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要结婚的对象姓沈,是着名的南方沈家的成员。
王越犹记得第一次被人辗转着介绍见到那位传说中的沈家大公子,他笑着点头说阿进的弟弟真是一表人才,下次我找你陪我打球。
真是极大的面子。可哥哥被他叫做阿进,这种口气几乎亲热得是朋友。王越当时心里迷惑至极:为什么从来没有听到哥哥说过他认得沈大公子呢。
沈大公子后来果然约王越打球。王越是个好伙伴,无论是游艇赛马高尔夫,还是打牌红酒女人都得心应手。他风度高雅,谈吐有致,沈大公子高度评价他——“美而有韵,佳公子也。”
王越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去问那一直被看轻的哥哥。
这天王进出现在球场,他动作略带笨拙,面对沈公子也是紧张而恭谦,实在不像一个朋友更像受宠若惊的幸臣。
挥了几杆后王越觉得汗湿得难受,今天太阳过大,他退下去看着王进和沈公子继续,发现自己真应该好好琢磨一下这个哥哥。
沈大公子在说着什么大笑起来,他很是亲密的把手搭在王进肩膀上。看不见王进的表情,只看得到他微微低着头的背影。
冷汗突然从王越额头淋漓而下,他能娶到沈家十三小姐,而且还是大公子亲自保媒,不会是因为王进的面子吧?
这太荒谬了。
王越几次试探爸爸的口风,连爸爸都不知道王进认识沈公子在前,还以为是王越介绍的;并且说阿越你这样很好,你们亲兄弟要相互提携帮助,以后才能走得更远。
“群青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前天在香港,好像又去了新加坡。他事情多,我也不好打电话给他。”
交谈的声音随着脚步声一起靠近,这个名字,杜群青,在这俩人口里是多么熟稔的口吻啊,简直比谈起他这个弟弟还要亲热一些。
王越在法国时就预见了中国即将到来一场资本盛宴。果然这短短几年,南北都一片兴旺,资金的神话此起彼伏,疯狂上演。可惜的就是王家只站在一边看热闹,未曾亲身去分享一杯羹。
家里的企业度过危机后这两年也颇兴旺,大船一时不好调头;而王越又是个懒散的人,宣称除了在床上、不不愿意在其他地方流汗。要他一个人费力费脑、独自去开一片新天地他是不愿意的。
王越自我安慰的想:这世界上钱是赚不完的,若一个人能独占所有,其他人也不用活了。
这么想着,王越也不觉得遗憾了。可是,自己那一贯是木头般的哥哥,竟然去蹚这么深的水、连他王越也不曾下去过;王进怎么能稳稳当当的过河呢?
是了,还是这个名字,杜群青。
王进还在美国时就跟爸爸说想尝试一下自己的能力,他回国后和朋友单独注册了一家小型投资公司;王进说不需要爸爸的资助,爸爸还颇为惊奇。
这一年下来王进的确没有用任何公帐的资金、而且他也没有耽误本份里的工作。所以爸爸一个劲的夸奖他在美国没有白念书,长进了。
王越知道哥哥那个小投资公司几乎就是由杜群青完全管理,哥哥就像个旧社会的东家安心收红利就好。
这个不起眼的的哥哥,在什么时候被流星砸中了——下有杜群青这么能干的员工,上有沈大公子这么牛X的靠山——王越第一次承认,自己嫉妒哥哥了。
至少王进他不需要去卖身。王越苦笑。
换过衣服,他们离开球场去餐厅,沈十三小姐站在餐厅的休息室里等他们,抱着胳膊在抽烟。她高昂着头,神情自信,动作干脆利落,自有一股潇洒派头。
沈十三小姐一头俏丽的短发,硕大的白金底托镶嵌珍珠耳环;不知名的独立设计师的定制套装,流畅,优雅,独树一帜。对于她们这个阶层的千金名媛来说,撞衫是可耻的。
王越一边微笑着走向她,一边却脑海里浮现出同样是抽烟、却女人味十足的一个身影。那波浪起伏的长发,那慵懒的神情,多像阳光下的一只猫。
沈十三说着她的艺术圈朋友,说着她的珠宝设计,不时佐以手势,几分强势的意味自然而然的流露;她言行之间并不在乎即将到来的婚姻,兴趣全在她的爱好上。她马上要返回英国,直到婚礼前夕才回来。
“二少,我这个妹妹从小就是这样漫不经心的,不要介意。”沈大公子微笑道。
王越笑笑,介意,他介意又如何。家里耳提面授得口干舌燥,总结起来就是:阿越你总是要结婚的,为什么不找个好的。至于感情这个东西,培养培养总是有的;就算没有对于现代婚姻真心不是大问题。
爸爸甚至不惜丢下公事专程从欧洲飞回来,追着他千叮嘱万叮嘱,仿佛世界上除了沈十三就没有雌性了,错过了她他王越将万劫不复。
真正刺激到他的是爸爸这么意味深长的一句:老大不愧是老大,不要人操心。唉,有了阿进这么照顾你,我就是死了也放心。
王越毛骨悚然。
那么从小被赞美、被父母称作骄傲的自己,已经变成一个让人操心的家伙吗?已经没有价值了吗?
四顾茫然,自己能做到的,似乎就只有结婚这一点子事。
可是真心不爽啊。王越送了沈十三到酒店,她下车时如同男人般勾了他的脸过来吻了一下、然后潇洒甩了车门而去,王越觉得哭笑不得。
王越放慢了车速,抽了根烟,然后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把方向开向了枫桥。
当初莎莎被安置在这里时,大家都知道王家二少包了一个夜店的卖酒女郎,这也是做惯的戏码,无人大惊小怪。
他兴头过去后一个月不露面也是经常。现在人去楼空后却屡屡不舍,这就是传说中的犯贱吧。
枫桥处于城郊,在王越所有的物业里是最偏僻的一处,天知道为什么当时他潜意识把莎莎安置在远离市区之地。
好在莎莎对购物逛街没有兴趣,而且在人多的地方呆久一点就会流露出空洞茫然的神色。好像一个迷路的小女孩站在十字路口,那样子曾经深深的打动了王越。
他也不曾要她陪他去打牌酒会什么的,真正是把她藏娇。她却不觉得是冷落,反而很是感激,说二少,你对我太好,从来都不要我做什么。
大概是这样,所以她走时是孑然一身?觉得自己没有为他做过什么?
王越倒在沙发上,手按住太阳穴,想着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