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夏金莲的调教,曹志鹏挖地的动作越来越熟练起来。只要有机会,曹志鹏不仅靠讲故事混饭吃,也靠帮人干活“挣”点吃的。
曹志鹏干活的动作,不再遭到村里的人嘲笑了,大家已经逐渐认可了曹志鹏的加入。那天跟着曾仪仙到地里去干活,他们想把那块种土豆的地锄完。徐国胜办完他母亲的丧事,借口说在工厂请假的时间到了,在家陪了曾仪仙三天就匆匆赶到城里去了。丈夫的离开,曾仪仙已经习惯,没有丈夫的日子,她一样活得很开心。
在地里两人一边说笑话,一边热情十足地干活。
干到中途,需要挑几担粪来淋在已经锄完的土豆苗上。曾仪仙养了七八头猪,猪粪就是最好的肥料。头一天下过雨,粪池里已经满上来了。曾仪仙挑着粪桶挑了两三个来回,渐渐有些累了,汗水浸湿了她的衣服。
曹志鹏忙抢过曾仪仙肩上的粪桶,帮忙曾仪仙挑粪。这个活儿比挖地难多了。猪粪的味道一直漾在粪桶的两端,他就像身陷粪池里。想到一个女人都能干这个活,曹志鹏尽量忍着,不去想味道的事,味道似乎淡了很多。
曹志鹏站在猪圈后面的粪池边,用粪勺从粪池里舀粪水到桶里去。粪水被搅动,那股味道就像开水一样蒸腾着雾气。
整个人都憋着,不敢将自己的鼻子、嘴巴自由地张开,甚至连眼睛都眯缝着,尽量在心里把粪水当成普通的井水。
刚舀了大半桶,沈金凯挑了一担东西急风急火地往这边走过来。曹志鹏忙着对付粪水,没有看到沈金凯。等沈金凯走拢了,沈金凯嘴里喊着,“让一让,让一让,”曹志鹏想要找一个避让的地方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身体本能地一闪,为了躲开沈金凯那有些霸道的扁担。扁担从曹志鹏的脖颈处刮起一点风过去了。曹志鹏有些庆幸,但他身体的重心已经失去,他不可避免地往粪池地摔。
“啊,哎呀——”曹志鹏慌乱地用粪勺在粪池里找支撑点。他的努力没有回报,身子重重地摔在了粪池里,就像往里面扔进了一块巨大的石头,青黑色的粪水溅得高高的。
曹志鹏在粪水里“噗通”“噗通”折腾几下,粪水呛了几口在嘴里。曹志鹏像落汤的小鸡爬到上面来,他的整个脸都变青了。
难言的痛苦烧灼着他的胃,他觉得自己被屈辱完全占领了。沈金凯在十几步外的地方,放下挑的东西,极为夸张地笑着。
曹志鹏眼中的沈金凯,已经变得狰狞,他那个圆球,就像飞翔的链球,不断打击着他的胸口。曹志鹏从嘴里翻江倒海地吐出一些东西来。
恶心的感觉几乎让他窒息,身上所有的力量在呕吐的时候,都一起被呕吐出来。当肚子里所有东西都吐在黄色的泥土上,身上也就变得软绵绵的了。
恶臭的味道缠在身上,拼命地顺着身上的毛孔往里钻。沈金凯还在笑,笑得蜷成了一团,身体已经消失了,只剩一个圆球,就像足球运动员脚上颠动的足球。屈辱也好,嘲笑也罢,他暂时没有时间来应对这个,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去洗掉身上的粪水。
曹志鹏站起来就迎着沈金凯跑。沈金凯以为曹志鹏是来打他的,他的笑被憋在喉咙口,他吓得赶紧躲闪。身体踢到自己挑的一那个箩筐上。箩筐里装的米被踢翻了,白花花的米粒抛洒一地,他的身体也随着圆球滚动起来。
曹志鹏从沈金凯身边跑过去,他没有看一眼躺在地上有些惊惶的沈金凯。他没有从路上跑,而是按照最短的路,从田土里穿过去。他脚踩了土豆秧、玉米苗、刚收割的麦子茬,窄小的田埂,从田埂上跳下去。一路飞跑,如丧家之犬。
没有挨打,沈金凯又恢复了小人般的开心。他对着远去的曹志鹏,大声地笑着,还喊了几句嘲笑的话语。
“滚吧,滚回你的城里,这不是你待的地方!”
“粪水的滋味怎么样?是不是比蜂蜜好一点啦!不介意的话,我给你再弄一些来?”
“大学生?我看你是青蛙跳到热鏊上,找死来了!哈哈哈——”
曹志鹏跑到云梦湖里去泡了将近两个小时。虽然出着太阳,湖水深处还是有些凉。凉也比粪水的臭味好。他的身体都泡得白白的了,嘴唇也变青了。
曾仪仙找到曹志鹏,看到曹志鹏在湖水里冒出来的一个黑黑的头,她笑着说,“怎么,一桶粪水都没挑,先跑这里来泡上啦?”
“……”
曹志鹏一声不吭。这件羞辱的事,他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问你话呢?怎么哑巴啦?”
“你走,我一会就来。”
“一会来?都两个钟头啦,还等你干活呢?是不是粪水沾身上了,嫌臭,就跑来泡掉粪水?你们村里人也太讲究了吧?要像你这样,我们根本不能干活,光泡澡了。”
“不是,”曹志鹏着急地摇着手,脑袋在水上一浮一浮的,像钓鱼的鱼漂。
曾仪仙眼神晃了一下,看到湖边矮矮的灌木上搭着曹志鹏的衣服。衣服还是湿的,看来曹志鹏在等着衣服干。曾仪仙摇摇头,回家去给曹志鹏带了几件她老公的旧衣服。
从湖水里出来,曹志鹏为了忘掉摔进粪池的羞辱,跑到地里就拼命地挥舞锄头。
“别干了,回家休息休息。”曾仪仙不让曹志鹏干了。
曹志鹏闷着头,也不回答,仍旧挥舞着锄头。他这样急促的动作,是为了对付身上的寒冷,也是为了遗忘。这样一来,活就干得快了一些,也急了一些。从寒冷的身体又挖成了全身燥热。干完活还没什么事,只是略略感到一丝疲惫。回到曾仪仙家,又就着凉水洗脸了脸上的汗水,身上还是觉得热,又浇着凉水洗了头。
这么一番折腾,损毁了曹志鹏的抵抗力。曹志鹏晚上回到自己那间小屋,睡到半夜就感冒了。
脑袋疼痛异常的曹志鹏,从半夜醒来就睡不着。他躺在床上,看了看窗外的夜色,他又无望求得援救,只能硬扛着。迷迷糊糊到了天亮,他想起床,浑身软得像面条,站都站不住,只得躺在床上。除了感冒,还有一股淡淡的臭味,让他羞愧。
看来张光奎和沈金凯为了赶走他,无不用其极了。越是急于赶走他,曹志鹏心里的犟劲越是强硬起来,非要继续撑下去。
听到孩子们奔跑打闹的声音,曹志鹏心里也很着急,也想起床去跟孩子们一起玩。病的力量这样大,他又没有好的办法。
过了一阵,宋玉芬在门外带着一群孩子,高声地朗诵着白居易的那首《草》的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短短的四句诗,反复了不下十遍。
读诗的意图,曹志鹏那疼痛的脑袋明白,那是宋玉芬的语言,在告诉他,该上课了。同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询问,“怎么啦?”
曹志鹏躺在床上,当然没有办法来回答宋玉芬的问题了。他不知道宋玉芬为什么总是这样谨慎,轻轻敲一下门,进来询问一句,“你好吗?”
这样做很难吗?就算悄悄派一个孩子也不行?曹志鹏没有心思思考这个问题。他的脑袋很沉重,像一块石头压在枕头上。他身上的力气,被滚烫的温度全都蒸发了,他无法将脑袋抬起来。窗外的天色不好,有些阴沉,没有阳光露出来。
如果有医院就好了。曹志鹏开始后悔来到这里,没有医院,甚至连一个医生都没有。如果要去医院,可能得翻几座山,到乡里去了。拖着这样软绵绵的身体,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自己不是被拖死,就是已经痊愈了。
“小曹,小曹。”
随着说话的声音,门被推开了,曾仪仙穿了一件蓝色的外衣,外衣的样式有些老套。衣服的颜色和式样将曾仪仙的青春美丽锁在了身体之内。在她的手臂上,还套着一个青色的箍。曹志鹏猜想,可能自己一念“紧箍咒”,曾仪仙的头比他的还痛。
如果有人的头痛超过了他,曹志鹏觉得即使倒霉也有了比他更倒霉的人,他会更高兴。
曾仪仙端着一个白色的瓷碗,走了进来。她走到曹志鹏的床边,把碗放在旁边的桌子上,俯下身子来看曹志鹏。
“我给你煮了几个荷包蛋,快起来把荷包蛋吃了。你看你,我让你回来休息,偏偏逞强,你看你,累成这个熊样了。我早就想到这一点了,煮了鸡蛋来给你补一补。”
曹志鹏身体软软的,眼睛无力地看着曾仪仙。“怎么啦?不舒服?不是累的?”
曾仪仙带着疑问,用手贴在曹志鹏的额头上。她的手刚放下去马上拿开了,她非常吃惊地叫喊起来,“哎呀!烧得很厉害呢?感冒了,非常严重呢?你这个样子,可能还不能吃荷包蛋呢!别这样捂着,来,喝点水。”
曾仪仙把曹志鹏的被子揭开一些,准备扶曹志鹏起来喝一点水。
曹志鹏摇摇头,拒绝了。曾仪仙扭头过去,眼神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怎么?连一点开水都没有?这怎么行?我去给你提一个温瓶来,发烧的人,不喝点水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