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自组织发展不够,矫治社会失灵的中心任务应该是规范与促进社会自组织(尤其是市场中介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首先,政府应履行其培育和发展社会自组织的功能。由于社会自组织主体缺失是我国社会失灵的最主要原因,因此政府应制定合理规划,以解决社会自组织数量少、种类少、不均衡、不配套的问题,促进社会自组织的发展,使社会自组织成长为调控经济生活的“第三只手”。其次,把社会自组织的发展与政府机构改革联系起来,规范政府与社会自组织的关系。一方面要放权,另一方面要脱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社会自组织的独立人格。充分发挥社会自组织自治自律机构的作用,推动其自我建设、自我发展、自我保护,这是健全独立人格的基础。另外,要以立法的形式为社会自组织提供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避免其屈服于各种不正当力量。舆论一定要给予有力支持,通过新闻媒体造就一批名师,这将有利于社会自组织健全其独立人格。同时应该制定和规范必要的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自组织的发展。一是严格社会自组织设立的审批程序,保证社会自组织的初始质量。二是监督、检查社会自组织的运行,将其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之内。三是加强对社会自组织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四是规范企业与社会自组织的关系。最后加强社会自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身素质建设,建立一套完备的社会自组织的自治自律制度,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第三节 调控手段与政策
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从西方经济学中引进的一个概念。宏观一般讲就是“全局”、“整体”的意思,但经济学上的宏观则有其特定含义,它专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生活中的总量问题。所谓总量,是指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之类的总量。社会商品、服务的总需求与总供给,劳动力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货币的需求与供给,国家预算的收入与支出,外汇收支的顺差与逆差及相应的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失业率、利率和汇率,等等,都是总量问题。研究这些总量的变化规律是宏观经济学的内容,而国家运用一定的经济政策对这些总量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也就是宏观调控。
对宏观调控的理解应把握三个原则。第一,宏观调控的主体只能是中央政府,不是任何一级政府都能进行宏观调控。因为宏观调控是对社会经济总量进行的调节和控制,单独某一地区或部门是做不了这一工作的。第二,宏观调控主要是对有关经济总量的调控,不是对某一个具体企业的控制。因此,它注重的是全局,而不是局部,这里的全局准确地说就是整个国民经济。第三,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是经济手段,而且以间接调控为主。这是由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决定的。
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目标经常是不一致的,如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充分就业,与此相伴随的可能是物价不稳定,通货膨胀加剧等;反之,则可能出现经济衰退,大量失业,物价下降等。所以,宏观调控的困难就在于:要在复杂和动态的环境中找到一种最佳的搭配选样。显然,对于宏观调控来说,当总供需均衡、协调时,无疑是要力求予以保持;反之,则应通过国家干预使之恢复均衡、协调的状态。由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对比状态是相比较而言的,故说需求偏多,则对应的必然是供给偏小;说供给偏大,则相对应的必然是需求不足。抽象来讲,调节哪一方都有可能实现向均衡点的逼近。但在现实生活却并非如此。
从中国实际来说,改革开放这些年,供需对比基本上处于两种状态:一是供不应求,对应着经济处于高速增长状态,瓶颈矛盾十分尖锐;二是供过于求,对应着经济过冷,使生产、流通以至于市场供给处于受抑制的状态。显然,在后一种情况下,决策的方向绝不应是抑制生产,减少供给。而在前一种情况下,决策方向也不应该是不顾容观条件对已经过热的经济再行加热。换言之,在两种截然不向的对比状态下,需要的都是调节需求。前一种情况下是要求抑制需求,而后一种情况下需要的则是增加需求。
回顾我国20世纪30~40年代革命战争期间财政经济工作的总方针,以供给面为主导的观点是非常鲜明的,那就是“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当然,这样的观点不是产生于现代的市场经济生活之中,但涉及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命题,绝不会由于条件的改变而失去其真理性的意义。而且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中也产生了曾红极一时的供给学派,倡导供给面的主导地位。它的存在至少说明,在现代宏观调控中认为供给面任何时候均不可能有其主导意义乃至完全将其排除于视野之外是不全面的。
一般来说,供给面的状态主要取决于长期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基础条件,因而当供给达到对经济条件已经充分运用的水平时,企望短期内再增加供给是困难的。但通过宏观政策在短期内实现对供给的抑制则完全是有能的。而且现实生活中供给的潜力并未充分调动的情况经常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对经济条件的充分运用以增加供给,也是实现均衡所不应忽视的。总之,现代宏观调控主要是需求管理,但供给管理也不应忽视。
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种方式。其中财政政策是国家管理经济时通过税种税率、预算支出的确定与调整影响经济运行过程,从而实现预期宏观目标的政策。由于财政与国家职能的特殊关系,更由于在经济史上,国家管理经济时,最先使用的是财政政策。所以,我们首先要介绍财政政策。
(一)财政政策
1.财政政策目标
通过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要根据经济状况进行政策选择。通常有三种基本的财政政策类型可供选择:
一是平衡型财政政策。即财政收入和支出相等,不打赤字也不留结余。这是一种稳妥型的财政政策,我国采用这种财政政策的历史较长,长期效应也较好,但对宏观经济运行所进行的调控主动性较差。
二是结余型财政政策。即财政的收入大于支出。这种财政政策较理想,但在现实中很难做到。
三是赤字型财政政策,即财政的支出大于收入。这种财政政策有时是被迫采取的,有时是主动使用的,但都须持谨慎态度。从现代经济运行的复杂性来看,恪守某一种财政政策目标,既办不到,也不符合客观经济运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规律。科学的态度应该是,以平衡型财政政策为轴心,在经济繁荣时期,实行结余型财政政策;在经济萧条时期实行适当的赤字型财政政策,即西方经济理论所说的“逆风向”行事。这种既把握灵魂又灵活运用的策略,应该成为现代宏观经济调控选择运用财政政策的基本思路。
2.财政政策手段
要实现一定的财政政策目标,必须通过一定的财政政策手段。财政政策的基本手段有两大类:一类是财政收入手段,一类是财政支出手段。财政收入手段主要的是税收。税收对国民经济的运行有相当重要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税收总量的影响。即税收总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运行的规模和速度。因为税收等于税基乘以税率,而税基与国民经济运行的规模和速度直接相关。税率(T0)为零时,税收(R)亦为零。随着税率提高,税收逐渐增加。税率上升至某一点(T0)时,税收R达到最大,这时的税率为最优税率。如果税率继续上升,则必然出现于高税率打击经济主体的经营积极性的局面,因而,有可能使经济发展速度包括经济规模出现衰减,从而导致税基大幅度下降。这样一来,整个税收总量反而会减少。所以,T0自然成为税率的警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