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干部工作
一、干部来源
人民武装部干部现役居多,来源多样。1951年,洛川县和县辖8区两级人民武装部成立,配备了部分现役人民武装干部。至1954年县兵役局成立前干部陆续配齐,共计30人,其中县部机关副部长1人,参谋3人,政工助理员2人,工作人员1人,区人武部部长2人,副部长5人,军事助理员8人,政工助理员8人。整编后共编助理员8人(原县人武部4人编兵役局,区人武部4人调县兵役局),区人武干部14人。这些干部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野战军;二是原武装科;三是新吸收的一批青年学生和地方基层干部。这些干部各有特点,各尽所长,团结奋斗,埋头苦干,成为洛川县民兵事业的一代开拓者。此后,干部调配工作随着军队建设和发展需要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的程序。1986~1996年县人民武装部为地方建制期间,部长、政治委员由延安地委和延安军分区党委考察调配,正科级干部由县委调配,副科级以下干部由县人武部调配。1986年机关干部配备15人,其中部长、政治委员各1人,正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10人,均是从部队转业分配而来。由于体制限制,流动渠道不畅,干部老化现象日益突出。10年间,除调进1名科长外,没有提拔任用1名干部,严重地制约了干部积极性的发挥。1996年4月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干部来源渠道逐渐发生变化,土生土长的“老武装”逐渐减少,从野战部队交流和经过军队及地方院校培训的干部越来越多,干部年龄也越来越年轻。
武警洛川县中队、洛川县消防大队和空军分队的干部,分别由武警延安市(地区)支队、消防支队和空军93897部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配。基层人民武装干部,主要是从预备役军官、转业、复员、退伍的干部、战士中选拔的,部分从地方优秀干部中选用。1961年10月,县人武部与县委组织部首次选配了9名基层人武部部长。在此之前,基层也有做人民武装工作的干部,但大都是兼职的。196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重申:人民公社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是在人民公社党委和县人武部党委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实施民兵工作的脱离生产的基层干部,是人民公社领导成员之一,是预备役军官。据1963年统计:17名专武干部中26~30岁16人;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11人,高小6人;全部为党员,均经过军事轮训;有7人参加了同级党委。1986年,根据上级安排,招聘优秀民兵干部为专职基层武装干部。1989年10月,将10名退伍军人一次补进专武干部队伍。1991年8月,陕西省人民武装干部学校正式招生,给民兵干部、退伍军人和在乡优秀青年提供了机会。当年就有2名民兵干部被选送至省人武干部学校学习。1993年后洛川每年至少有2人从省人武干部学校毕业被充实到基层,从而改变了干部的年龄、文化结构,提高了专武干部的整体素质,使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得到加强。同时,拓宽了专武干部进出渠道。截至2005年底,先后有14名人武干部学校毕业生被充实到基层专武干部岗位。
二、培养教育
县人民武装部、武警县中队和驻洛部队干部的培养教育主要有以下形式:一是在职学习,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党的路线政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参加文化补习、函授和自学考试,着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三是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集训班,集中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四是下放锻炼。从1959年2月始,县人武部机关干部去西安下连当兵一个月。1960年机关干部分三批下放当兵,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培养了吃苦耐劳的精神。由于采取这些措施,干部的阶级立场、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基层专武干部的培养教育形式有: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武干部集训,同时县人武部每年度均采取以会代训、函授作业、定期考试的方法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广大专武干部基本达到会讲、会做、会教、能独立组织训练、能指挥、能执行任务的目的。
三、授衔
为了加强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1955年9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和中央军委《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以及上级安排,洛川县兵役局以军官的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为基本依据,经民主评议,并报上级批准,确定各级军官的军衔等级,于1956年3月分批举行授衔仪式。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议》,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装样式。县人武部干部于同年6月1日取消了军衔,废止了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统一着新的军装和标志,并实行了减薪定级制度。
1996年4月县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上级军事机关为收回部队的部分干部重新评定、授予了军衔,并佩带了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符号。授予上校一名(来成丰)、中校一名(李智锋)、上尉六名(张新生、张福礼、刘继文、孙耀荣、屈新林、郑拴明)。
武警洛川县中队干部,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关于“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的规定和武警总部警衔工作会议精神,经过评定审批,于1989年1月佩带警衔肩章、符号。
四、退休、离休、转业
(一)退休
退休是因军队干部本人年老、病残丧失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而退出现役,交地方政府安置,按月发给生活费,赡养终身。战争年代,因环境和物质所限,主要采取退伍的形式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领取退休金制度。1958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安置的暂行规定》指出,军队干部凡“服满现役,年满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或“因为积劳成疾,身体衰弱;因公负伤,身体残废,不能继续担任实际工作,又不能回到生产中去参加劳动的”,可以退出现役休息,移交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安置。
(二)离休
离休是军队干部离开部队,离职休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项特殊休养制度。1966年5月,老红军、县人武部原部长曹怀银离职休养。1982年8月,县人武部原部长张居仁、原政治委员杨作保、原副政治委员郭生魁离休。1983年9月,县人武部原部长贺三畏离休。1988年1月,县人武部原助理员吴伟林离休。
根据1982年4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军队老干部离职休养几项规定》,县人武部加强了对老干部管理工作,逢年过节均走访慰问洛川籍军队离休老干部及曾在部机关工作过的离休老干部或遗孀。
(三)转业
转业是指军队干部保留干部身份,退出现役军队,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条件,参照原在军队所担任的职务分配适当工作。1952~1954年,军队员额裁减,县人武部(兵役局)2名干部被安排复员转业。1955年2月,毛泽东颁布由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干部转业工作开始按制度正常进行。1960年军队大精简时,有3名干部转业。1961~1984年底,县人武部共复员、转业干部47人。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裁军百万”。根据上级安排,县人武部确定3名干部转业,其中团职1名,营职1名,连职1名。
1996年4月至2005年底,按照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干部转业工作正常进行,10年间共转业干部18名,其中团职3名,营职10名,连职5名。
由于党委、领导重视,思想教育深入细致,并解决了干部的一些实际问题,转业干部都能愉快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新的单位报到,顺利参加工作。
第三节思想政治教育与科学文化学习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1953年12月,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公布后,县人民武装部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在部队干部战士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通知》,以上级下发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主要内容,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系统教育。在明确总路线的实质和意义的基础上,把总路线的精神与党的具体政策相结合,与部队的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与自己的思想改造相结合,进行思想检查,从而使“一切为了社会主义,一切为了革命化、现代化军队建设”的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增强了贯彻执行总路线、支持和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积极性。1954年7月县兵役局成立时,对人武干部进行整编教育,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不讲任何价钱,给整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在“一化三改”(指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县人武部抽调部分干部全力以赴,下到农村,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动员民兵和群众以冬季生产为中心,积极帮助政府统购粮食。首先教育民兵动员自己的家庭将粮食卖给国家,并且发动民兵在统购粮食过程中协同公安部门做好保卫工作,严防坏人造谣破坏及不法商人的投机捣乱,使购粮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参加和组织冬训学习教育,帮助解决农业合作社的具体困难。
1957年6月,县兵役局根据上级安排,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原则有了深刻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措施边整边改,认真解决上下级关系、军民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内外团结。
1958~1965年,由于“左”倾错误干扰,这一时期也进行过一些错误的思想教育。如:1958年进行以拥护“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人民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受到歪曲。1959年开展的以反对“右倾机会主义”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使军队的民主生活遭到损害。
“文化大革命”中,县人武部对干部、战士的政治教育总体上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影响了部队的思想建设。但政治教育中许多符合军队优良传统与实际的内容和做法,仍然得到坚持。例如:1970年人武部开展以战备动员为中心的专题教育运动,使广大官兵增强了战备观念。由于坚持经常的形势战备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性的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切实增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部队在当时极度混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高度的稳定与集中统一,同时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县人武部集中了一段时间进行揭露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教育。
1977年,县人民武装部深入进行:应该不应该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应该不应该坚持无产阶级的党性、反对资产阶级;应该不应该坚持继承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应该不应该整顿军队;应该不应该严格遵守革命纪律和规章制度;应该不应该按照接班人的五个条件搞好老、中、青三结合;应该不应该强调军队要稳定;应该不应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应该不应该坚持野战军、地方武装、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应该不应该坚持准备打仗等10个专题的学习和讨论。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一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时期。县人武部和驻洛部队把深入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每当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召开重要会议或下发重要文件、指示、命令时,都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教育。如进行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教育、新时期总目标总任务的教育、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共历次代表大会精神的教育、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的学习、传达,等等。通过学习文件、走访调查、组织讨论等形式,了解国家和军队改革的巨大成就,深刻理解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清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认清军队在新时期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的重大历史责任,增强坚持和扞卫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1986年1~4月,县人武部全体干部、战士、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入进行“顾全大局,遵纪守法,保持稳定”的教育。干部、战士、职工集体转业成为地方干部和职工。在此体制重大变革的关键时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家不计较个人得失,愉快地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始终方向不变、干劲不减、作风不散、纪律不松,以高昂的革命精神和工作热情,积极抓好民兵和预备役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