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家庭里或在社会上,尊老与爱幼都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初生婴儿尚不懂事,所以无法要求他们敬老。因此,我们说,伦理道德应该是先有“爱幼”后有“尊老”老爱幼,幼敬老,这才是正常的伦理关系。虎狼尚且不食幼子,何况君子乎!所以,我们专设“爱幼”章,讲一讲我国有哪些爱幼的风俗礼仪。
一、胎教之礼
古人爱幼,且有胎教之说。妇女怀胎之后,从思想、言行到视听,都要谨守礼仪,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名为“胎教”汉贾谊《新书》专有胎教篇。贾谊说:“周妃后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大戴礼三·保傅》亦云:“胎教之道书之玉板,藏之金匮,置之宗宙,以为后世戒。”
胎教体现了长辈对后代的关怀和爱护,是爱幼之礼。对于胎教之法,曾有人进行过批判,但近几年来又有人提倡,胎教之礼,主要是保障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有一个良好心态和美好意念,从而保障胎儿的健康发育。这是一种优生优育之法。因此,我们赞成胎教之礼,并且认为它是一个美好的民族传统,应该发扬。
二、伺候月子
古代妇女的地位总体上说,不如男人,唯独生儿育女的这一个月,至高无上。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民间称之为“伺候月子”。
妻子生了孩子,丈夫当天就要到岳母家道喜去,礼物一般是拿一条子肉,古代是孩子几斤,拿几斤。后来一般人家也就拿二斤肉。岳母收到这份礼物,并不享用,而是马上给女儿做成熟食,让女婿带回去,给女儿增加营养。
生孩三日,男方大请客,吃长寿面,祝福孩子健康成长。女方家长也来送好饭好菜,名曰“下奶”。比较讲究的,七天还要来一趟。一般农家在半月时,要庆祝一番,名曰“过半月”。
孩子一周月时,要“过满月”,蒸馒头炖肉,热烈庆祝。一是为辛苦的母亲庆功,二是为了祝福孩子健康成长,宗旨就是“爱幼”。这些礼仪都是有益于母子健康的。
三、命名
古代生孩子之后,一般是在三个月时给孩子命名。延续到当今,一般是在一百天举行一次庆祝,叫“过百岁”,北方的习惯是吃艾窝窝。爷爷奶奶要给孙子压岁钱。比较讲究的有买长命锁的。古代生孩三月父母给孩子起的名儿叫“名”,俗称“乳名”或“小名”,长大成人之后,举行冠礼时才取“字”,合起来叫“名字”。成就功名之后还可以有“号”。
现在生孩子,由于要上户口,所以当天就得起名字。但是一般都是同时起两个名字。一个是爱称,即小名。另一个是学名,准备上学之后使用。例如:“宝宝”是爱称,李荻秋是学名。“贝贝”是爱称,曾令辉是学名。父母之所以给儿女特别起一个小名--爱称,其间寄托了对于儿女的无限的爱。长大之后小名就成了隐私,于是冠礼所取之字便成了学名,现代普通人就没有“字”了,有名望的人,还要起一个“字”。例如,毛泽东,名泽东,字润之。这是自古就有的民族传统,比如曹操小字阿瞒,学名(或曰官讳)曰“操”,字孟德。
冠礼失传之后,多数人的学名,是在上学时候由老师给起的,现在一般都是家长在报户口时就同时取一个学名,以免将来改名麻烦。
父母招呼儿女的乳名,是一种爱幼之礼,显得亲切自然与爱抚。
一般在儿女结婚之后,便不再招呼儿女的乳名了。特别是在儿女有了孩子之后,就更不招呼儿女的乳名了。
四、庆祝生日
孩子一周岁的生日,家家都比较重视,都要举行宴会,给孩子庆祝生日。古代并且有“抓周”的风俗。
所谓抓周,就是在儿女过第一个生日时,邀请亲朋好友聚会,本意是庆祝孩子平安长到一周岁,同时是个娱乐活动,给孩子买许多玩具、吃食、笔墨、钗粉、金钱等物件,让孩子任意抓取,抓着笔墨就说孩子将来爱学习,抓着玩具就是爱玩,这本来就是逗乐的事,不可迷信。《红楼梦》第二回讲过贾宝玉“抓周”的故事:“那年周岁时,政老爹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政老爹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悦。独那史老太君还是命根一样。”
中国人过生日,依传统都是吃长寿面,蒸“寿桃”,祝福孩子健康成长,同时也是让孩子学习礼仪的一个教育活动。俗话说,儿的生日,娘的寿日,过生日,要教育孩子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必须给父母和长辈行礼。这一点,现在许多家庭都忘记了。我们看一看《红楼梦》第六十二回贾宝玉怎样过生日,从中接受一点启发吧。
“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因王夫人不在家,也不曾像往年闹热。……王子腾那边,仍是一套衣服,一双鞋袜,一百寿桃,一百束上用银丝挂面。薛姨妈处减一等。其余家中人,尤氏仍是一双鞋袜。风姐儿一个宫制四面和合荷包,里面装一个金寿星。一件波斯国所制玩器。各庙中遣人去放堂舍钱。又另有宝琴之礼,不能备述。姐妹中皆随便,或有一扇的,或有一字的,或有一画的,或有一诗的,聊复应景而已。
这日宝玉清晨起来,梳洗已毕,冠带出来。至前厅院中,已有李贵等四五个人在那里设下天香地烛,宝玉炷了香。行礼毕,奠茶焚纸后,便至宁府中宗祠祖先堂两处行毕礼,出至月台上,又朝上遥拜过贾母、贾政、王夫人等。一顺到尤氏上房,行过礼,坐了一回,方回荣府。先至薛姨妈处,薛姨妈再三拉着,然后又遇见薛蝌,让一回,方进园来。晴雯、麝月二人跟随,小丫头夹着毡子,从李氏起,一一挨着所长的房中到过。复出二门,至李、赵、张、王四个奶妈家让了一回,方进来。虽众人要行礼,也不曾受。回至房中,袭人等只都来说一声就是了。王夫人有言,不令年轻人受礼,恐折了福寿,故皆不磕头。”
过生日,主要是教育孩子努力学习,逐渐认识到自己一天一天长大了,要懂事,要有礼貌,要孝敬父母,长大做个于国于家有用的人,决不是吃寿面而已。过生日是一场礼仪的演习,一定要对孩子进行礼仪教育,否则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发生不良影响。
五、启蒙教育
《礼记·曲礼》曰:“人生十年曰幼,学。”可见古人是如何的爱“幼”了。老之爱幼,无非是为了他们成才,而成才之路始于启蒙。古人非常重视启蒙教育,《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等启蒙读物,就是专门为幼童编写的。有韵有辙,朗朗上口,千百年来,传诵不衰。当代有识之士早有呼吁,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现在许多家长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要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但是,对于启蒙教育仍然有人不理解,不重视,不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从而贻误少年,给子孙后代造成遗憾。要让国人意识到,不让孩子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对孩子进行启蒙教育,是违礼行为。如果你真的爱护你的孩子,就要抓紧家庭启蒙教育,使他们能够迅速的顺利的跨入义务教育阶段。启蒙无术而在孩子面前逞威风的家长是愚昧的,野蛮的,也是可耻的,因为那是不合礼仪的。本书的全书结语--道德礼仪四字经,就是为家庭启蒙而编写的启蒙读物,谨供大家参考。
六、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礼记·曲礼》曰:“悼(七岁)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可见,我国自古就有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含苞待放的蓓蕾,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在1991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且在1991年9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第50号令,予以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而制订的。
该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该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该法主张,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该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该法也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七、少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少生忧育是每一对夫妇的最佳选择。爱而不溺,是当前教育子女的最佳方法。
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引起国人的普遍关注。为了祖国的未来和孩子的前途,我们应该爱护孩子,但可不能溺爱娇宠孩子,父母不能抱着孩子过一辈子。孩子总要独立生活的。
八、要平等地善待孩子
国人教育子女,宠爱有加而平等善待不够。父母与子女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人格方面也是平等的,孩子出生落地,就有生存权,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应是他最亲密的朋友,而不是可怕的“敌人”。
国人在朋友面前,在朋友的孩子面前,都能以朋友的身份相待,而唯独在自己的孩子面前,从来没想到,也要以朋友的身份相处。总是以“领导”的身份自居,总是直着腰板给孩子下命令,不能弯下腰来跟孩子商量。喜欢训斥孩子,而不能接受孩子的批评。因此,我们提醒天下的父母,要以平等的身份和情感,善待孩子,保护他们的天真、烂漫、自由、平等的精神,特别要保护他们的探索精神。不要把他们的棱角全磨光。
九、要学会向孩子说一声“谢谢”
国人听惯了孩子说“谢谢”,却不习惯向孩子说一声“谢谢”。其实,这样做并不公平。无论是孩子给大人倒一杯水,或盛一碗饭,乃至为大人挠一挠痒痒,捶一捶背,大人都该道一声“谢谢”。这样以身作则,孩子才会耳濡目染学会礼仪。
十、大人做错了事,也应说一声“对不起”
大人也会做错事,特别是错误的惩罚了孩子,一定要道一声“对不起”。并给孩子一些补偿。让孩子知道做错了事应该向人道歉的。中国的大人们缺少这种风格,轻易不肯向孩子认错,所以我们的孩子缺乏认错的习惯。总想找客观理由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这个问题是学前教育的重大课题,值得国人深思而熟虑之。
十一、不要失信于儿童
大人说话要算话,不要失信于儿童。办不到的事情不要轻易许愿,许愿就要还愿。千万不要说了不算,算了不说。那么大人的信用就发生了疑问。即便是再说正确的话,孩子也不信了。更可怕的,孩子也跟着学说谎,那就糟糕透顶了。如果大人许了愿以后,由于事忙而忘记了,孩子提起之后,要表示歉意并想方设法给予补偿。
十二、不要以暴力制止孩子哭泣
孩子哭泣有许多原因,饿了,渴了,困了,有病了,跌伤了,有愿望未满足了,大人错怪委屈了,等等。父母要耐心询问和体察,帮助孩子解决问题,克服心理障碍。孩子“哭”这个信号,包含的信息量太多了,要耐心分解,千万不可粗暴施以打骂,责令立即停止哭泣。要给孩子留有转弯的余地,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和自尊心。
在六岁以前的孩子心目中,大人孩子都是平等的,所以,呵斥的方法容易引起孩子的心理障碍。大人最好不要用高压手段对付孩子天真行为。孩子的要求有的能满足,有的不能满足,满足不了,就要说明,说明不了,就要哄劝。但是不能用暴力禁止孩子哭泣。要说服教育,因势利导,尽量不要打骂。“打骂孩子”对不对?从理论上讲,谁都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就目前阶段来看,好像家家也都免不了这一招。这只能说是我们家长启蒙乏术的原因,不能说是“打骂手段”必不可少。
十三、甘为孺子牛
春秋齐景公爱庶子荼,曾经自己衔绳装做牛,让荼牵着走,景公触地,折断牙齿。这个故事说明古人为了儿女任劳任怨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今天我们对待孩子,家家都有这种精神。但是,有时偏于溺爱,有时偏于残酷。《红楼梦》里对待贾宝玉,贾母是溺爱的类型,贾政是残酷的代表。都不可取。一般说“慈母严父”,但是,“慈”要有个分寸,“严”也要有个尺寸。严,不能违犯法律,慈,不能违背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