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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乎天道曰以明

  • 与庄共舞——明乎天道曰以明【《齐物论》8】

    明乎天道,谓之以明。【原典】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究极)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界限)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紫网2023-10-14 17: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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