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小的时候,有一天妈妈带弟弟去串门,晚上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只小花猫。
那时候我家住的还是平房,里外两间,门外有一间小厨房,只能站得下两个人,里间是爸爸妈妈住,外间是我和弟弟,每天晚上,我们都能听见老鼠的声音,但我们从来不知道它们住哪儿,生活得怎么样。当然,老鼠的尸体是经常见到的,它们大多是血肉模糊的一团,要不然就是柏油路上的一张几乎和路一样平的鼠皮。妈妈和爸爸早就商量要养一只猫,没想到带回家的是这么小的一只。
这只小猫刚到我家就打了一个哈欠,引得全家人都笑了一通。我们把它放在饭桌上,然后围坐在饭桌周围,观察它的一举一动,那个晚上基本上就是这样度过的。睡觉的时候,爸爸找来了一个鞋盒,在里面垫了一条毛巾,把它放了进去,关灯以后,我希望它能“喵喵”地叫上几声,但它没有叫。
小猫的胃口很好,善于吃馒头,很多时候,它都是一个在家,我们没有办法猜想它在干什么,但似乎也就一直这么过下来了。它干过所有的小猫都干过的事情,扑毛线球,扑灯绳,扑乒乓球,扑所有我们早已司空见惯的东西。弟弟一直在密切关注它的成长,每天晚饭时他都要向全家汇报小猫的学习进度。妈妈不失时机地诱导着弟弟,说小猫今天学了这么多东西,那么你呢?弟弟虽然默不作声,但也悄悄地皱起了眉头,他今年已经九岁了,我心里一乐,九岁的孩子已经不喜欢这种被愚弄的感觉了。我也同样没有和爸爸妈妈交流这件事情,虽然我已经十二岁了,但我也经常受着这种低能的愚弄。
小猫长得很快,按照猫的计算方法,没两年它大概就会撵上我俩,率先进入成年的行列。它仍然十分好动,现在已经能自由地上下家里的任何一张床,并且能够以椅子为阶梯,跳到饭桌上去。家里发生了一些变化,剩菜不再原样放在饭桌上,用一个纱罩罩起来,而是收到了碗柜里,在它没有学会更多的规矩之前,要尽量减少对它的诱惑。不过看样子它对某些规矩持天生的排斥态度,比如对十分珍贵的肉食品,它会在柜顶上去拨拉柜门,然后一个鹞子翻身钻进去,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它究竟是怎么进去的,以我的想象,这是它唯一的可乘之机。于是,不得不在碗柜上上锁。它是个聪明的家伙,这是十分麻烦的,爸爸曾经呵斥过它,说,如果你想吃肉,可以自己去挣。这是指老鼠,因为老鼠仍然每天每夜地烦我们,但同样也没人相信,一只不到一岁的猫会抓老鼠,包括爸在内。
现在它已经不睡鞋盒了,不知从哪天起,它被带进了弟弟的被窝,享受着人类的待遇。我和弟弟必须十分小心,因为它就睡在我俩中间,不过就是离弟弟近一些罢了。有一天,我已经困了,终止了和弟弟的睡前聊天活动,但这个时候,老鼠们已经集合好了,准备胡闹。它们好像吃准了这家只有一只小猫,而在小猫没有长大之前,必须留给它们一段自由活动的时间,好像它们早就认定了这是作为一只老鼠拥有的天赋权利,而且越接近那个期限,就闹得越凶。
今天晚上,它们又开始了,在小厨房里带头嚼了起来,我很纳闷就小厨房里的那点东西,它们嚼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没有嚼完,而且破坏得也不是那么严重——它们一定是在细细地嚼,反复地嚼,唯一的目的就是折磨拥有这座小厨房的这家人的神经,这实在令人气愤。过了一会儿它们又开始啃门,啃床底下的什么破玩意儿,它们连脸盆架子都啃,还有洗脚盆的沿儿,这肯定是一次有预谋的睡眠大破坏行动。说实话,当时我困急了,可心里的怒火一次次地翻腾,我敲床边子,它们只不过停止两三秒钟,好像只是要听听是什么人在这里发疯,就又欢天喜地地干了起来,里屋的爸爸反倒质问我乱敲什么,说了还睡不睡了之类的无聊话。我没有办法,只能忍受来自父辈和鼠辈的双重压迫。没过多久,一只老鼠的小分队窜上了房梁,开始咬那张一碰就要落下大量灰尘的可怜的顶棚了,不知它们有什么样的本领,竟能把纸做的顶棚咬得咯吱吱地响,好像在享受脆皮饼干似的,这一切简直糟透了,我睡意全无。
我把小猫从被窝里揪了出来,弟弟哼哼了一声“干什么呀你”,他居然早就睡着了。我想了想,也不敢出声,就把小猫扔到了地中间,它一落地就喵了一声,显得十分委屈,这种叫声不仅没能震慑到老鼠,反而受到了老鼠的嘲笑,嚼、啃、咬的三个声部变成了大音量的合唱,掀起“黑夜交响曲”第一乐章的第一个高潮,我懊恼之极,全身都缩进了被窝,把头蒙了起来。如果我是一家之主的话,明天一早我就要拆房,把这帮蠢货全赶出来。
小猫“噌”地一下跳到了床上,从我的身上轻跳过去,钻进了弟弟的被窝,弟弟小声说:“快来,快来。”
这孩子已经不可救药了。
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把他叫住,对他说:“张大志,你已经被‘战天斗地足球队’永远地开除了。”张大志是我弟的名字,张大志眨了很长时间眼睛,然后说:“为什么?”我说:“你不像个男生,像个女生。”他又开始眨眼睛,说:“为什么?”我宣言已毕,所以我转身就走,没有必要和他黏糊下去。他跟了上来,仍然在问为什么,还要加上“为什么呀哥哥”,企图动摇我的意志。所以我又站住了。
“因为你不配。”我说。
他看着我,眼神黯淡了下去,不过一会儿又神气了起来。
“你说了不算。”他找到了救命稻草,“你是后卫,小虫哥哥说了才算,他是前锋,我找他去。”
“我是队长。”这阵子我必须蔑视他的无知,“所以我说了算!”
他的头低了下去。“好吧。”他说,他自己开始往前走了,“不参加就不参加了呗,你们连足球都没有……”
这太恶毒了,太恶毒了。我站在原地,看着他小小的身子走远,谁会相信这是一个九岁的孩子说出的话呢?他才上小学三年级啊。
放学的时候我俩仍然是一起回来,不过是我走在前他走在后,排着队。
一进家门,小猫从桌上蹦了下来,又蹦进了弟弟的怀里,这么缠人的猫我还是头一次见。弟弟的眼睛马上眯缝了起来,嘴里“喵喵喵”地叫,还带着某种轻快的挤压和搅拌声,真是恶心极了。这种孩子长大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丢脸是肯定的,现在主要是看丢到什么程度了,以前他老是带女生回家来写作业,现在没有女生肯跟他回来了,要命的是我妈有段时间还老问,马小曼怎么不来了?这有什么问的,女孩大了知道害羞了呗。
吃饭时他把猫放在饭桌上,他吃一口给猫扒拉一口,爸爸说了好几次他都不听,爸爸也拿他没办法,要是我的话恐怕早就挨上耳刮子了。这就是做老二的好处,我看他恨不得让猫脑袋拱到饭碗里去,爸爸皱着眉头,使劲地看妈,妈发现了,就说:“这小东西最近怎么样了?”弟弟头都不抬,哼哼说:“还行。”
这就是我们家养猫的主要方法。可惜爸爸和我也不是一个战壕的,过了一会儿,他冲我吼道:“好好吃饭!一脸的怪相。”
我只能在痛苦中成长。
晚饭后,照例是我们足球队训练的时间,我换好鞋准备出门,妈妈每次都要明知故问:“干吗去?”
“训练。”我说。她按了按头发,四周看了看,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怎么不带上大志?”
我只好看着大志,他正拧着身子看着我,旁边的猫也拧着身子。
“我不去。”他说,把身子还原了一点,“反正是跑步。”
“那也得去。”妈妈说,并且走过来指着我的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是谁在捣鬼,都跑了快一年了,天天去,今天倒想起来没意思了。快换鞋去。”
最后一句是冲弟弟嚷的,张大志巴不得地把鞋拎了出来,一通紧忙活,总算没有把左右脚穿反。下面一句一定是那个该死的“早点回来啊,别让我满世界找去。”除了这几句话这几种行为方式她就不会别的,一个成年人浅薄起来是多么可怕,她轻而易举地就能否定掉我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权威和完全属于个人的所剩无几的生活。
“早点回来啊,别让我满世界找去。”她今天迟喊一分钟,我和张大志已经走远了。
“哥,今天咱们练什么?”走到半道的时候他开始巴结我,而且是一路小跑,满脸谄笑。
“练放屁!”我愤愤地说,“你今天必须给我连着放二十个臭屁,不然你明天还得练这个。”
就这样,我们家里的三个孩子——我、弟弟和猫一起成长。到我上了中学后才知道,这只猫并不是什么好品种,它的模样早就长得一塌糊涂,倒像是有人想要全世界所有的黄猫的特点都集于一猫之身。我拿着生物老师借给我的一本养猫大全,死活搞不清它是哪一类,不过上面还有一类是没有记载的,那就是普通家猫,无名小卒,不过总归是猫。
记得小猫刚到我家时,弟弟就给它起了名字,叫作“小花”,十分秀气,虽然到了现在我才弄明白它是一只男猫,但这个名字板上钉钉,一直叫下来了。有时我想,也许这个名字叫得不对劲,叫这个名字的猫可能有成千上万只,我没有做过此类考察,但以我家的猫来论,名字主导了性格。我家的小花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典范,坚决不与老鼠为敌。现在虽已长到了一岁半,身材亦已基本定型,但眼睛从来不在夜间发亮,九点四十五分是弟弟上床的最后期限,此猫必定在九点三十五分开始洗脸擦胡子,做上床准备,待弟弟钻进被窝后,左手一拍被子,它一个健步跳上去与弟弟相拥而卧,同时闭眼,同时入梦。差不多这个时候,我还在写作业,所以对这一套把戏知道得一清二楚。
老鼠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且看样子得无限期地拖下去,爸爸建议用老鼠夹子之类的东西杀一杀老鼠的气焰,但建议被否决了,原因是怕伤着了猫,理由提得非常有力:家里能做老鼠诱饵的东西猫同样喜欢吃。猫作为家庭成员,有权得到其他成员的尊重和理解。投毒也被否决了,目前只有挖老鼠洞一法还没有最后商量妥当,总不能为了赶走老鼠就拆房吧。我曾建议不妨拆拆顶棚,结果被斥为无知到了极点。爸爸妈妈都是教师,所以他俩有资格指责任何一个孩子无知。
我们的足球队解散了,训练早已停止。对此大家都有不同的说法,比如我妈,她非常支持解散足球队,她说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当时我无法反驳她的这种基本正确的观点,假如较起真儿来,就要问问她学习什么?难道踢足球不需要学习吗?当然她会马上在学习之后加上“文化知识”四个字,所以有时候我想,我们也不能把大人教得太聪明了,要是老让他们感觉良好,觉得自己还挺不错的,就有可能给一个需要各种营养的被迫“成长”的小家伙留上那么一点子空间,让他好好地喘口气。
王小虫也是支持解散足球队的人之一,他是王小毛的哥哥,比我高一年级,但他显然是个笨蛋。这个人毫无运动天赋,大部分时间都在前场乱转,跟对方后卫胡扯,要不然就是把我们已快踢进对方球门的球再踢出来。像这样的家伙,如果非要让他上场的话,只能安排成前锋,因为按照足球的原理和规则,这样的祸害精离本方的球门越远越好,否则不知他能给你弄出什么样的乱子来。他支持解散球队的理由是他突然发现足球一点也不好玩,纯粹是瞎忙活,或者说中国人的体质和传统根本不适合足球的发展。他振振有词,据说是从报纸上看来的,但我从根本上怀疑他是否有能力读完任何一篇二十个字以上的文章。这个人唯一的下场是被人类所唾弃,他刚开始嚷嚷退出球队时我非常高兴,但他马上就发现了这一点,开始对我的快乐表示不满。他表示不满的方式很特别,他会找出各种狗屁理由说明球队的存在毫无必要,而他正是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痛苦地选择了退出,并劝所有人响应这一伟大号召。
我们的球队一共有五个人,加上我弟弟是六个,他送给守门员文征二十个玻璃球,左后卫老伍毛一只乒乓球拍,二百多张烟盒分两份,分别给两位中场选手,其中带过滤嘴的烟盒四十多张。这几乎是这个人所有的积蓄,实际上他已经倾家荡产了,轮到我弟弟时他瞪着双眼,显然没有任何办法。但这个人不惜一切代价的劲头真让人佩服,只不过过了一小会儿他就甩下一句“你等着。”掉头跑了,这次一定是他作为一个大杂院球队的前锋有史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他把他家的猫抱来送给我弟弟,成功地解散了这支由我发起的,费尽心血想尽办法才组织起来的足球队。好像我之所以组建这支队伍就是为了让他在两三年后的某一天用一堆破烂儿和一只当天晚上就跑了回去的大龄女猫来把它毁掉。
说实话,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家小花,它对弟弟给它抱回来的那只有忘恩负义家风的狗屁母猫丝毫不假以辞色,连闻都不闻一下。患难见真情啊!我不禁对自己以前如此的缺乏对它的了解和认识感到羞愧,并且完全放弃了成见。不会捉老鼠是它的缺点,但谁没有缺点呢?而在大是大非面前仍然保持气节、坚持原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猫没死,它依然活着。不论人或是猫,都终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说实话,那时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夸我家的这只猫了。
对于住平房的人来说,老鼠是一种特色,是一种客观存在,必须要正确对待,除非你搬去楼房——混凝土浇起来的那种,否则你就要认可老鼠,也要认可拒绝捉鼠的猫。谁说猫就一定要捉老鼠?整整的一本养猫大全,我翻了好几遍,后来才发现,原先并不曾真正看懂。那上面没有任何一个种类的猫的特点上注明,猫能捉鼠的,或者介绍哪只名猫是以捉鼠才登上排行榜的,或者哪只猫是因为特别能捉老鼠被卖了大价钱。猫之贵重,在于不捉鼠。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伟大的发现,而且更为幸运的是,在我发现这一点时刚刚升入高级中学,随后我就戴上了眼睛,变得神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