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与民权的结合,共同反对神权和割据的斗争,被证明是成功的。腓力四世就是最成功的例子。
美男子腓力四世(1268年—1314年),既是法国卡佩王朝国王(1285年—1314年在位),又是纳瓦拉国王(1284年起,称腓力一世)。腓力四世是卡佩王朝后期的几位强有力的君主之一。腓力四世的权力甚至使教廷向他屈服,在他之后的一个世纪内,教皇驻地迁到法国阿维尼翁。把皇权加强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他最有力的贡献。
一、腓力四世队王权的强化
腓力四世对王权的强化,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实现。
首先是通过王室领地的扩张来消除割据势力,用以增强王权。国王利用外交、联姻、战争、购买等手段,极力扩张王室的领土。到卡佩王朝灭亡的时候,王室领地面积已达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0%,人口已达全国总人口的70%—80%。
然后是提高国王的威望,不断加大国王的实权。在当时国王所拥有的权力,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封建领主制政治秩序中的宗主地位使得国王所拥有的宗主权。这种权利,被封建领主制的政治法规所确定。它具有私权的特征,主要是用来制约国王与封建贵族附庸间的私人关系。其主要内容是在国王保护其附庸的封建贵族的前提下,附庸须对国王效忠,须在一定时期内率一定数量的军队随国王打仗,须应召出席国王法庭陪审,以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向国王提供经济援助。此外,作为宗主,国王还有权调解其附庸与附庸之间的纠纷,受理他们的上诉案件等等。同时附庸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效忠,作为领主的国王不得剥夺他的领地,也不得干涉附庸在领地内享有的独立统治权。国王的宗主权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在宗主权范围内根本无法实现国家政治统一和权利集中。
第二类权力是君主权,是君主作为国家代表行使的权力,是公权。它不允许在自己与臣民之间有任何中间权力存在。君主权的发展是随着封建领主制向地主制的转变而进行的,罗马法研究的复兴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这种发展。这个时期君主权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国王在整个王室领地内建立直接统治,建立地方区划,由自己任免地方官吏,治理地方政务;在中央,发展和健全各种政府官僚机构,健全国家政权,同时在王室领地内,建立统一税收制度,逐渐建立国王统率的常备军,等等。
在王权的发展过程中,宗主权和王权都起了作用。首先,国王要利用自己的宗主权力,加强对附庸的封建贵族的控制。宗主权的充分实现也为君主权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条件。王权强化的基本内容就是充分发展它的君主权力,克服分权局面,实现政治统一,使宗主权发展为君主权。
二、法国王权增强的历史
自路易六世(1108—1137年)开始法国的王权才有所增强。路易六世主要致力于王室领地内部的治理,将大量封建主的城堡平毁,将王室领地内不顺从的城堡主制服,改变了分权独立的局面。
腓力二世(1180—1223年)开始扩张王室领地,扩大王权。腓力二世努力削弱英国国王兼安茹伯爵普兰他日奈家族在法国的领地。他先是挑动和利用英王亨利二世与其儿子“狮心”理查德、“无地王”约翰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坐收渔翁之利,后又借口英王约翰拒绝出席法国王室法庭受审,违犯附庸义务,于1202年宣布剥夺他在法国大陆的领地,并陆续派兵占领了诺曼底、曼因、突伦、安茹和布列塔尼等地。约翰联合德意志皇帝鄂图和佛兰德尔伯爵及布伦伯爵共同向法王进攻。1214年7月21日,法国军队与英国联军在布汶交锋,法国军队和2万市民武装英勇善战,大败敌军,并生擒佛兰德尔伯爵。布汶战役是决定法国王权、法国民族存亡攸关的重大战役。布汶战役的胜利巩固和加强了法国王权的地位,使得腓力二世所属的王室领地扩大了3倍,所以被誉为“奥古斯都”。
腓力二世讲新法
腓力二世努力在王室领地内改善和加强管理。他还实施“拜宜”制,由国王随意任免地方官员和支付其薪金,地方官直接对国王负责。“拜宜”是一种新型的王室官吏,这种制度主要推行于北部,而南方则还是承“塞内夏尔”旧制,但“塞内夏尔”的职权、任免均仿“拜宜”。腓力二世还开始任用一些法学界人士和市民为中央和地方官吏,这些人各有所长,或财政,或司法,相互之间职能分工十分明确。腓力二世任用的这些官吏,尽职尽责,重视政绩,都是为国王效劳的忠实奴仆。
此外,腓力二世还延续和发展了路易六世时期所提出的支持城市自治运动、保护工商业经济等政策。他颁布的城市公社特许状和相关法规达76项之多,得到城市市民的有力支持。在军事上,腓力二世逐渐使用雇佣军,减少了对封建附庸武装的依赖性,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王权远远超出宗主权的限制,向着君主逐渐迈进。
腓力二世死后,其子路易八世(1223—1226年)继位。路易八世在位期间政治平平,但他在征讨阿尔比异端运动的斗争中坐收渔翁之利,将南部的朗基多克地区成功并入王室领地。阿尔比异端是12世纪后半叶以南部阿尔比城为中心流行的宗教流派,又分华尔多派和纯洁派两派。华尔多派认为教会不应该积累财产、反对神职人员奢侈腐化,主张财富平均,过简朴生活。纯洁派则是吸收了摩尼教的某些教义,提倡善恶二元论,认为封建秩序和基督教会都是恶势力的化身,教皇是魔鬼的代表,认为教徒要以自身的纯洁同罪恶世界划清界限。阿尔比派反对封建制度、反对基督教会,南部很多城市的市民、平民和一些地区的农民都纷纷入教。甚至包括图卢兹伯爵等封建贵族也为自己的利益,信奉或庇护阿尔比派,阿尔比派的迅速发展引起封建势力的恐慌。1209年罗马教皇只是法国北部的封建贵族对阿尔比异端发动军事征讨。在封建贵族的严酷打击之下,阿尔比派信徒受到残酷镇压,南方繁荣和富庶的城市生活受到极大的破坏。腓力二世时期对军事征讨尚持观望态度,路易八世则积极介入,并不失时机地宣布将没收自异端的土地收归国王,于是扩大了王室领地。
路易八世在位三年后去世,传王位给年仅12岁的路易九世(1226—1270年)。路易九世亲政后,为增强国王的权12岁的路易九世正在修改司法威,进行了两项重大改革。
第一项是司法改革,国王将司法权控制在手里。路易九世在1257—1261年间多次颁布敕令,禁止在王室领地内司法决斗,并将叛逆、伪造王室法令、铸伪币、非法携带武器等案件均属王室法庭审理范畴。为加强地方司法管理,从1247年起路易每年都向地方派出巡回法庭,审查处理上诉案件,惩治贪赃枉法。1258年路易还颁布法令,在王室领地内不许任何私战,王室领地之外则实行“国王四十日”,即法国任何诸侯受到侵犯或迫害后,在40天内不得实施报复,而是向国王法庭上诉,请求仲裁。血亲复仇也被禁止。
另一项则是币制改革。王室开铸新的标准化金、银货币,并流通全国。1263年国王颁令,仅仅王室铸币可以在王室领地内采用,在贵族领地上,王室铸币和该贵族(须是有铸币权者)的铸币可以并用。此后,王室铸币巴黎里佛尔和图尔里佛尔逐渐取代了封建贵族的铸币。
此外,路易九世对内还扶助贫弱孤寡、保护教会,扶持慈善事业。对外则保持了与教皇和西欧各国的睦邻关系,在国内和国际上都提高了法国王权的威望。路易九世被后人尊为“圣路易”。
三、腓力四世统治时期的法国王权
在腓力四世统治时期(1285—1314年)法国王权又有了新的发展。通过联姻腓力四世合并了香槟伯爵领地。政治上,他依靠一批法学家出身的大臣治理政务。这些人以罗马法的原则宣扬王权至上,极力提高王权的地位。腓力四世的基本政策,是因循卡佩王朝先祖们的传统做法,抑制封建诸侯而加强国王的权力。1284年他在继承王位前与纳瓦拉女王胡安娜一世结婚,使得卡佩王朝又获得了纳瓦拉的王冠。由于纳瓦拉王室是香槟的世袭领主,此举也导致香槟这一重要封建领地落入王室手中。于是腓力四世在即位后拥有的领地,已足以支持他为树立国王的绝对权威而采取行动。在与各个敌人的斗争中,腓力四世也不孚众望,表现得顽强而冷酷残忍。
腓力四世率兵进攻佛兰德
腓力四世试图逐步建立税收制度,在自己的领地上征收“炉灶税”等直接税和盐税等间接税。同时还向法国教会征收财产什一税。他这些变本加厉地进行经济搜刮的举措,引起了下层人民的反抗,也引起部分封建贵族的不满,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1294年腓力四世入侵在法国的金雀花王朝关键领地基恩,企图吞并此地。英格兰当时的国王爱德华一世马上于1297年渡海进攻法国,到1300年,法军就已被赶出其攻占的地盘。腓力四世与爱德华一世议和,订下盟约,后者仍拥有加斯科涅,并与腓力四世的妹妹法兰西的玛格丽特结婚。在经历这次挫折之后,腓力四世于1308年和1312年先后兼并安古瓦及里昂。为扩张领土和扩大收入来源,腓力四世自1300年起对佛兰德发起持续进攻。法军在1302年战争中战败,但于1304年战胜了佛兰德人。但腓力四世对佛兰德的作战只取得了有限的成果。因为这些战争,他用尽各种手段横征暴敛,尤为著名的是1306年驱逐犹太人并没收他们的财产。
1296—1303年,腓力四世与当时主张教权高于王权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发生严重冲突。为了使贵族和城市居民支持他与教皇的斗争,腓力四世曾召开了法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三级会议。冲突的结果便是教廷在很多年内一直为法国国王所控制。
腓力四世当政前后,中央权力机构已趋于完善。在几个世纪中,原本的国王御前会议逐渐内部分工明确,组成了新的不同的职权部门。到13世纪末14世纪初,负责司法事务的高等法院和负责财政事务的审计院等机构已具备相当的独立性,封建国家机器日臻完备。
早在11世纪,已经有思想家提出了封建社会等级制的理论构想。社会的全体成员可以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教士,其职责是为拯救人类而祈祷,第二等级是贵族,职责是用刀剑保护其他社会成员;第三等级是普通民众,职责是劳动,从事物质生产及养活前面两个等级。依据这一理论,政治活动是第一、二等级的事情,与第三等级无关。这是封建社会初期政治格局的理论反映。
然而,随着第三等级市民阶级的快速发展壮大,市民阶级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影响不断增长,从13世纪末,国王开始注意吸收少数市民从政,但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市民的政治地位还是未得承认。国王“御前会议”的成员中仍旧没有市民代表,随着领土的逐渐统一和封建国家机器的发展,财政问题日益成为封建政权存亡悠关的大事,王权对市民的依赖日趋严重。社会的发展仍使市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必须占有一定的席位。
1302年,征收新税所引发的问题急需解决,腓力四世召开了法国历史上第一次三级会议,参与会议的除教会贵族和世俗贵族的代表外,还有市民代表,主要由王室领地内的城市中各派两名代表组成。这三个等级的代表名额由国王决定。开会时各等级分别讨论,各等级拥有一票表决权。三级会议的召开表明了市民力量的上升,国王和市民这种固定的联盟形式,虽然是有利于法国统一。从此之后,君主与等级代表会议的政权形式开始逐渐形成,被称为封建等级君主制。腓力四世的后继者更进一步使三级会议逐渐制度化。三级会议讨论表决的议题主要限制在税收和财政问题上。因为法国各地区的差异性和地方分离性的限制,除全国性的三级会议外,王室领地内各个地区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三级会议。依然独立的封建贵族也效法王室,在自己的领地内建立了三级会议。
封建等级君主制建立后,国王可以利用等级代表会议来提高自己的权威,从而扩大王权的社会基础,曾经一度促进了王权的发展。但在很多时候,三级会议也反对国王的暴戾肆虐,对王权有所限制。在不同历史时期,三级会议起着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