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宏观经济理论的奠基与开拓
——学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体会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全党、全国人民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下,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图大业的行动纲领,也是马克思主义宏观经济理论在中国的奠基和开拓。《决定》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系统化、具体化,从而使改革不仅明确了方向目标,而且有了可行的方针、政策、具体内容和条件保证,可操作性强。概括起来可以这样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基础,十四大根据这个理论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决定》则从理论上、政策上把这个目标深化了,是一部新的马克思主义的宏观经济学。
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在世界建成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基本上长期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经济运行主要来自国家的计划部门及其相关的国家机构进行调控,因而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础体制的确立,客观上需要一部完善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理论的诞生。《决定》的出台,勾画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的基本框架。这个基本框架由十个部分五十条组成,其重点主要是由五个环节构筑而成。这五个环节是: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3、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4、建立合理的个人分配制度;5、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五个环节是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框架。除了这五个环节,还有四个保证条件: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科教体制改革;法律制度和党的建设。这四个条件是保证建起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大厦的四根支柱。特别是党的建设,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挥部的建设,先锋队的建设,是足以影响其他各项事业的建设,是解决中国发展问题,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关键建设。
学习《决定》,就可以感受到《决定》中有不少新思想、新概念、新观点,这不仅澄清了长期困惑人们思想的一些问题,而且也为深化改革扫清了障碍。
《决定》是一部新的马克思主义的宏观经济学,它同以往的文件相比,在十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也可以说是十大理论突破。
一、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
从性质上讲,《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这就是我国经济体制的特色。
从内容上讲,《决定》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体制有五个主要环节,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把这五个方面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内容,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长期发展的经济总结。
第一,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改革是建立新体制的基础,所以,要想建立市场体制首先要建立适应市场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在我们这样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国家,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第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有统一的市场体系。市场不可能是零散的,而必须是统一的、系统的。如果生产要素不能进入市场,或者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都不能建立起完善的市场体制,作为市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能真正建立起来。如果国内市场开放,国际市场不开放,或者相反,国际市场开放,国内市场不开放,都不能使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竞争,不能真正建立起市场体制,所以市场必须是统一的、系统的。相反,如果市场不系统,实行计划和市场双轨制,必然导致腐败,这已是十年改革的教训所充分证明的。所以《决定》强调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
第三,实现市场体制就要转变在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也是吸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我们自己十多年市场取向经验的必然结果。市场不是万能的,它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搞好宏观调控又必须转变政府职能。而现在我们的情况相反,十多年的各项改革,最滞后的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转变,总是合了分,分了合,简了增,增了简。所以,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的情况下,建立起宏观调控体系,是建设市场体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四,建立市场体制要有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合。个人收入问题关系到生产的积极性和社会稳定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关系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联系的,是现代企业制度必然的伴生物。
市场体制的五个方面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其中最基础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它是形成市场经济的基础。
二、《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是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总结,是解决企业改革深层次问题的钥匙。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目标的提出,不亚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也是《决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贡献。
《决定》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即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权利清楚;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现代企业制度,这个提法,过去在很多人的文章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用过,但成为中央的正式政策决定的用语,却是这次《决定》才提出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长期以来,企业改革停留在放权让利和经营方式的改革上(如租赁、承包等),这都是政策调整型的改革,是零星的、“撞击反射”式的改革,这些改革缺乏章法,存在一定程度的“游击”作风。因此,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如短期行为、负盈不负亏等问题,使企业并没有走出困境。这次是从企业制度的创新上找到突破口的,是“制度创新”型的改革。这次改革的关键点是强调产权清晰和权责明确。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法人财产权一词的出现,是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点。明确这一点,企业就可以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真正做到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并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法人财产权的确立,使现代的企业制同过去的工厂制区别开了。这种区别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一是从出资人的责任看,现在只对债务负有限责任,过去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二是从企业法人对财产的支配权看,现在的企业法人对企业财产具有独立的使用、支配和处置权,而过去工厂制既无法人财产权,又无完全的经营权,也不能以企业财产对债务负责;三是从企业法人对出资人的责任看,现在是只保证企业资产价值形态的完整,而不保证实物形态的完整,而过去的出资人既拥有最终所有权,又拥有财产处置权和企业经营权(如更换、维修设备都需要经过批示);四是从出资人对企业的干预看,现在的干预具有严格的法制性(依法干预)和定期性(一年一次股东大会),而过去政府的干预是随时性和随意性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其意义有三点:
第一,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定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方向,切中了企业改革的要害,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最大缺点是产权不明,责任不清,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正好抓住了这个问题,这样就可以解决企业经营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重组,有可能使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负盈不负亏的老大难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然,实事求是地讲,有许多企业亏损并不是制度的问题,还有社会负担重,历史包袱多等现实问题,也有企业负责人个人品质和个人能力问题,经营不善的问题等。明年改革的重点是微观领域即企业。这就要首先从解决企业现实问题入手,如解除企业债务负担,解除企业社会负担等,使各种企业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第三,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中普遍出现的公司制,将使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这一重要趋势,将推动整个社会的财产所有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这就是说,在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中,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形态和私有制形态有可能相对减少,而多种混合所有制形态会相对增加,也就是说,从总体上说,还是公有制为主体,但具体的形式却以混合所有制占多数。
三、《决定》第一次使用了“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概念
这两个概念是人们比较敏感的概念,不少同志包括一些理论工作者,在学习《决定》时,对使用这些概念感到困惑,不理解社会主义经济为什么也使用“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这样的范畴。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混淆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看来,如何从理论上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对于掌握《决定》的精神实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资本市场”的理解
谈到“资本”必然会想起马克思的《资本论》,在这本书中,马克思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的矛盾运动,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发生下发展与灭亡的历史趋势,为无产阶级进行推翻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在这里,“资本”作为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反映的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马克思强调这一点,是与他写《资本论》的历史使命相联系的,是针对当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仅仅把资本看作生产工具、原材料等资本的一般提出的,当然也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长期以来,我们也是把“资本”作为反映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特有范畴来理解和宣传的。为了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区别,我们把社会主义为发展生产垫支的货币额及其形成的资产称作“资金”或“资产”。
从哲学上讲,任何事物都有特殊和一般两种属性。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特殊包含着一般。“资本”作为商品生产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也有特殊和一般之分。
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历史形态,强调的正是“资本”的特殊性,并以证明资本主义的历史暂时性。但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以及对科学社会主义本身认识的升华,才逐渐开始对“资本”一般意义的认识。“资本”这一范畴的一般特点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垫支性。要求垫付货币额回流;二是增值性。回流的货币额要大于垫付货币额;三是补偿性。在企业营运中,要求价值和实物形态上的相应补偿,这是实现垫支货币回流和增值的必要条件。这三条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条受阻,企业的正常营运就要中断,“资本”的生命就会中止,就不能再承担“资本”的职能了。
资本的这种一般特点正是社会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垫付资本或投资的共性。这一共性也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搞投资,办企业所需要的。因为社会主义投入的货币也需要带来剩余价值,否则就不会有利润,就没有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目前有些国有企业严重亏损,就不能为国家提供财政收入。我们现在开展的扭亏为盈,就是为了使投入的价值能带来剩余价值,使投入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扩大再生产。如果我们投入的货币都能转化为资本,都能带来剩余价值,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大大改观。
我们在计划体制下使用“资金”这一概念,无法反映企业垫付货币运行的特点和要求,它往往在企业垫付的全部资金中,只重视固定资金,忽视流动资金;
对固定资金又重视原值,忽视净值,更没有建立定期的价格评估制度;考虑国有资产时,又往往忽视债务,没有净资产(总资产减去债务)的概念,以至有些净负债的空壳企业还在照常运转,我们邢台现在就有相当一些的企业出现潜亏。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武汉市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对38户特困企业解困的方法就是“搞死企业,盘活存量”,就是通过产权明晰后,实行资产流动与重组,从而走出了一条从商品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的成功之路。
(二)关于“劳动力市场”的理解
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中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在理论上把劳动力、劳动者、劳动就业过程这些概念严格地区别开来,解除了人们思想上的禁锢,而且也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外资企业领域已出现的大量劳动力流动的事实。如清河劳务市场实际上就是劳动力市场,它是清河经济发展的产物,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哪一级组织的。在这里劳动力通过市场与生产资料得到了结合,从而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过去我们有一种传统的观点叫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其实,劳动力通过市场的交换实现自己的价值怎么能不成为商品呢?贺光辉同志有一种提法叫:劳动者在市场上交换的仅仅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而不是劳动者本身,劳动者本身是自由的。我想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本身也是自由的,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区别就是解脱了人身依附,实现了人的自由。所以,我认为社会主义劳动力同资本主义劳动力的本质区别还是应该在于他服务的对象——公有制,服务的目的——为实现最终的社会共同富裕。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广开就业门路,发展多种就业形式,运用经济手段调节就业结构,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这对于发展完善市场体系和对于劳动者个人都是极其有利的。
(三)关于“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认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