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之,本名文通,……少为沙门,晚乃还俗。真君①中,为狄道护军,……会永昌王仁随世祖南征,得元后姊妹二人。洪之以宗人潜相饷遗,结为兄弟,遂便如亲。颇得元后在南兄弟名字,乃改名洪之。……元后临崩,昭太后问其亲,固言洪之为兄。……以外戚为河内太守,进爵任城侯。……
洪之素非廉洁,每多受纳。时高祖始建禄制,法禁严峻,司察所闻,无不穷纠。遂锁洪赴京。高祖临太华,庭集群官,有司奏洪之受赃狼藉,……高祖亲临数之,以其大臣,听②在家自裁。……及临自尽,沐浴换衣。防卒扶持,将出却入,遍绕家庭,如是再三,泣叹良久,乃卧而引药。
《魏书·酷吏传》
【注释】
①真君: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年号,共十二年(公元440年—451年)。
②听:判决。
【译文】
李洪之,本名文通,……幼时曾做过和尚,后来还俗。北魏真君年间,为狄道郡护军。……正值永昌王拓跋仁随世祖南征,得到元后姐妹二人。李洪之便以同宗的身份暗中相遗赠。并结为兄妹,从此便如同亲见姝一般。又打听到了元后在南方的兄弟的名字,就改名洪之。……元后临死前,昭太后问她有什么亲人,元后便说李洪之是自己的哥哥。……
李洪之以外戚的身份被任命为河内太守,封爵任城侯。……
李洪之向来不太廉洁,常常接受别人的贿赂。当时高祖刚刚建立官吏俸禄制度,法律严苛,司法监察部门一发现犯罪行为,就会追察到底。这样李洪之便被脚镣手拷押往京都。高祖亲临太华殿,召集群臣,执法官奏陈李洪之贪赃枉法的种种罪行,……高祖看了罪状后很愤怒,亲自历数其罪,因为他是朝中大臣,赐他在家自尽。……自尽那天,李洪之沐浴更衣。士卒一直扶持着他,将出门时,又转身回去,绕着屋子走了几圈,哭泣叹息了好长一段时间,便躺在床上仰起脖子服药自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