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子攸死时年仅二十四岁,在位三年。在胡太后弄得北魏政权江河日下时,他既贪于天子之位,又为重振祖宗伟业,挺身而出,与枭雄尔朱荣联袂夺得天下。孰料此举最终引狼入室,酿成河阴之祸,致使江山沦入尔朱氏之手。但元子攸虽身处绝境之中,却并不甘心过这行尸走肉般的傀儡生活,始终努力培养亲信,寻觅良机。最后被逼无奈,他舍命一搏,手刃权臣,替千百年来那群伏拜在权臣脚下的可怜天子出了恶气,其英勇气概岂是刘协、曹芳等懦弱之主可比!可危急时刻,他所托非人,误用元徽,最终落得缢死佛寺的可悲下场,让人叹息。
元子攸虽百般努力,却智识有限,终被历史大浪无情淘去。登场时匆匆忙忙,离去时黯然神伤,弱者的足迹无不如此!元子攸一柔弱小生,能登台亮相,与尔朱群狼共舞,苦撑三年,已属幸运。
乱世之中,这嗜血的舞台只垂青强者!
未雨绸缪
蓄势待发的高欢
纥豆陵步蕃的攻势很猛,尔朱兆只能带兵三千的毛病果然被尔朱荣言中。带兵一多,他便顾此失彼,连连吃了败仗。情急之下,尔朱兆想起了一个帮手——高欢。自从投奔尔朱荣后,高欢一直默默无闻地替尔朱荣出谋划策。他熟谙潜龙在渊的道理,知道还不到自己腾空而起的时候,便一直明哲保身,远离权力争斗的旋涡。自从跟随尔朱荣击败陈庆之后,高欢被封为晋州刺史,终于有了一块自己的地盘。高欢的好友刘贵,经常贿赂尔朱荣的心腹来暗中帮助高欢,所以高欢在晋州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能放开手脚培养自己的势力,为日后的龙出深渊作未雨绸缪之计。
鼠目寸光之徒在解决燃眉之急时总是选择饮鸩止渴的方式,尔朱兆就是这样的人。尔朱兆只知道陵步蕃很危险,对高欢这个真正的敌手却毫不在意。高欢正是尔朱荣心目中唯一能与自己并肩而立的人:“堪代我主众者,唯贺六浑耳!”
其实尔朱荣初见高欢时,高欢这块暗淡无光的金子,在他眼里跟其他的沙子并无区别。那时的高欢刚刚经历了一段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疲惫不堪,却又迫不及待地想成为尔朱荣的左膀右臂。高欢的好友刘贵那时已是尔朱荣手下的红人,便极力美言高欢的过人之处。可心急喝不了热粥,结果一见面,尔朱荣一见他憔悴不堪、风尘仆仆的落魄样,与刘贵的吹捧相差甚大,便不以为意。因为当时尔朱荣手下早已是各路英豪聚集,不缺少一个流浪汉装扮的人。这一次谋职,高欢失败了。如同一个大学毕业生,玩游戏熬了一通宵,第二日却趿拉着拖鞋、哈欠连天地去跨国公司应聘,其实能闯过保安这一关已属幸运了。
虽然尔朱荣没有表现出伯乐的眼光,可高欢这匹千里马却并不气馁,他再度毛遂自荐。几日休整过后,他又梳洗打扮一番,求见尔朱荣。尔朱荣上次大失所望后,这次安排的面试场所也非常随意——马厩,而考试内容更是离奇,是给一匹脾气暴烈的野马修剪毛发。一般人对这样的考试安排肯定会失望至极:这马性子烈,稍有不适,便会横冲直撞,弄得四处都是马毛,那求职就算彻底歇菜了。但剪得再好又能怎样?至多也只能混个“弼马温”的角色,日后哪还有出头之日?
在平常事里也能展现自己非凡能力的才不是凡人!高欢抓住了这个机会。他竟不按照一般步骤给这匹烈马捆绳上套,却是直接上前给马剪起了毛发。而这匹烈马也一反常态,非常温顺地任由高欢摆布。高欢真正的过人之处不在于他高超的驯马技巧。当他干净利落地把马的毛发修剪整齐时,他朝着惊喜不已的尔朱荣画龙点睛地说了一句:“御恶人亦如此马矣。”
夫人不言,言必有中!此言很巧妙地把话题从马引到了人,如同电击,一下子射到尔朱荣的心痒之处。因为养马的高手尔朱荣并不缺,他缺的是替他谋划夺取天下的英杰之士。他立即屏开左右,请高欢落座,询问天下时局。
高欢乐此不疲,依然从马说起:“闻公有马十二谷,色别为群,将此竟何用也?”尔朱荣不喜欢这种循循善诱的方式,便说:“但言尔意。”高欢直言不讳:“天下愚弱,太后淫乱,群丑擅命。明公乘时奋发,清除帝侧,霸业可举鞭而成。”尔朱荣大悦。虽同是贩牛养马的人,每个人的境界却是不一样的:战国的弦高贩牛,是为了警醒秦军,纾国之难,尽匹夫之责而已;尔朱荣的祖父辈养马是以驰骋田猎为乐,终老山谷;尔朱荣却是野心勃勃之人,要乘风云际会,在群雄逐鹿时分一杯羹。高欢此言一出,便一针见血,让尔朱荣顿觉相见恨晚。知音难求,两人谈至半夜方才散去。高欢虽寸功未立,却凭此“马经”成为尔朱荣帐下红人,军国大事无不预谋,加上后来数次征讨之功,高欢被加封为晋州刺史。
边镇穷小子的发家史
比尔朱荣更早慧眼识珠,认定高欢必会飞黄腾达的是怀朔镇将段长。那时的高欢还只是个其貌不扬的小函吏,段长见后却大惊,竟以子孙相托,极具先见之明。而太原的龙苍鹰也看出高欢霸气十足,在高欢刚投奔尔朱荣立足未稳时,竟割让自己一半的住宅让高欢居住。后来他也为自己的超前眼光获得了丰厚回报。
然而,最早发现高欢价值的,却是一位女人——高欢的夫人娄昭君。女人永远比男人更了解男人。她以身相许时,高欢彻彻底底是一粒普通的沙子,毫无闪光之处。当时他正在怀朔的城楼上干着力气活,和别的杂役毫无所异,娄大小姐却一眼相中,惊为天人:“此真吾夫也!”而那时,娄大小姐家的门槛都快被当地豪族的求亲队伍踩烂了。
娄大小姐家富甲一方,童仆数千,牛马以谷量,且好善乐施,各方豪杰多来相投,在当地声望很高。她的祖父娄提还曾因战功被加封为侯,也算家门显赫。
可高欢的出身却不怎么光彩,连清白人家都算不上——他是囚徒的子孙。翻开他的族谱,往远里扯,他的祖上还是渤海一代的望族。可到了他的祖父高谧时,高家便开始一蹶不振,每况愈下。高谧曾当过北魏的侍御史,却因犯法被发配至怀朔镇服役。高欢的父亲高树是个浪荡子,即使在怀朔这个穷乡僻壤也活得极为洒脱,不愿为柴米油盐所累,终日游手好闲,从未想着光宗耀祖。这可苦了高欢,出生不久,母亲韩氏便撒手西去,高树便索性将他寄养在女婿尉景家中。
家徒四壁,又逢年幼丧母,高欢便是在这样的艰难困苦中长大成人。也正是这苦难的磨炼养成了高欢日后无坚不摧的意志,这种寄人篱下的早熟使得他在尔虞我诈的斗争中变得从容淡定。
怀朔为北魏六镇之一,终年寒风凛冽、黄沙漫天,空气里弥漫的全是金戈铁马的气息。加上姐夫尉景又是怀朔监狱的小队长,小高欢整日与鲜卑军人厮混,学着舞刀弄枪,在杀声震天中日渐成长。此时中原大地的鲜卑族人在汉化的暖风中变得日益糜烂、柔弱不堪,而汉人出身的高欢却在边境中的寒风中变得孔武有力、生机勃勃。除了披着一副汉人的皮囊外,他的言谈举止已全是鲜卑族人的风格。但他身上流淌的终究是汉人的血,而正是这种民族身份的叠加让他在以后日益尖锐的胡汉之争中能左右逢源。
虽然家中一贫如洗,但高欢在经营家业上与其父却如出一辙,轻财重士,四处交友。这种慷慨使得高欢更加贫穷,他连匹马都买不起,投身军队混个一官半职的仕途之路就这么断了。高欢长得仪表堂堂,长头高颧,齿白如玉,而且少年老成,正是这种与生俱来的男性魅力才使得他被娄大小姐在万千人中一眼相中。
怀朔乃胡人聚居之地,没有繁文缛节的束缚,男女之间的风气也较为开放。娄大小姐在感情上的主动开放上也是巾帼不让须眉,选择了主动出击:她先让婢女向高欢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意。当时的高欢正苦于无出头之日,现在竟有富家小姐主动投怀送抱,哪有不愿之理?一来二去,郎情妾意过后,两人便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高欢两手空空的,哪有钱财娶亲?关键时刻又是娄大小姐慷慨解囊,将多年积攒的私房钱数次送与高欢,置办聘礼,将自己迎娶过门。如此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便在娄大小姐的一手操办下办成了。
高欢除了抱得美人归外,还得了一大堆嫁妆,赚得钵满盆满。这位穷小子终于能买得起马了,由此也混成了军镇的一名小头目。不久,他又被提拔为函吏(军队的邮递员),终年在洛阳和怀朔两地之间奔波送信。
函吏这工作并不起眼,但对高欢的成长却非常有用,从此他不再是那边镇小城的井底之蛙,变得眼界开阔,心怀天下。在洛阳城,那里的达官贵人过着醉生梦死的糜烂生活,宛如天堂;可一回到怀朔,边镇穷苦军民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挣扎,如同地狱。高欢的生活就是在这天堂和地狱间飘荡,这一干就是风雨无阻的六年。每进京一次,高欢对这两地间贫富差距的体会便更深一次,心里头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人不患寡而患不均!这边境的怒火迟早会酿成巨祸的。
不安归不安,此时高欢的小日子还是非常滋润的:老婆带来的家业虽不能富甲一方,但也算殷实;函吏这份职业虽算不上出人头地,但毕竟是个铁饭碗,而且还能向人吹嘘点洛阳城的趣闻轶事,让大家羡慕。这天下虽动荡不安,但还没到山崩地裂的地步,过着小康日子的高欢用不着铤而走险。
若不是洛阳之行这两件事的接连刺激,可能高欢依然还会欢天喜地守着函吏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第一件是大事,绝对的国家大事!京城的羽林卫士因待遇问题去围攻尚书省,火烧朝廷大员张彝府第,朝廷对如此大逆不道之事最后竟不了了之。这让高欢彻底明白:天要塌了,朝廷已经撑不住了。
第二件是小事,绝对芝麻大的小事!可这小事给高欢带来的震撼却比那件大事要深得多。与高欢在洛阳接头的上司是令史麻祥。麻祥一日用餐时突然兴起,便赏了一块肉给高欢。高欢本来就不习惯站着用餐,一时得意忘形,竟然也上前坐在凳子上啃了起来。这可伤害了麻祥的自尊心:本是好意让你沾点油水,你却得寸进尺,敢与我同桌而食,这不明摆着瞧不起我这个长官吗?为了这块肉,高欢竟被抽得皮开肉绽,挨了麻祥的四十大板。
洛阳的那把火,让高欢彻底清醒了:天下乱了,这财产家业守得再牢,也只能拱手让人。而麻祥的那顿板子,让高欢更加刻骨铭心:依靠别人的恩赐,永远只能任人宰割;唯有成为人上之人,一切才由自己生杀予夺!
一回洛阳,高欢便散尽家财,结交各路好友。云中的司马子如、秀容的刘贵、怀朔的孙腾、侯景这些基层的小官员都成为了高欢的莫逆之交,加上姐夫尉景、段荣以及小舅子娄昭等亲戚在一旁张罗,小公务员高欢已建立了自己的小圈子,怀有澄清天下的大志。虽然在杜洛周、葛荣的叛军中高欢接连碰壁,但在尔朱荣的赏识下,高欢的仕途之路便顺风顺水,最终混到了晋州刺史的位置。如果尔朱荣不死,高欢自然不会轻举妄动。可现在,尔朱荣遇刺,元子攸被弑,天下再次无主,这时的高欢怎还会安心当他的一方刺史?恰逢其时,不可一世的尔朱兆却向他伸出了求援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