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究竟怎么回事?”张光奎往前跨了两三步,曹志鹏想退缩已经来不及了。那只狗也在张光奎的大腿之间,亦步亦趋着,就像张光奎穿了一件黄色的大氅,那黄狗就是大氅左右摇摆着的下摆。大黄凑到曹志鹏的脚边,用潮湿而有些腥气的嘴,发出啊咻哈咻的声音。
“你是大学生,你来写字?”
“写字?写什么字?”曹志鹏奇怪地问。
“要写的字不少,你听先生的,他叫你写什么,你就写什么。”张光奎指示,“还要帮着慕容大姐收收帐,算算钱什么的。”
张光奎把曹志鹏拉到左边角落处的一张桌子前面。一个中年的有些秃顶的男子正在裁着一些纸,他的面前有一碗黑色的墨汁,还有一只蘸了墨的笔。
“你是大学生?这个可是稀罕货。”秃头男人说。
“稀罕货?比秦朝的砖,汉朝的瓦还要稀罕吗?”
“来,正好,帮我写。”秃头男人没有听见曹志鹏的话似的,只顾按照自己的想法说着。
曹志鹏只得坐下来。他没刻意练过毛笔字,写的字并不好看。但是顶着一个大学生的光环,那就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他写又是谁写呢?
幸好桌子上有几张已经写好的,他看了看,还算好,自己的字跟那些字在伯仲之间。或者说稍微更有观赏性。有了这种信心,曹志鹏放了心,坐下来握起笔准备写。
“不要着急,我叫你怎么写你再写。”秃顶的男子说。
“好,你怎么说,我怎么写。”曹志鹏把笔悬着,等待那个男子的指示。那个男子叫他写的,都是一些文言似的句子,让他半懂不懂的。这些东西,在书上读一辈子,可能也学不到的。贴到不同地方的纸,写不同的内容。这个男子并没有多少文化,那些句子从他嘴里溜出来,增加了那颗秃头的韵味过一会,曹志鹏和这个男子熟识起来,他跟这个男子聊起天,“你是请来的先生?”
“是啊!我叫齐国辉,我在乡里住。来这里太远了,我那些师兄弟不想来,只有我一个人来。我跟曾仪仙沾点亲,不来说不过去。我爷爷的舅舅跟曾仪仙的祖爷爷的妹夫是兄弟。”
“蛮远的挂角亲。”
“呵呵,大家喜欢这样挂来挂去。你是哪里人,如果认真论起来,说不定我们也会沾点亲的。”
“呵呵,”曹志鹏笑起来,“我不觉得会挂上。”
“你说得对,有些角上,不一定能挂稳什么亲戚。还是说做法事的事吧!既然没有那么多帮忙的人,在这里,有些程序只能省了,有些不能省的,你来帮我。你是有文化的人,悟性比其他人强。可怕的是,这里的女人太多了,女人不能用。”
“女人为什么不能用?”一个身胚有些粗壮的女人挤过来。女人的脸盘宽宽的,嘴巴有些阔,在眼角那里有一颗黑黑的痣。
“女人为什么不能用?我怎么知道?你们云梦村的男人才知道。问你们曹村长。”齐国辉将头稍稍扭一下,指向曹志鹏。
“呸,在我们云梦村里,只有男人才不能用,像一些朽木,稍一用力就会断了。你也是一样的,你有什么本事?听说有一次在淤泥村做法事,你悄悄勾搭上一个女人。你以为自己赚到了,没想到爬上床没几分钟就被人踢下床了,大骂你连一只鼻涕虫都不如。”
女人嘴里的言语连珠炮地发射出来,像一阵冰雹打到齐国辉的脸上。齐国辉的脸青一阵、红一阵,浑身爬满了毛毛虫那样。四周有些人听到了这些话语,眼神有意无意往这边扫过来,像一盏明亮的探照灯。
曹志鹏一看形势有些不对劲,扭扭的对峙着。他得想法缓和这种情况,至少得多说一点话。他害怕把齐国辉气走了,找不到先生。曾仪仙就会责怪他,让他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像鬼神那样在棺材前面跳来跳去去。
“姐,你身上这件衣服好漂亮,在哪里买的?”
“衣服?”女人笑起来,脸上的笑容还有一丝妩媚,“我老公。过年的时候从上海买回来的。我们平常很少去乡里,难得买一点穿的。别人说这颜色配在我身上不好看。我觉得这些人是嫉妒,不懂得欣赏,还是曹村长有眼光,懂得欣赏。”
“现在在大城市里,就流行这种款式和颜色,那是时尚。这些人长期在乡村里,不懂得外面世界的微妙的潮流感。”曹志鹏很知心地说。
曹志鹏打岔以后,齐国辉没有了较劲的人,脸色灰暗地忙着干活了。他看到曹志鹏说得那么高兴,他有些不满,就催促着曹志鹏赶紧写字。曹志鹏一边说话,还一边配合着齐国辉开始往纸上写字。
“曹村长,我就知道你是不一般的人,比村里其他那些人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女人拉了一张凳子在曹志鹏身边坐下来,像是跟闺中密友说知心话一般。她说:“我叫慕容雅芳,我父亲是村里的老师,特别有文化。可惜他去世得早,他的很多文化还没来得及都教给我。曹村长,你那么有文化,能不能教我?”
“可以呀!当然可以。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我把我的知识和文化教给你,你也把你懂得的那些东西教给我行吗?”曹志鹏的眼睛在纸上,手握着笔,在纸上画着。他的眼神聚集在纸上,嘴巴里出来的话语对着慕容雅芳。
慕容雅芳的心有些乱,她的头低着,尽往地面看,不敢看曹志鹏。她的那模样,跟一位初恋的少女差不多。曹志鹏忙着写字,他没有注意到慕容雅芳心理上的变化。他如果看到慕容雅芳那种少女怀春的做作,肯定会吓得跳起来,直接从村子里跑出去。
齐国辉阴沉着脸,勉强忙碌着他的那些事。过了一些时候,张光奎过来把齐国辉叫走了,好像是说请齐国辉过去喝茶,吸烟。
齐国辉一走,曹志鹏的事也就暂时停下来了。刚放下笔,他的衣角就被一只手轻轻地拉扯了一下。他眼神往下一看,慕容雅芳正用热切的眼神看着他,那个意思是说请他坐下来。
“曾仪仙没跟你说,让你帮我一起管帐。”
“管帐?”曹志鹏懵懂地坐下来,“我不太懂该干什么。”
“不用担心,我会给你说的。”慕容雅芳将身子挤过来,几乎贴着曹志鹏。慕容雅芳的一身肉紧紧的,他似乎靠在一棵橡树上。
曹志鹏觉得跟慕容雅芳坐在一起有些别扭。这个女人已经不年轻,脸圆圆的,还算干净,但毕竟是中年的妇女,那些少女的羞态出现在她的身上,总让人感觉怪异。
曹志鹏故意不去看慕容雅芳,他害怕这个女人对他有什么特别的误会。从刚才的动作和语言看,慕容雅芳是一个脾气比较爆烈的人,现在变成这个样子,他的心里实在有些打鼓。
“姐,我做什么,你尽管吩咐。”
“来,这些钱,还有账本都在这里。”慕容雅芳将一个装着钱的包塞到曹志鹏的手里,另外还塞给他一个硬面的笔记本。曹志鹏面对这些东西,有些手足无措。
“姐,姐,这些钱,还有——”
“你看你哪样,没见过钱怎么的?这些钱又不是你的,我们只是受主人所托,代为保管而已。在这个时候,这些钱就只是纸而已。”慕容雅芳拍了拍那些红色的钞票,抓到她的怀里去了。曹志鹏心里的紧张才稍稍缓解了一些。
实际上,他们这个工作并不简单。需要记录村里那些亲戚朋友送来的礼金,记录购买蔬菜、烟酒、丧事用品等等的数量和金额,把钱支给经手购买的人。曹志鹏对钱带有一点天然的恐惧,所以由曹志鹏记录,也就是管帐,慕容雅芳负责管钱。
曹志鹏尽量不去看慕容雅芳,不去理会那些不合理的表情,倒也轻松。干这个工作最大的好处是不需要喝酒,但凡有劝酒的,慕容雅芳全都以管帐这样天大的理由帮他推拒了。
晚饭吃得有点晚了。没有人在意这一点,好几张桌子都挤满了人,开心地笑着,闹着。连主人的悲伤,也成了一种无奈了。在曹志鹏这一张桌子上,有人打趣说慕容雅芳总是护着曹志鹏,是不是曹志鹏成了她的小情人,或者是老母鸡脚下的小鸡仔。
“小情人?”慕容雅芳那张大炮一样的嘴,又发射出来了,“看你们说的,人家城里人说,儿子才是老妈前世的情人呢?我有这么大一个儿子吗?”
慕容雅芳的儿子在乡里读初中。
“你胃口不小呢?让村长助理当你的儿子。但是,当儿子也有付出呢!不能光是占人家便宜,儿子还要吃奶的。弄点奶给你的村长助理儿子吃吃吧!”沈金凯坐在对面,他和齐国辉坐在一起。齐国辉脸上的神色还有不自然,眼神尽量漂移到飘渺的地方。
“才是吃点奶嘛!我以为多大个事呢!”慕容雅芳站起来,在站起来的过程中,手去拉衣服的下摆。那个动作的想象空间实在太宽广了,“在桌子上当众掀起衣服,让一个大男人吃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