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政治工作,是指一个阶级、政党或国家动员和组织军队按照其政治主张,保证军事目的得以实现的实践活动。它是随着战争和军队的出现而产生,也是随着战争实践和军队建设的演化而不断发展。洛川历代各个阶级及其战争的领导者和指挥者,为了教育、控制军队,达到巩固内部、战胜敌人的目的,都实施了适合本阶级的军队政治工作。但是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历代在洛川的兵家对政治因素、人的精神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还缺乏本质的认识,并混于良莠并存的思想体系中。
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在领导人民军队建设的实践中,批判地总结了中国传统军事文化,学习苏联红军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使军队政治工作成为军事科学中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并建立起专门的政治工作组织体系,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的内容、方针、原则和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其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干部队伍、群众工作等方面。
第一节党的建设
一、党组织机构
(一)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党组织
1.中共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支部委员会(1951.3~1954.7)1950年11月,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成立。1951年3年,县人民武装部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组建了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中共洛川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2.中共陕西省洛川县兵役局支部委员会(1954.7~1958.10)1954年7月,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改称陕西省洛川县兵役局,同时组建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中共洛川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3.中共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支部委员会(1958.10~1962.2)1958年10月,陕西省洛川县兵役局撤销,恢复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组建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中共洛川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
4.中共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2.2~1966.11)1962年2月,中共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建立,县委书记兼任党委第一书记制度形成,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中共洛川县委双重领导。下设机关党支部。
5.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6.11~1976.10)1966年11月,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称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洛川县中队党支部。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中共洛川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党委第一书记。1967年1月,中共洛川县委被“造反”派“夺权”,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制度中断。重设党委书记、副书记。
6.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76.10~1986.5)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工作正常秩序恢复。1979年7月,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制度恢复,并设党委书记、副书记。1985年3月,取消第一书记称谓,县委书记改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机关设党支部。
7.中共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6.5~1996.4)1986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改称中共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下设机关党支部。隶属中共洛川县委和延安军分区党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并设常务副书记、副书记。
8.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6.4~2005.12)1996年4月,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称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延安军分区党委和中共洛川县委双重领导,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同时设书记、副书记。机关设党支部。
(二)武警洛川县中队党支部建设
武警洛川县中队党支部自组建以来,虽名称和隶属关系多次发生变更,但“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从未间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展党员
1951年3月至1966年,根据中央军委要求,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党委(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十分注重政治质量,认真贯彻“严肃慎重”的方针,严格做好考察教育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接管了县公安中队、电信局,加之“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干部的大量增加及受“左”的思想影响,党员发展工作上一度缺乏计划和控制,总体上吸收新党员过多,党员数量不断增大,有的党员质量不高,影响了党组织的建设。
1972年以后,在战士中发展党员开始增多。
1980年4月,全军政工会议对党员发展工作提出了“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要求,后来又提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规定连队等基层单位“每年在义务兵中发展党员,一般应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10%以内”。据此精神,在1980年以后,县人武部党委和武警县中队党支部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各项审批手续,做到有计划地慎重发展。1983年以后至1986年县人武部移交地方前,各年度中党员数量比较接近,无大起大落增减现象。1986年5月县人武部移交地方至1996年4月重新收归军队,10年间,县人武部党员数量增减基本平衡。
三、党组织整顿教育
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党组织,于1951年3月随着县人武部的建立而组成。此后,党组织进行了多次思想、作风与组织整顿。
县人武部组建不久,1951年10月,总政治部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揭露出来的问题,发出《关于整党工作的指示》。县人武部党支部于1952年2~4月进行整顿,在开展党员“八项条件”教育的基础上,对机关和区武装部全体党员和其他干部均进行政治审查和思想、组织鉴定。通过教育整顿,提高了党员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的战斗力。
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揭露和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分裂活动,并作出《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4月,县人武部党支部结合传达中央全会和陕西省军区党委会议精神,批判高岗、饶漱石的反党阴谋,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增强党的团结。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以图解决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日益突出的人民内部矛盾。随后,总政治部对军队整风要解决的问题、方法等作出部署。下半年,洛川县兵役局党支部开始整风,于年底结束。在整风运动中,成立以曹怀银局长为组长的整风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署,进行学习文件,大鸣,大放,大辩论。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向各级党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这对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正确的建军方向有着积极的意义。
1969年下半年至1970年3月,县人武部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和总政治部的部署以及延安军分区党委的安排,组织党员传达学习中共“九大”文件,进行整党建党。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搞所谓路线分析,以人划线,批判“走资派”,影响党内团结,损害党的建设。
1971年上半年,县人武部党委根据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和中央军委的部署,以及延安军分区党委的安排,开始批陈整风。以召开党委扩大会的形式,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陈伯达、林彪鼓吹的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对于提高广大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起到积极作用。同年9月,林彪反党集团被粉碎后,根据上级党委安排,部党委开展批林整风,深入揭发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权的罪行,进行思想作风整顿,进一步纯洁了党组织,增强了党内团结。
1975年6~7月,中央军委提出“军队要整顿”。9月,县人武部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在延安军分区党委工作组的帮助下,着重解决领导班子中“软、懒、散”的问题。通过整顿,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加强了党委建设。
1986年,根据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军委《关于全军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县人武部党委于上半年进行全面整顿。整顿中,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学习《党员必读》等有关文件,深入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自觉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第二步,党委、支部和党员对照检查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第三步,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清查处理“三种人”(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其他有严重问题的人,纯洁党的组织。通过整党,广大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同时在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部党委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安排,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广大党员和全体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政策纪律观念。全体人员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政策和财经纪律,人员、车辆、武器弹药、经费和各种物资交接顺利,没有发生违纪事件,做到军队、地方、人武部三满意。
1987~1990年,县人武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全体官兵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并根据自由化思潮泛滥的实际,及时规定相应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个别有错误言论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县人武部全体官兵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决拥护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正确决策,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当“风波”大起之时,县人武部立即下发文件,号召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学习党中央关于反对动乱、维护稳定的指示,并对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明确提出“绝对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游行活动,绝对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绝对不参加打、砸、抢、烧的犯罪活动”的政治纪律要求,保持了民兵、预备役队伍的高度稳定,为洛川县政治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1996年4月,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新的一届党委成立后,陆续制定《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定》《洛川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建设措施》,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定抓落实。党委一班人团结风气正,争先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针对党内和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部党委制定《廉政建设措施》,在征兵、专武干部的选拔任用、经费管理等方面,公开办事,强化监督,维护党委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带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2000年6月,党委副书记、部长白怀军被延安军分区党委表彰为“优秀党员干部”。2001年6月,党委委员、副部长任述贵被省军区党委和延安军分区党委同时通报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6月,县人民武装部机关党支部被延安军分区党委通报表彰为“先进机关党支部”;支委、后勤科副科长王军团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7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被延安军分区党委评为“先进党委”。
在历次党组织的整顿中,武警洛川县中队和空军93897部队67分队党支部也都根据上级党委安排,进行学习教育,增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密切官兵关系。根据自身担负的任务,狠抓党支部自身建设,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和整顿,党支部始终保持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1988年,武警洛川县中队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决议》及总政治部颁发的《新时期连队党支部建设纲要》,以“一个班子,两支队伍”(党支部、党员队伍和军官队伍)的建设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和整顿,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较前有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