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推销,就是寻找那些需要商品而又有购买能力的人。推销没有什么秘诀,就是想方设法使消费者对商品发生兴趣。让本无兴趣的人对商品发生兴趣,进而诱使人们兴趣大增,以致最后掏钱购买。这就是推销。
——[日]片方善治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欲擒故纵之招法本意是指,想要捉住他,故意先放开他,以达到进一步控制的目的。此法用之于营销活动,往往能诱发顾客的购买欲望,以达到销售目的。
有一次,在比利时的一家画廊里,一位美国商人正和一位印度人讨价还价。那位印度人手里有一批画,每幅画要价在10美元到100美元之间,而惟独美国人看中的三幅,印度人却每幅要价250美元。
对印度人这种“敲竹杠”的做法,美国画商很不满意,不愿成交,并不断地指责印度人的画是多么的庸劣,岂料印度人怒气冲冲,摘下那三幅画中的一幅,立即将其付之一炬。
眼看着自己喜爱的画被烧毁,美国人心里十分痛惜,又问印度人剩下的每幅画要多少钱,印度人仍坚持要250美元。美国人仍不愿意买下,这位印度人又将其中的一幅烧毁。
酷爱字画的美国人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乞求印度人不要再烧毁最后一幅画,他要买下。但这位印度人却说:“先生,这最后一幅,得要价750美元,因为要把前两幅的价钱加进。当然,你要是不要,那我就只好把它也烧掉了。”
美国人情急之下,最后只好以750美元的高价,将这幅画买了下来。
这个印度人的成功,就在于他看准了美国人的弱点,欲擒故纵,烧毁两幅画,从而诱发顾客的痛惜心理和购买欲望,达到预期目的。
纵与擒是市场竞争中的对立统一体,在特定情境下,无纵则无擒,有纵则有擒。若熟谙其相反相成、相生相克之理,应用于市场,必在营销中张弛有度,擒纵有法。
买卖双方在讨价还价中,可将对方极为关注必欲获取的利益目标姑且放置一旁,假作不闻不问,听其自然,实则紧随不舍,缓而图之,那么,目标之达到极有可能。
对于行使此招之营销方,必须有远大的眼光,过人的耐性,斤斤计较、点点见利者绝对是做不到的。有时如果过于紧逼,只会使竞争对手舍此而去。因此,营销者通常表现为:故意做出“不在乎成交”的姿态,往往给顾客制造了“禁果分外香”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