得他不会自杀呢?

李朝颜凝眉苦笑,喃喃道:“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他不会自杀的……”

“可是,他的的确确变成了一个自残狂,以自我毁灭为乐,连这次回江花镇都没有安静过,明明好好的,车开到最快的时候,他突然亢奋起来,打碎玻璃便往外跳!”

李朝颜吓一跳,忙问:“没事吧?!”

“幸亏没出大事。”白苹疲倦地叹口气,“到底是舞蹈家,肢体比常人灵活得多。”

“……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也不知道,只能惨淡无助地看着他,我到处在找你,你是最后的希望,如果你也不是能救他的人,世上也许就没人能救他了……”

吊脚楼。

她站在床边,白苹和夕颜默默地退了出去,关上房门。

房里一片寂静。

他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头发更长了,有几缕流到了地板上,她轻轻捡起来。

白皙裸露的颈下,有几道淡色的伤痕,手腕伤痕累累。

俯下身子,她嗅了嗅他的味道,笑了,一只手轻轻落在他的头上,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指尖轻轻触了触眉心那朵鲜红色的菱花,然后跳到了颈上那些淡淡的伤疤上。

她看见他眼睫微微动了一下,知道他要醒了,于是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东方荼蘼慢慢睁开眼睛,蓦地看到了眼前这个人!

“醒来了?睡美人?”

那一脸灿烂的笑容让东方荼蘼大受刺激,他微微咬了咬唇,慢慢坐起身来。

李朝颜以手支颌,笑眯眯地道:“你个死没良心的,当年走的时候说都不说一声,害我守了两年活寡,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水瓶男人的绝情指数果然是十二星座之最,‘突然在你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果然是水瓶座的典型风格,不过,好在水瓶女人的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也是十二星座之最,几年不见人影,你一回来,全世界都原谅了你!”

东方荼蘼不复以先往的温柔或风流回应她的言笑宴宴,而是冰着一张脸,以右手食指轻轻地抚摸左手腕的伤痕,再用左手食指轻轻地抚摸右手的伤痕。

李朝颜的目光落在那些伤疤上。

“白苹说,你变成了一个自残狂,以自我毁灭为乐?”

“……”

“两年前,我妹妹问我,你为什么要不告而别呢?因为我们理解不了你所承担的黑暗,我们安慰不了你,所以你不需要我们吗?”

“……”

“两年后,白苹说,你的痛苦太深了,无人安慰得了,想想那些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就算自杀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要我说,你是绝对不会自杀的!”

东方荼靡木无表情。

“还记得我以前对你说过的吗,我们水瓶座是最智慧也最冷血的星座,你其实根本就没疯,你只是有手段将一切变得看起来很疯狂,你是个极端理智的水瓶男人,不管看起来多么疯狂,内心都是非常冷静的,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比任何一个旁观者都知道如何处理快乐与悲伤,所以,你的自杀举动永远不会真正成功的!”

“星座?”东方荼靡一声冷笑,再也不像以往那样以玩笑之心回应她的废话,“亏你受过那么高的教育,那些玄而又玄的无聊的小女生玩意儿也拿来大谈特谈!”

李朝颜似笑非笑:“你觉得它讲得没道理?”

东方荼靡冷笑连连,“驿梨也是你说的那个最智慧最冷血面对任何苦难都永远不会真正自杀的水瓶座吧?”

李朝颜没有说话,只是笑。

东方荼靡冷冷看了她一眼,“你还有何可说的?”

李朝颜耸耸肩,轻笑道:“好,我们不说那些玄而又玄的小女生玩意儿了,我们来点有深度的吧。”

东方荼靡看着她。

李朝颜慢慢地道:“还记得两年前看过的那本几乎是以你为原型的《绿洲》吗?”

“什么意思?”

“你说你和闻人花药像到了最后,你还记得,闻人花药最后的痛苦是什么吗?”

夜深,雨冷,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谁?”

“是我。”

沈夙兰打开门,看到了门口淋透了的苍白少年,像一抹孤魂,没有撑伞,乌黑头发上沾满雨水,一滴一滴,凝成绮丽的泪珠。

“你怎么了?”

少年抬起眼,无力地看着她,眼睛被雨水淋得很迷蒙,竟比含泪更哀伤断魂。

“我好痛苦……痛苦得不知要怎么办才好……”

女子怔忡了一下,突然,全身痛得抖了起来,果然,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站在屋子中央,闻人花药的手慢慢捂住自己的半边脸,“我时常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个人,只是一颗受精卵而已,一粒小小的肮脏的受精卵,全凭一个人的操纵制作,没有一点天意可言……”

疯狂的工作,缤纷的情感,璀璨的刺激,迷失的眼泪,交错成辉煌如烈焰的画面,可这种辉煌华丽的背后,却是——

再也忍不住了,他双手掩面,“我不甘心!我想活下去,我想活下去啊!”

多少世态炎凉,多少冷嘲热讽,咬牙忍过,等待收获,可是,死亡将之化为飞灰!

沈夙兰紧紧地抱住他。

少年伏在她的肩头哭泣颤抖,“我怕死!真的好怕!我不想死啊!”

舞台上唱尽千姿百态,形形色色的生离死别,终究不及一次最真实的死亡!

“谁能救救我!谁可以救我!救我啊!”

谁能救他?

谁也不能!跪倒在死神面前,我们都是软弱无助的小小生灵!

物以类聚,她和他都是很懂生活的人,有着极强的心理调适能力,比任何同龄人都先明白,万事万物都有褪色的时候,一切痛苦都会变得渺小如尘埃,懂得回避痛苦,懂得调节心理,让灵魂轻松地游离于躯体之外,不让自己活在悲伤之中,然而,死亡是最真实的,是回避不了的!

人类是一种利己的生物,再悲伤的事情,都不会让自己痛苦太久,然而,人类对于死亡这种最大的痛苦却无计可施!

无法逃脱的死亡!无法逃脱的恐惧!

闻人花药哭道:“丝丝为什么有勇气结束生命?我总认为自己比他坚强,为什么怕死的反而是我?”

李朝颜握住东方荼蘼的手,细细摩挲着那些伤痕。

“闻人花药最后的痛苦就是对死亡的极度恐惧,他觉得既苦恼又羞耻,但沈夙兰告诉他,他比丝丝怕死并不是他比丝丝懦弱,而是他比丝丝更懂得‘生’,对待生命,他比丝丝更执着,他是个生活非常积极的男人,其实,你亦如此!还记得我们风雨桥上的约会吗?你说,一离开便知道江花镇的好,年轻的人却不敢轻易回来,宁愿留在外面透支生命谋求最大的社会价值化;还记得我们结婚的第二天吗?我说‘再也没有比从高处眺望下去更美的风景了’,你说‘爬得越高,摔得越惨’,说得多消极啊,可是,这爬山看日出本身就是你无意中提出来的!还有那天我们一起逛街,就扔香蕉皮的事情都能展开一番关于‘如何教育市民养成文明良好习惯’的讨论呢!你和我一样,是那种‘不大关心自己的事,却对他人以及这个世界充满理想’的人,是‘掌握大半个宇宙,却对自己知之甚少’的人,是别人眼里的怪胎,神经质,外星人,但我觉得我们类似于‘神’,世界观开阔而坚定,不屑于计较自己的短短百年的俗世烦恼,所以我说,你绝不是一个厌世轻生的人;至于选择自杀的你的弟弟,真的是可惜了,十年的装疯卖傻,他错过了许多学习机会,纵然天生高智商,但他的人生很多领域里依然是一片空白,有很多东西他都来不及弄懂,包括不懂‘生’!”

东方荼蘼冷冷抽回自己的手,拇指轻轻抚摸着那些伤疤,“你错了,如果我不在意那些俗世烦恼,又怎么会让这些丑陋的疤痕一次次诞生在我的身上?”

李朝颜摇摇头,深深一笑,“不,我没有说错,我敢肯定我没有说错。”

“哦?”

“你真的觉得这些疤痕很丑陋吗?”

“难道你觉得它们不丑陋?”

“荼靡,你是艺术家,很多常人定义中的丑,往往正是你们艺术家眼里的美,就像某个戏里的奸角坏得让我们想提刀砍人,而饰演这个角色的演员认为这是对他的演技的认可!”

“……”

“荼靡,你不是没有力量摆脱那些俗世烦恼,而是你暂时不想摆脱它!”

“我暂时不想摆脱它?”

“是的,那些俗世烦恼能让你感觉痛苦,而你需要这种痛苦,你在享受这些痛苦!”

“我在享受这些痛苦?”东方荼靡瞪着她。

李朝颜笑笑,“对于痛苦,有些人采取回避,有些人采取享受,驿梨属于回避型,而你因为职业的选择,属于那种享受痛苦的类型,你是个艺术家,国家不幸诗家幸,痛苦对于艺术家而言,是命运之神的垂青,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是一次难得的生命体验,可以激发无数的灵感,所以我说,你需要这种痛苦,因为这种痛苦而风情万种,因为这种巨大的痛苦而实现了你无人能及的艺术价值!”

“……”

“《绿洲》的最后,沈夙兰问闻人花药,你愿意做一头快乐的猪,还是一个痛苦的人?当闻人花药反问时,沈夙兰便说,她想做人,因为人比猪高贵,即使需要付出‘痛苦’作为代价;其实,天地万物,其生命意义的实现都需要经历‘痛苦’这个过程,一朵花的美丽在于它的绽放,而绽放正是花的破碎!如果没有你闻人花药的破碎,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他是沙漠绿洲,他是东方美神,他是百年天才,一百年才出一个,他逝世之后,至少一百年之内,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心理老师的这几句话,让少年心头迷雾消散干净,灵台前所未有的澄净清明,原来,自己的畸形出生是有价值的,自己的巨大苦难是有巨大价值的……”

“……”

“我们是同类,我对生活中那些难以避免的痛苦也采取享受的态度,两年前,我和你闪婚,我妹妹很担心,说我视婚姻为儿戏,太草率了,小心尝苦果,她说,女人是一步都不能走错的,这个世界上肯原谅你过错的人很少很少,凡事还是谨慎一点为好;我对她说,你要相信你姐,她在做什么她心里都有数,什么样的结果她都可以接受;我能那么轻松地说出那番话是因为我是叶贞骨,国家不幸诗家幸,失败的婚姻所带来的苦难对其她女人来说是不幸,而这些苦难对于写字的女人来说则算得上是一种财富,也就是所谓的阅历,所以我和你相处时从来不患得患失疑神疑鬼草木皆兵,因为我能够承受任何一种结果,苏格拉底也说了,好的婚姻能给你带来幸福,不好的婚姻则可使你成为一位哲学家,如果遭遇的是不幸婚姻,我也能够将别人认为不幸的东西转变成对我有利的东西!”

“你就是叶贞骨?”东方荼靡失声惊叫。

李朝颜淡淡一笑,“我就是叶贞骨。”

“……”东方荼靡像做梦一样呢喃,“你竟然……就是叶贞骨?”

李朝颜吐出一口气,笑道:“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我的那支笔怎么就捕捉到了那些东西,所以,我自己都佩服自己是个鬼才,鬼捉住了我的笔,才让我写出了那些东西!”

“鬼……捉住了你的笔……”

“你的故事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惊悚离奇的故事,想象力差一点的人,恐怕连做梦都想不到,可我什么都能够接受的,还嫌不够刺激,因为我是叶贞骨,我笔下的每个故事都比你惊悚复杂曲折。”

“我知道,《绿洲》是你的处女作,是你所有作品中最简单的一部作品。”

“两年前,我偶然想写一个关于‘灯’的故事,便构思出了《彼岸灯》的雏形,没想到,写着写着,就好像有鬼捉住了我的笔,在《彼岸灯》里设下了无数个谜,我初步估计了一下,大概要十二个像《绿洲》那样篇幅的故事才能讲完这个故事,所以我必须用后面好几年的时间去向看书的人做个交代,所以我离开了你,闭关修炼两年。”

东方荼蘼哼了一声,冷冷地道:“那你开始还恶人先告状,说什么‘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水瓶男人的绝情指数果然是十二星座之最’……”

“哎呀哎呀,不好意思嘛。”李朝颜抬袖遮眼,装模作样。

“哼!”

李朝颜嬉皮笑脸,“水瓶人的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是十二星座之最,‘几年不见人影,你一回来,全世界都原谅了你!’,你有没有原谅我,水瓶GG?”

东方荼靡黑着脸。

李朝颜收起自己的嬉笑,“写作是一件很好玩也很痛苦的事,能够耗掉作者无数的时间和精力,所以说写作是一种慢性自杀,我必须离群索居,因为我连自己都没法照顾好,更分不出心来照顾别人,不过,幸运的是,我有白苹帮忙,她照顾你比我照顾得要好多了!”

东方荼蘼美目大张,“你这个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李朝颜笑眼弯弯:“我知道你在生什么气,你还是喜欢玩那些暧昧游戏,喜欢带着白苹到处跑,丝毫不避嫌,如果我着急吃醋要死要活的话,你会告诉我,你问心无愧,你和她之间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你身正不怕影子歪,如果我不理解你,只能代表我蠢我俗,我不适合你——你想要的就是一次被我误解的感觉!”

东方荼蘼沉着脸,不说话。

李朝颜耸耸肩,笑道:“抱歉,看透了你的把戏,让你失望了,关于你和白苹,我要送你的一句话是:如果你和她发生那方面的关系,那是你自己侮辱你自己!”

东方荼蘼冷笑起来:“听起来好像你很理解我似的!”

李朝颜看着他的眼睛,沉声道:“我的确没有多少时间去打听你的情况,掌握你的行踪,揣测你的内心,可是,我一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是个怎样的人,你会做哪些事情,你不会做哪些事情,你此刻心里在想什么,你对我是一种什么心情,你最需要什么,你什么时候会哭,你什么时候会说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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