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原有房族的清明田取消,房族吃清明的资金来源断绝,曾一度停止以房族吃清明和扫墓的做法,只是各家各户单独扫墓修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房族集中吃清明、集中扫墓的旧俗又逐渐恢复。经济来源一为房族男丁凑钱,二为房族户出钱,三为村坊集体收入提成。
清明祭拜祖先,也为追根溯源,追思怀远,在家族中确认自己的坐标,寻求家族认同感和凝聚力。对于不断迁徙、分散各处的瑶族人,这一点更为凸显。
对于过山瑶,清明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吃“清明酒”。分散在不同地方的各宗族的成年男性代表提前预约清明时聚在某地会餐,沟通感情,追思怀远。清明酒意义非常重大,同姓不同宗族的人聚在一起,有的清明会不同宗族的代表共同为祖先立碑,有的清明会共同梳理、修订甚至制定族谱和流水簿即一个姓氏不同宗族的历史。如广西兴安、灵川、临桂、龙胜四县赵姓各宗族代表于1995年清明聚会,修订族谱和流水簿,又于1997年清明聚会为祖先赵爱山集资修建墓碑。
有的瑶族,清明节有“进丁”习俗,即头年或当年清明节前后所生男婴之家,要备一斗糯米糍粑、一对红蜡烛、一封鞭炮和一对银圆,在清明图纸上写下婴儿姓名,这样才被承认为本宗族子弟。没有“进丁”者,日后被人欺侮,族人可以不管。
第九节禁忌习俗
一、宗教禁忌
勉瑶支系一些地区的瑶族男孩在十几岁时要举行成人仪式,其中重要的仪式为度戒,也是瑶传道教传承的重要环节,又叫“过法”。
在整个度戒过程中,受戒者有许多禁忌。以勉瑶支系的蓝靛瑶度戒仪式为例,受戒者要择吉日到师公家住,烧香拜师“修斋”,不准吃饱饭,不准吃油荤,不准昂头走路,不准看日月星辰,不准与姑娘交谈,不准吸烟喝酒。到度戒日,由二师公领受戒者回到家中动鼓起斋一夜。次日晨在受戒者成功跳过高台后即成为瑶传道教的弟子,由道公或师公传授宗教戒律,以《阴阳牒》中的十条戒律约束受戒者,即一戒不得呼天骂地,二戒不得毁骂父母长辈,三戒不得瞒师骗友,四戒不得误杀生灵,五戒不得偷抢害人,六戒不得贪财爱色,七戒不得怒气凌人,八戒不得欺贫爱富,九戒不得贪生怕死,十戒不得隐经瞒教。
勉瑶支系因为崇拜神犬盘王而普遍禁止打狗,禁食狗肉,而崇拜密洛陀的瑶族则禁食母猪肉和老鹰肉。
广西南丹县大瑶寨的瑶族禁忌打猴吃猴肉。在神话中,这里的黄姓瑶族始祖“妣”为母猴,其后代力大无比。有一段时间,天上有10个太阳和10个月亮,人们请黄家兄弟打下了9个太阳和9个月亮,人们为此很感谢黄家人。为纪念黄姓祖先,这一带的瑶族都禁止打猴吃猴肉。
二、禁忌日
瑶族一些地区有专门为某种禁忌而设的日期。
一些瑶族地区设有“禁风”节。如广西桂林勉瑶支系的东宅江瑶寨将每年正月二十日定为“禁风”节。这一天寨子里不能发出大的声响,以免惊动玉皇大帝,降下灾祸。如在木楼里不能乱跑以免脚步声太重,禁止舂米、砍伐等生产活动。这一天,寨民往往去附近的圩场娱乐。
一些地区在每年农历二月初一至初十为“禁害”日,初一禁鸟、初二禁虫、初三禁水、初四禁火、初五禁蝗、初六禁野猪、初七禁野羊、初八禁野兔、初九禁鼠、初十禁獐麂。这十天也不宜上山下地劳动。如果犯忌,据说农作物会遭遇野兽和水、火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此外还有“空亡日”“阳公日”“老君日”等。如湖南瑶族的“空亡日”忌狩猎,打猎忌脱衣,开山、打厂、开窖、下种等忌说不吉祥的话,“阳公日”不动土,“老君日”不下种。
三、礼仪禁忌
(一)日常禁忌
火塘是瑶族家庭的核心,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膛不能用脚踩,火塘内的柴火忌讳倒着烧。忌在火炉里烧有字的纸张。
在饮食方面,勉瑶支系瑶族忌吃狗肉,有些地方的瑶族忌吃乌龟、蛇和鳝鱼。如湖南辰溪县瑶族农历七月初五前禁食黄瓜,绝大部分瑶族禁食猫肉和蛇肉。用餐习俗方面也有禁忌,如云南文山瑶族地区,小孩忌吃鸡翘鸡肝,吃了犯祖训、有罪,鸡翘、鸡肝要拿给老人吃;当地人认为,客人第一次来家里,不能煮鸡蛋招待客人,不然,双方的感情会淡漠;从远方或深山里归来的人身上带有邪气,不能进豆腐房,不能看未成熟的白酒,否则邪气会把豆腐、白酒冲坏;不准敲碗,否则谷魂会跑掉。
在辈分上,忌讳乱用班辈排行;长辈还健在,禁止戴白花或在头上缠白布,不然则认为长辈会大病直致死亡;小孩不能在房子里戴雨帽、打伞,否则意为对祖先不敬,会长不高;禁止夸奖未满周岁的孩子如何漂亮,如何好看,魔鬼听见会吃掉孩子,要说:“这孩子丑死了。”
在生产劳动方面,禁止用扫帚打牲口,否则牲口会死;木排上,忌“伞”,言及“雨伞”时,要说“雨遮”,因“伞”与“散”谐音;遇人伐木时,忌说“吃肉”“死”之类的话。
其他的有禁止将血流或洒在野外,如果在野外流血,要用土将血埋掉或将带血的泥巴带回家中埋掉,否则,认为魔鬼会顺着血味找到流血者,将人致死;禁止在别人家流泪哭泣,不然,会给别人家带来不幸;小孩不能坐扫帚,否则上山会被鬼撵;禁止用带有树叶的树枝打人、打牛,据说打人会脸黄病死,打牛,牛会干瘦而死;禁止将梳子放在灶头上,灶君爷会生气,老来会生虱子;禁止从草药上跨过,跨过的药吃了病不会好,严重的肚子会胀。
(二)婚娶禁忌
瑶族在婚娶过程中,也有很多禁忌。如文山县的瑶族禁止大阴雨天去说媒,不然到办婚礼的时候会下雨。新婚禁止从木桥和竹桥上走过,因为木、竹桥摇动时发出的声响,像吵架声。新娘进夫家时,男方家人禁止观看,谁见新娘进屋,以后新娘就与谁不和睦。新娘进家时,孕妇禁止观看,否则,认为以后新娘怀孩子会自然流产。
又如广东连南的排瑶在商谈婚事时,三天内家中忌打烂碗具或损坏家具,否则婚事难谐;订婚时宴请外家亲戚,忌用“空亡”“受死”日子,不然则认为家人会患病或伤亡;新婚之日,新娘命中对某些亲人有相克时,要避免与他们相见;新娘过门后三天内禁止外出,据说不这样会被鬼迷上;结婚日子忌用“破日”“危日”;新娘婚后首次出门远行或劳动时要择日,忌用“空亡”“破日”“危日”等日子,而且返家时要捎回一些柴枝。
(三)生育禁忌
瑶族人在生育上也有很多禁忌。如广东连南的瑶族妇女分娩,门前要挂米筛、禾草束或草鞋;婴儿未满月忌生客尤其穿白衣、白鞋、草鞋的人入内;妇女产后未满月忌出门,如不得不外出,则要随身携带一束禾草(象征刀剑)以驱邪挡煞;产妇分娩后40天内,忌入设有祖先神龛的厅堂,忌用冷水。
湖南辰溪有的地方产妇生产后头几天禁食猪油。蓝山县的瑶族女子在孕期,一般由亲戚送一碗冷饭冷菜让妇女吃下,表示催生。送饭菜者不宜说话,也不留餐,送后不辞而别。而文山瑶族地区的孕妇不能吃老母猪肉,不能扑在猪厩栏上看猪吃食,不然,认为将来生下的孩子会扯老母猪疯(癫痫病);孕妇不能吃公鸡肉;禁止在孕妇住的板壁上钉钉子,会钉着胎儿的魂,胎儿会死;产妇未满月,不能进别人家,否则认为会踩破人家的财门。违者要拿三只公鸡、三尺六红布,三元六角钱去挂红,帮人家扫邪气;孕妇不能用衣服兜姜,认为生下的孩子会生六指;孕妇不能用手拿铁,奶会干。
(四)丧葬禁忌
文山地区的瑶族在老人死后,停棺在家里时,子孙忌睡床、上楼,高于棺材的地方都不能站,否则老人上不了天堂。死在外面的人忌抬进家。哭丧时不能将眼泪抛洒在棺材上,不然,认为死者会将自己的魂带到阴间去,会生病而死。埋葬死人后,亲人在回家的路上,禁止回头哭泣,禁止走新路,要沿着抬人的原路走回来。前者死者之魂会将回头哭泣者拉到阴间去,后者家中会再有人死。戴孝不满12天,不能盘发、戴银器,否则会加重死者在阴间的罪行;戴孝不满120天,子女忌杀牲畜,不然,亡者在阴间会受到与被杀牲口同等的罪。戴孝期间禁止进别人家的门,违者挂红扫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