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偶像崇拜
中国文化号称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是,在今天依然广受人民大众欢迎的东西并不多。2003年6月,一次由近13万人参与的文化偶像评选活动,透露了当代中国人对文化物品的需求信息。投票结果告诉我们,只有两种文化符号属于是紧俏物品,一是“文化毒药”(鲁迅,得票57259,位居第一),二是“文化致幻剂”(金庸,得票42462,位居第二)。
毒药是给别人吃的,主要目的是杀死敌人。作为文化毒药(涂抹在“文化匕首”锋刃的两侧)的制造者和施放者,鲁迅当之无愧。他那种含有剧毒的语言,曾经产生了让封建文化七窍流血、让历史出现癫痫症的效力。
由于在战斗中长期接触“毒药”,鲁迅晚年出现了严重的慢性中毒症状。鲁迅死后,数以万计的学者,耗费了国家大量的科研经费,一直在兴奋地致力于破解鲁迅毒药的秘密配方。化验报告显示,传统文化是一个主要成分,从而使它有“以毒攻毒”的神奇效果(这是对介于账房与书房之间的绍兴师爷文化的继承)。另一种成分是弱小民族生命力受到压抑所积蓄的反叛能量(这是一种文化TNT)。第三种成分是,文化杀手的个人英雄主义(来自尼采和俄国民粹主义)等等。
配方似乎破解了,但就是无法配制。就像“可口可乐”的配方被破解而无法配制、生产一样。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当代人既渴望毒药,又害怕毒药。他们认为,与其让毒药伤害自身,不如把它当偶像远远地供着,像敬菩萨一样。这就更加为“文化毒药”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几十年来,这种文化毒药的“杀伤力”,一直是中国人崇拜的偶像。尽管后来它被送进了文化历史博物馆,制作成了毒药标本,供人缅怀和观赏;但它依然还在为中国人提供想象中杀伤对手的能量。如今,只要写了几篇有点毒药味文章的人,就被称作“当代鲁迅”。而公众也都渴望着中国再出现一个甚至好几个鲁迅,去向文化的敌人施放剧毒药物。以便自己能躲进昏暗的、狂欢的地下舞厅吸食致幻剂。
致幻剂一般是自己独吞的,目的在于自我麻醉,为冷漠的肉体注入一些活性添加剂。金庸的新武侠小说,作为一种特效的社会致幻剂(也可称为“文化摇头丸”),自80年代进口大陆以来,已经麻翻了千千万万的青少年。其产品在获得北京大学发放的合格证书之后,最近又在不断改变包装盒(还略微增加了一些新的药物成分),准备继续投放麻醉市场。
金庸的“文化摇头丸”的成分看似复杂,实际上仔细化验,也不过两种主要成分:忠义(武术的根本目的)和诗意(青年男女打手的意外收获)。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忠义和诗意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好的镇静剂,如今怎么会产生强烈的致幻作用呢?因为金庸将它放进了一个武侠世界(与正统历史相对的江湖)的框架中。中国武术实际上是一种“柔术”,是权谋的肉体(动作)化表述。它的认识论是“阴阳八卦”,它的方法论是“化实为虚”(气功)、“欲左故右”(格斗)和术数实践。格斗的场所安置在遥远古代的异国他乡。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十分安全的想象化暴力和意淫的空间。历史时间被周而复始的打斗(成败)所中断,并同时出现一种符号层面的暴力狂欢。社会的肉体,就这样迷失在“降龙十八掌”中。这正是致幻剂要达到的效果。将金庸的武打小说制作成的电子游戏,是“文化致幻剂”的高科技版,它正在麻醉小学生。
这两种文化紧俏物被排在了文化偶像的前两位,并不是偶然的,他们之间有一种隐秘的关联,就是都有毒性。但是,鲁迅的“文化毒药”是面向历史的,是个人觉醒和抗争的一种极端而又独特的表达。相反,致幻剂的毒性是微量的、甚至容易被忽略的。因此,它经常被当作逃避社会的工具。当服用过量的时候,它就会产生真正的毒效。但这种毒效并不面对外部世界,而是面对自身。从文化的角度看,它最终的目的是消灭个体。“文化致幻剂”(金庸和他的小说),作为一种逃亡的特殊方式,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醉眼矇眬。鲁迅和他的“文化毒药”,不过是人们潜意识里被压抑的部分。
文化史的进化运动看似复杂,其实也很简单: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很像精子的运动方式,亿万个精子向着那唯一的不朽的墓地(子宫)冲锋,实际上只有一个(最多三五个)幸存者,其余的全部在中途毁灭。幸存的文化精子,最终目标就是要冲进那巨大的社会卵细胞,并从中孕育出一个文化胚胎。这个胚胎将祖先的基因和新的生物力高度结合在一起,最终成为文化祭坛上的偶像。一种社会生物主义的价值观,已经根深蒂固地入侵了我们的集体潜意识,进而成了一种文化理想。
“偶像”是对一种“身外之物”的心理认同。对于持不同心态的人来说,这种“偶像”认同有不同的心理指向。病态人的“偶像”,就是他自身所缺失的那一部分,或者说就是对他自身的否定。健康人的“偶像”恰恰相反,就是指向他自身,或者说是对他自身的一种肯定。一位鼻炎患者和一位鼻子灵敏的人可能都喜欢狗。但对鼻炎患者来说,狗就成了对他的鼻子的否定;而对鼻子灵敏的人来说,狗就成了对他自己的鼻子的肯定。所以,不同的社会群体所认可的“偶像”,有着不同的文化含义,即使它们的外表看上去极其相似。我们可以借此来分析中国和美国两个选区的文化偶像评选结果。
先看看中国选区的情况。近13万人在网上参与了这一次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投票活动。鲁迅之所以排在第一,说明当代中国最缺的就是坚持批判立场的独立知识分子;当代知识分子就像一只寄生蟹一样,靠权力这个营养蟹壳为生。金庸之所以排第二(包括后面的张国荣和王菲),说明中国文化人的市场意识太欠缺,精英主义思想根深蒂固;他们似乎认为,拯救抽象的概念比拯救具体的肉身更重要(很像欧洲中世纪的知识分子)。雷锋为代表的乌托邦式的共产主义道德,巴金、老舍、钱学森、钱钟书、梅兰芳这些文化精英的显赫社会身份,好像也都是中国人梦寐以求的。在这些文化偶像中,成功的知识精英占据了主导地位。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很有文化理想呢?我认为恰恰是一种社会心理不健全的表现。这就是当代中国社会心理的真实情况。我在网上还看到了一种貌似激进、实际上极端保守的观点,认为大众文化明星不能跟鲁迅放在一起。一个似乎除了鲁迅之外谁也不认的人,其形迹十分可疑!
至于政治人物在这一次评选中缺席的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症候的典型注释。文化为什么不包含政治呢?在文化中,公共政治问题应该是核心内容,其余的不过是文化的影子。投票结果只能说明当代中国没有公共的政治文化,没有“公共领域”,最多只有一种代表前现代价值的“文学公共领域”(对个人才华有特殊要求——唱歌、跳舞、写毛笔字、画竹子)。投票活动的组织者也很谨慎,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扩大“公共领域”,而是注意力经济。所以,他们决不会因小失大的。
美国选区的评选结果看上去与中国的有些类似,实际上有着本质的差别。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第一是出现了3个政治人物——两位总统(肯尼迪和里根)和一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这无疑是美国人对自己的政治制度的肯定;其余是大众明星4位(包括玛丽莲·梦露、乔丹和猫王),他们都是美国文化工业的代表人物;还有3位文艺家(包括海明威)。第二个特点是,严格意义上的精英知识分子几乎没有,如果不将退伍军人海明威当作知识分子的话。精英知识分子在美国并不是偶像。
传统社会的“偶像”是救世主,是精英人物,是群体自身无法实现的缺失部分;其国家和社会的功能主要是精英对大众的统治和恩赐。越是传统的社会,所谓精英文化越发达。这种发达的局势,在文化领域内部导致了一场又一场“文化厮杀”(古代是科举,现在是高考和托福)。这种社会对个人素质提出了极其苛刻的要求,最好是诗、书、琴、画、射、骑样样精通,还得忠于君主、孝敬父母。传统社会的领袖人物都会写诗、唱歌、弹钢琴。萨达姆就会写小说。这种社会希望每一个人都成为圣人,有能力在道德上、言行上首先进行自我阉割。这样能省去统治者诸多的麻烦,也能掩饰其管理上的无能。
而一个现代社会(契约社会)里的情况恰恰相反,他们的“偶像”就是他们自己(或者是他们自身正在实现的那一部分)。其国家和社会的功能,就是保护大众去实现他们尚未实现的那一部分。所以,现代社会是一个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十分发达的社会。这个社会对个体的要求并不高。而它的文化,就成了这种“要求不高”的辩护者。它对领袖人物的要求也不苛刻,无须写诗、弹钢琴,只要认真工作、执行宪法就行。它的民众既可以折磨自己而成为精英,也有权自我放弃而成为一个“弱智者”,从而给管理者增加难度和考验。
最后,我还想提到中国和美国这两个“选区”,在这次“文化偶像”评选活动中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成功崇拜”、“权力崇拜”、“英雄崇拜”。我们只能成功,无权失败。我们只能赚不能亏。这既像资本主义商品积累的逻辑,也像中国传统的儒家功利主义价值。像李叔同这样的艺术天才、这样决绝地放弃社会竞争和“成功”的人,无疑是不能成为偶像的。也就是说,现代社会所标榜的自由选择、文化多元的价值观,在这里并没有体现出来。
其实,人的本质是很“无为”的,甚至很“懒惰”的。他们是热衷于耗费,而不愿意生产的。他们是追求解放,而反对禁忌的。是中国传统的“勤奋”、新教伦理的“节俭”这些观念,整天像鞭子一样在抽打着、改造着人的本性,才引起了激烈的生存竞争。如果一个社会的文化(教育)中不能容忍、甚至保护更多普通人的“无为”(“失败”或“懒惰”),那么,无论你选出了多少个文化偶像,都永远只能是一个“偶像的黄昏”。
2.关于FANS文化的问答
新周刊:FANS是一种什么类型的人?
答:FANS可以直译为“发烧友”,或译为“迷”。但这些译法都没有时代性,远远不足以涵盖FANS现象的真正内涵。FANS是“物质时代”的特殊现象,是一群对某一特殊物质类别(包括“物化”了的人,比如各类明星)有着特殊兴趣的群体。这种特殊兴趣还不是一般的爱好和倾慕,而是着迷、成瘾。比如音响发烧友,他们对音响中的每一个元件、光缆线、音箱质料、听音乐的空间结构等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挑剔,追求完美,反复试听,以致弄得自己夜不能寐,两眼发愣。更重要的是,他们把这种迷恋和成瘾当成自己的全部信仰。其实就是一种高级“商品拜物教”的表现形式。
FANS与信仰
新周刊:70一代刚冒出头时,就有人说,这是没有信仰的一代。但这个年代生人中最早出现了追星族,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答:“追星族”的产生是社会进入商品时代的结果。人们由对某种“意识形态”的迷恋,转而对物质的迷恋。物质只能满足生活的一部分,而不能替代对信仰的追求,物质只管“现在”,而信仰关注的是“未来”。所谓的追星,就是将更为超验的重大问题暂时搁置起来,转而将现实生活中的“物”作为目标。“物化”、“商品化”之后的公众人物,既是“成功”的符号,也是一个物质的符号。
新周刊:FANS选择他所崇拜的偶像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于“追星族”而言,他们崇拜的其实不是一个整体的人,而是崇拜他们的成功。为什么会成功呢?因为明星是一些肢体某一部分特别发达、特别专业的人,比如歌星的嗓子,运动员的肌肉及其速度和力度,模特的身段,演员的表情和身体。社会分工的无限制细化,就是对特殊器官功能的超常要求。因此,追星实际上就是对人的被现代性分解了的器官的崇拜。
新周刊:比如李小龙、王小波,又比如现在的姚明,比如春树,他们都符号化得特别厉害,都不仅仅只代表自己。这是否构成了当今这个社会的替代性信仰?
答:你可以说他们都是“替代性”信仰的符号,但不是“信仰”本身。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替代真正的信仰,那就好办了。信仰是无条件的、纯精神性的。着迷和发烧,实际上是一种与肉体经验或感官经验相关的状态。
新周刊:符号越多,是否意味着“小众信仰”越多,意味着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趋向更多元发展吗?
答:首先,与传统社会相比,发烧和着迷的符号越多,说明社会越趋向于多元化。有一种观点认为,着迷和发烧是一种病态,只能用病理学来解释。但另一种观点是从价值多元化的角度考虑问题,认为这是一种自由选择的多样性,是社会宽容和进步的标志。但必须注意的是,“多元”是指价值的多元,而不是无价值和反价值的多元。个人经验是零散的,社会理想是整体的。
新周刊:“小众信仰”出现对立,比如阿森纳与曼联的球迷,谭咏麟与张国荣的歌迷,王朔与反王朔者,FANS之间甚至出现一些极端行为,你怎么看?
答:FANS骨子里都是一些极端主义者。他们极端追求细节的完美。这种完美的标准是对于自身缺陷的一种想象性的弥补。我们姑且认同选择多元化的说法,也就是认同着迷者的选择。但发展到癫狂的程度,不管不顾,管他洪水滔天,我就是要跟张国荣一起走,那就不正常了,只能用病理学来分析。
新周刊:喜爱,追随,投入,亢奋,迷醉,狂热你认为哪个词契合FANS的精神气质?
答:喜爱是常态。追随和投入是执着。亢奋是变态的征兆。迷醉是着迷的孤独者,开始对追逐的对象进行无限制的幻想。狂热(昏厥、割腕)就是病态,一种让人同情的病态。这些词汇标示了FANS的不同阶段。
新周刊:FANS跟偶像的精神气质会不会越来越接近?FANS会完全失去自我吗?
答:这完全有可能。关键在于他的自我已经完全丧失,他试图通过幻想的方式,将他的偶像想象成他自身。
FANS与社会
新周刊:我们认为现在的FANS已经构成一个FANS社会,你觉得呢?
答:现在就是一个“商品拜物教”社会。只不过这个“物”已经多样化了,它可能是真实的物体,也可能是“物化”了的人——明星。
新周刊:FANS社会的年龄构成是怎么样的?存在代际问题吗?
答:要看FANS的对象是什么。有些对象没有年龄限制,有些对象只有年轻人才喜欢。比如周杰伦就很少有老年FANS,攀岩族里的老年FANS也是绝无仅有的。
新周刊:FANS跟性别和性格有什么样的关系?是否存在一些比例构成?
答:男女老少FANS都可能找到自己的对象。构成比例就不知道了。
新周刊:FANS的大量出现是否意味着社会某种心态的变化?
答:FANS不是什么新的现象,原来也有,比如“文革”期间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FANS,主要是毛主席的FANS,类型十分单一,因而不够成真正的FANS文化。今天的FANS文化之所以成立,主要原因是社会分层越来越细,越来越多样化。我们当然也可以从中发现另一种单一性,那就是商品文化的诱惑,市场强势话语的塑造。但不管怎么说,它都有“自愿性”,还与日常生活有相关性。
新周刊:网虫有“菜鸟级”、“骨灰级”的高下之分,在FANS这个社会,存在类似区分吗?
答:区分的标准在于他们对细节的挑剔和敏感程度。高下之分属于他们圈子里的事情。只有他们自己才能一眼就识破。对于旁人来说,都是病症,只不过病症有轻有重而已。
新周刊:在偶像的问题上,我们常常说,“偶像派”与“实力派”,这两者会对FANS产生怎样的影响?
答:对“实力派”的迷恋,属于更加理性的一类,因为实力的标准是社会性的。对于“偶像派”的迷恋,基本上属于非理性一类,带有癫狂色彩。偶像派的宣传、广告、做秀,都是商品时代的社会癫狂症的煽风点火者。
新周刊:不能忽视FANS庞大的消费能力,FANS该如何理性面对商业链?
答:消费是一种个人选择。他们消费的不是事物的使用价值,而是展示价值、身份价值。通过这些消费,解决的不是需求问题,而是被压抑的欲望、被诱导的欲望。对于这种现象,无法强求一律。就像酗酒一样,不能强制。在戒酒中心,有一种“无酒自醉”的人,他们在想象中烂醉如泥。
新周刊:在商业社会中,FANS的消费是一种即时的、当下的消费,它存在一个保鲜期,或者说有效期吗?
答:厌倦,这是商业社会产品更新换代的一个内在动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广告宣传导致的产品更新。这两者的合谋,导致FANS群体的不断更新和分化。
FANS与生活方式
新周刊:90年代说,我谁都不崇拜(崇尚自我,唯我独尊),但现在你说你崇拜谁,可能被人认为是某个领域的专家、玩家,这是不是意味着FANS正被越来越多的大众潜在地接受?
答:FANS对象的确有越来越扩大的趋势。这会导致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界限的模糊。比如有一种学术FANS,专门崇拜学术名人和大师,包括他的学术观点、术语、说话方式、著作等等,以至于对于学术的真正问题的漠视。他们就像一些“学术恐怖分子”。
新周刊:有人FANS人,有人FANS物(恋物癖),怎么看待两者的区别?
答:实际上就是“物”,包括物化了的人,人已经被“物化”了。
新周刊:FANS究竟可以成为多少个偶像的FANS?在这个全民亢奋的国度,还有谁不会是FANS?
答:只有两种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FANS之列,他们非常罕见,一种是被时代彻底抛弃的人,还有一种就是抛弃了这个时代的人。后面这种,将会成为下一代FANS的迷恋对象。
新周刊:在全球化下,FANS以他们所认同的某种价值观开拓他的生活圈、交际圈,我FANS故我在,我们怎么样看这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出现?
答:作为一个特殊的“亚文化群体”,他们有存在的理由。只要这种现象不成为病理学的对象就行。换句话说,他不会对别人构成威胁、伤害就行。
新周刊:FANS与偶像之间,似乎存在某种默契关系,可能不是最早的那种崇拜与被崇拜,而正走向对等、平等的关系,比如FANS可以更换偶像,而偶像也可以量身订造(以某种精神气质取得迎合)FANS,你怎么看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
答:我不认为FANS和偶像之间存在对等关系。他们一个是清醒的,一个是迷糊的。偶像的打造,是经过详细论证和理性计算的。他们的所有行为,都是一种利润逻辑支配下的理性行为。相反,FANS带有一定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