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9月18日和19日,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召开电信资费听证会,就下一步资费调整方案,按照《价格法》听取各方意见。
这是我国对电信资费调整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听证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是,由于当时我国对听证会的举行程序等没有具体的规定,听证会采取了半公开方式的进行。有人认为,电信资费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众性价格,听证会应该完全公开,因此听证会的举办方式引起了许多人士的不满。
主办单位为听证会准备了详细的资料。这份厚厚的资料由15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国务院领导关于电信资费的若干批示、电信资费调整方案及说明、电信资费调整方案测算资料、电信资费调整座谈会会议纪要、市内电话成本跟踪测算报告、世界电信业务资费调整趋势研究报告、电信非对称管制问题研究报告、国际电联成员国本地网营业区内电话(市话)资费标准、部分国家和地区市内电话计费单元情况介绍、部分国家和地区至中国的内地资费标准、部分电信业务市场竞争情况、主要电信运营企业财务状况简表、固定电话用户本地通话时长调查报告、大型专网用户本地通话时长调查报告和电信资费调整对国民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有代表提出:听证会材料虽然详实,但是发给代表们的时间太短,没有足够时间进行调研,有些问题的分析也过于专业,所以应当更早一些发给他们,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分析。
在听证会上,各方的代表关注最多的是市话资费上调问题,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最有意思的是,中国联通的代表突然在上午的听证会上对中国电信提问:“中国电信说市话亏损不真实,不应该上涨市话资费”,而且列举了一些财务事实。这一“专业性”的发难不仅出乎听证会代表们的意料,同样也出乎中国电信的意料,在经过一番准备后,当天下午中国电信的代表进行了答辩。
在新闻宣传方面,为慎重起见并为资费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信息产业部只请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很少几家全国性新闻单位参加。这可急坏了许多新闻单位的同行,会议期间我接到了许多同行们的电话找我问这问那。
我还记得听证会举行的第二天,我看到了一条可笑的假新闻。新闻上说,听证会是在信息产业部院内举行的,而且还烘托说在听证会的前几天,守卫的武警战士就进行了强化训练。但事实是听证会是在北京南三环的南粤苑饭店举行的,会场也就设了两个保安,武警战士是一个没有。
但是,这的确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具有极大的新闻价值。作为一名新闻记者有着一种不可压制的冲动。几经考虑,我打了一个擦边球:用已经审定可以公开的文字作为基础引出听证会,来谈我眼中的听证会的意义和作用。
许多互联网站、报纸采用了我发出的消息和文章。其中,北京一家发行量很大的报纸在突出位置采用新闻分析文章时,只选用了第二部分,而且用大字标明了垄断的话题,我认为这曲解了文章积极而全面地肯定听证会的意图。一位熟悉的信息产业部领导就此给我打电话说文章里面有问题,说中国联通并非是因为中国电信垄断而不去发展市话,是由于市话资费过低,导致中国联通没有利益动机去发展的。信息产业部新闻处的同志还专门就此到新华社进行了说明。
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召开电信资费调整听证会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今天在京就下一步电信资费调整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召开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听取并审议了调整方案,并就电信资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讨论。
据了解,这次听证会由中央政府部门代表、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地方政府和企业代表、运营者代表、增值电信业务运营代表和集团用户代表组成。在此次听证会之前,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已经召开了5个座谈会,分别听取了部分人大、政协委员、主要运营企业、专家学者、部分电信大用户和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而电信资费属于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并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科学性和公正性,召开了此次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据透露,此次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推动因特网的普及和应用,推动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电信企业在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整体竞争能力;二是要推行城乡电话通话费同价,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开拓农村电信市场,促进农民利用信息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进一步扩大内需。
消费者的权力不容忽视——从电信资费听证会看电信改革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来自中央政府部门、消费者、专家学者、地方政府和企业、运营者、增值电信企业和集团用户代表,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电信用户委员会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代表,他们结合方案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电信通过一部部电话联系着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交流的增多和因特网的发展,人们的电信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电信资费的调整自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你规定、我执行”的资费时代宣告结束长期以来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电信和其他部门一样处于一种“规定动作”状态下,基本无视消费者的权力,诸如电信资费水平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其合理性何在等问题,从来未向消费者彻底说明过,形成了“你规定、我执行”的惯性。
虽然电信成本的确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基础电信价格也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价格,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不向消费者说明的理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垄断被打破、多元化竞争格局初步形成之后,消费者在电信行业中地位日益提高。1999年5月,在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两大运营企业的成立仪式上,两位公司的总经理都将服务列为中心任务,因为他们懂得在未来的电信市场上只有好的服务才意味着生存和发展,才意味着创造更好的效益。目前各大电信运营企业都开始在比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推出各自的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电信部门在尊重消费者权益方面也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以正在拟定的这次资费改革方案为例,从原则的制定到草案的出台,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反复地进行调研和协商;在草案出台后向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做了通报、听取了意见;在8月连续4次召开了分别面向电信运营商、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和部分大用户代表的通报草案和听取意见会;这两天又按照《价格法》召开资费调整听证会。这体现了价格制定过程中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也成了价格形成机制的关键环节。
据透露,此次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推动因特网的普及和应用,推动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电信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整体竞争能力;二是要推行城乡电话通话费同价,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开拓农村电信市场,促进农民利用信息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进一步扩大内需。听证会后,有关部门会在听取各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调整方案,使电信资费更趋合理。
垄断,真的别了吗?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电信业面对市场变化做出的一系列主动调整与改革,是形成有效有序竞争、打破旧平衡的有力措施。但也必须正视,垄断还依然存在。比如在市话方面,目前虽然有经营执照的有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但是中国联通的规模很小,仅在天津、成都、重庆三个城市开展业务,全国本地电话用户数6月底达到12742万户,其中中国电信用户数占总数的99.9%,联通仅占0.1%,所以在市话上中国电信的垄断仍然是事实。而且经济学上所说的双寡头垄断也初显端倪,即一个行业只存在两个或少数竞争者,双方共同协商垄断市场。
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加快,对外开放的需要成为加速形成我国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动力。有效的竞争可以加速国内电信运营企业形成规模,加强自身管理,在市场更为开放以前练好内功,形成合力。下一步改革将非常需要进一步培育新兴电信企业,并且使切分后的电信运营企业向全业务方向发展,从而将市场参与者由一个、两个增加为几个,形成有效、有序的竞争。
逐步消除垄断,首先必需清除垄断心态。兰州电信公司和兰州移动公司之间发生的事件就明显反映出两公司为了各自利益不惜牺牲消费者利益的心态。这种心态还导致了个别地方电信企业在征收资费时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一些地方代维费等国家禁止征收的费用还在征收,一些地方随意加上了“扶贫基金”等附加费,这无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基层的电信部门、企业甚至是地方政府由于缺乏约束,存在利用电信的垄断收取额外费用、变相加价等行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从1999年第二季度消费者有关电信的投诉看,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主要问题是安装电话的承诺不兑现,电话费有争议,一些声讯台误导消费,电话、手机被无故停机等。
多些尊重,多些沟通
目前电信业存在一种怪现象:一方面是电信主管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出台着一项又一项改革措施,从中国电信的切分到电信资费的降低;另一方面消费者对电信行业的满意程度不仅没有增加,投诉反而增多。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材料,1999年第二季度投诉量多达866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这中间的矛盾到底源于哪里呢?
任何一项改革,其最终目的是要给人民带来方便和实惠。作为服务行业,一切改革最终要落到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方便、更廉价的服务上。应该说电信部门和企业的改革措施是好的,但改革尚未到位,特别是在服务方面还难令消费者满意。从长远看,消费者的意见将促使电信部门和企业加速解决存在的问题,有百益而无一害。电信部门和电信企业应该以更加虚心的态度去听取意见,改善服务。
电信市场的发展使得电信运营企业必须从市场上寻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消费者成为电信运营企业必须去了解、去尊重的对象,各个运营公司只有提高服务意识,放弃原来“电信老大”的作风,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当然,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也需要沟通。比如,经常可以听到一些消费者抱怨电信收费高,是个暴利行业;而电信部门认为电信建设所用设备有相当部分来自国外,运营成本中除人员成本较低外,其他成本不低于甚至高于外国,不能因为消费者收入这个分母小就怨资费这个分子大。又比如,一些批评意见认为中国电信的劳动生产率低,然而根据国际电联的统计,1998年中国电信每个员工维护的主线数为197线,不仅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155线/人),而且超过了美国(175线/人),而其收入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还有的矛盾是因为一些消费者缺乏电信知识,导致了对电信部门和企业的误解。比如在1999年第二季度的投诉中,有的消费者把有的不法分子利用邮购欺骗消费者,款到不寄货;电视直销夸大产品功效,散发虚假有奖传单,欺骗消费者等流通中的问题误认为是电信部门和企业所为。
长期形成的矛盾和误解,既需要电信部门和企业不断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也需要供需双方加强理解与沟通。愿这次电信资费改革成为一次良好的开端,既解决长期存在的资费结构性矛盾,以价格引导和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又逐步化解在电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的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