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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的同桌不高,二年级的时候身高一米八一。他叫张不高,简称不高。

张不高往上三代都是单传,且都是遗腹子。张不高的爷爷的爸爸、张不高的爷爷和张不高的爸爸都非常高,一个比一个高,结完婚有了孩子就死掉,因为长到一定岁数时太高了,身体所有的能量都消耗在长个儿上,用完就死了。张不高的妈妈刚刚怀上张不高,张不高的爸爸就死了。张不高的爸爸死的前一年量了量自己的身高,发现已经超过了张不高的爷爷,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便开始为自己制作棺材,一口非常长的棺材,做了很久。张不高的爸爸死后装不进棺材,原因是一年里他又长高了半尺多。张不高的妈妈只好再做一口棺材,没想到还是不够长,全家都很害怕——怎么死人还在长个儿!?其实那是惯性,一个人几十年都在高速成长,怎么能说停就停?张不高的妈妈为了防止张不高和他老爸一样高,甚至还要高,搞得英年早逝,浪费棺材,就为他取名不高,希望他长不高。没想到张不高从小就长势喜人,打破他爸保持的多项纪录,且势头凶猛,估计不等发育就得长死。张不高的妈妈束手无策,焦急万分。

我觉得张不高的名字取得还是不彻底,怎么才能称作不高呢?没个标准,和电线杆子比,谁都不高。倘若当初取个张一米或张侏儒,岂不就没了今天的烦恼。

但张不高受到特殊的关照,校长亲自宣布不准和张不高打架。不是怕他以大欺小,痛打我们,而是因为张不高太高,随时有暴毙的可能。于是包括黄须族少年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敢碰张不高,即使是体育老师周大力也不能体罚他。所有人在遇到张不高的时候,都会引颈观望,目不转睛,很期望看到张不高轰然倒地那一刻。

张不高被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但不坐椅子,直接在屁股底下垫几块报纸包裹的砖头,这样才能趴在课桌上写字。考试时为了防止张不高靠高度轻易作弊,他的周围被安排坐满了留级多年的黄须族少年。黄须族少年用汉字艰难地写完班级姓名就呼呼大睡,搞得张不高难以专心答题,考试分数与身高成反比,名列黄须族少年和郭强小川之后。可是张不高的好胜心和身高成正比,客观因素造成的考场失意让他无法接受。黄须族少年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经常搞个占卜蛊惑,对于不寻常的现象天生恐惧,想尽办法予以驱除。这些办法在汉族人看来就是巫术,奇奇怪怪的也不知道是否有效。黄须族少年有事没事就对张不高喊出一串儿咒语,或者把张不高踩过的泥土扔到火里烧掉,要不就偷偷往张不高身上贴动物的毛发。总之各种驱邪方法层出不穷,张不高防不胜防,一回家就得从高大的身躯上摘下各种奇异的物件,甚至是动物尸体,致使家里长期臭气熏天。众人对张不高的评价不高,说他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由此张不高很不喜欢黄须族少年,尤其是留级多年并在成长过程中掌握了大量巫术的那些家伙。可惜张不高不能像我们一样靠拳头发泄,他也担心自己会在愤怒中当场暴毙。

王小书入队后第十天,新发的红领巾已经被黄须族少年的魔爪撕得粉碎,每天披着红色破布条上学,一路上被人认定成伪装少先队员的败类。王小书书包里的课本也难逃厄运,每翻几页,一个硕大的脚印就会跃入眼帘,触目惊心。王小书在第十天决定去领新的红领巾和书本,为了避免半路被劫,脖子上最后的尊严被赤裸裸地夺走,还是带上了伤痕累累的郭强和哈欠连天的小川。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王小书三人组还是被黄须族少年撞见,包围在中学部一个死角里。死角左边的墙上是毛主席的画像,右边的墙上是大胡子马克思的石膏雕塑,正前方的墙上则挂着一幅硕大的标语——强身健体,保卫祖国。王小书还没来得及看房顶的内容,黄须族少年已经蜂拥而上,开始强身健体,老拳相向,围攻好汉郭强。郭强徒劳地挥舞拖把,很快就被打翻在地,武器被缴。郭强双手护头,两脚乱踹,依旧徒劳。

后来郭强回忆,当时墙上的毛主席一直微笑着看他被打,让他想到了自己的爷爷被枪毙那天,高高在上的人是否也在微笑?而小川则被黄须族少年拿马克思雕像砸破了脑袋!好在小川已经笨到谷底了,除了流了一地鲜血,大脑状况没有改变。小川蹲在角落抱头痛哭,不是他反应变快感到疼痛,而是看到了地上的红色血液。小川从小到大鼻血都没流过,顶多流鼻涕流口水流眼泪,见到那么多的红色液体,除了哭泣毫无办法。王小书被快速打翻在地,这倒让他看清了屋顶上的内容:高高的屋顶布满水迹,巨大的吊灯摇摇晃晃。王小书感觉总有一天这吊灯会从天而降,砸倒一个人,就像自己现在一样不幸的人。

王小书很委屈,自己没有骂过一句人,对黄须族少年总是彬彬有礼,即使是被追杀时,自己还会耐心地劝他们不要犯了嗔戒。可世界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像我这样的躲在远处暗语伤人的鼠辈,只要会伺机逃跑,就永远毫发无损;而像王小书这样问心无愧、坦然面对恶势力的人,反而伤得很重——即便躺在地上痛苦地看着天花板的时候,王小书还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只觉得委屈。王小书眼睛里的巨大的吊灯越摇越厉害,不是有狂风吹过,而是王小书已经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不止。大吊灯晃来晃去就变成了张不高的脸,张不高的脸不大,个儿却很高,足以让躺在地上的王小书看不见吊灯。张不高的脸取代了吊灯,王小书的幸福就取代了痛苦。

张不高牵着王小书的手往外走,像个大人牵着一个小孩,破冰船一样粉碎了黄须族少年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王小书被大吊灯晃得头晕眼花,不知去向何处,很不义气地忘记了郭强和小川的安危。没有人敢对一个脆弱的巨人动手,王小书站在这个巨人的身旁,从此安全地走向幸福的彼岸。王小书受到张不高保护的后果,就是我们这一群小人必须跑得更快,长得更高,变得更强。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黄须族少年在年龄上已经领先了五六年,率先进入发育阶段,身高体重日新月异,头天打你的时候还略带稚气,第二天踹你的时候便已满脸黄须眼露凶光。

郭强失去保卫少先队员的资格之后,顿悟跑得快比较经济实在,原地鏖战基本是没有胜算。小川还像影子一般跟随在王小书的身旁,甚至上厕所也紧随其后。王小书看书,小川就入定一般坐在一旁发呆,让人以为这两人是一体的——王小书负责看,小川负责专心思考。十五年后,王小书坐在一堆减价批发的破书中间想念小川,觉得小川当年一定想到一些了不起的东西,可惜他太笨了,说不出来。每一个人的脑子里都在想很多东西,有的人知道自己在想,有的人不知道;知道的人不一定能把想的说出来,说出来的东西不一定牛。世界太混乱,我们既不知道谁比我们强或者谁比我们弱,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想的东西是好还是坏。一个东西有人说好,有人说坏,每个人都有许多人云亦云的理由支撑着自己自以为是的认识,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整件事情的本质就是狡辩。是非其次,关键要压人一头。

压人一头社会地位就高人一筹,说出来的话自己觉得牛逼,狡辩起来就可以颠倒是非,继续压人一头。当你压所有人至少一头之后,你脑子里想的垃圾也会被你自己认为是金子。于是人就开始创造是非,说出的话言不由衷,假装更牛。读书就是为了把各种歪理当做装修材料,用以修饰装点自己的大脑,企图富丽堂皇。其实很可能是漏水漏电的豆腐渣工程。在街上吵架是遭人唾骂的泼妇地痞,在法庭吵架就是维护公平的律师。按理说书读得越多,就可以去越高级的地方狡辩,狡辩得越好越是受人尊敬。可惜书读得多未必可以去高级场所骂街,一字不识的杀人犯不仅不会是被告,也不屑于去当颠倒是非的律师,而直接成为创造是非的法官。至于杀人犯是如何变成法官的,读书人是想不明白的。书读得越多越是糊涂,倒不如和小川一样,从一开始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就不会和人狡辩,满脑子自娱自乐,不用自恃清高,到最后也不用去和当了法官的文盲杀人犯置气。

王小书当时太小,不会像十五年后的我一样无聊,去想这些无聊的东西。读书是他单纯的兴趣,是好是坏都要读。我从小不爱读书,为了考上大学被迫读了一些书,觉得自己变坏了,以前只是唾骂不喜欢我的黄须族少年,顶多下楼梯的时候趁着人多,悄悄踹某位黄须族少年一脚。现在即使有人与我无冤无仇,本着损人不利己的原则,我也会用书上的各种坏招害得他有苦难言——因为我也这样不断被读书人折磨着。读书让我和周围的许多人变得不再单纯,只会狡辩,这让我很苦恼,觉得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在学校。如果从一开始就去专心当一个纯粹的坏人,不用读书这件事来装饰我的狡辩,而是直接叉腰骂街,现在的我也许过得很幸福,说不定还是一个骄傲地创造是非的法官,每天枪毙无数可恶的读书人。可惜我不是,自从读了几年书之后开始讨厌自己,死皮赖脸地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好比有人告诉我吃大便可以长生不老,青春永驻,于是和我一样的许多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抢着去吃大便,臭气熏天还说好吃。读书就像找姑娘,要讲缘分和天分,许多的人都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从小到大往死里读书,以为一定能出人头地衣锦还乡,到头来还是被创造是非的文盲们一刀废掉!

王小书读书有天赋,不是说他聪明,而是他真的爱读书。他的不幸,在于这个时代的人都在用读书这件事装修自己苍白劣质的大脑,真真假假,是非难辨,就像一粒小小的珍珠掉进太平洋那么大的粪池里,再光彩夺目也是徒劳。王小书对我影响深远,让我敢于承认自己是一个不喜欢读书而不得不读的读书人,这就让我有资格比讨厌我自己更加讨厌那些自认为爱书如命的读书人。王小书读书读到痴傻,不能像我一样分辩这些败类,还以为周围都是志同道合的兄弟,用真心对待他们,劝大家不要犯了嗔戒,结果是自己伤痕累累,比被黄须族少年打过一顿还要严重。

写完以上的一段话我有些后悔,觉得讲一些自以为是的道理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是小屁孩儿的行径。但我依旧会保留它,因为我突然想到自己就是一个小屁孩儿,还要捏着鼻子读几年书才能长大成熟。

张不高牵着王小书的手来到学校的绿油油的草地,然后坐到地上。王小书却依旧站着,这样他们刚好一边儿高,可以展开平等对话。张不高希望王小书帮自己搞清楚一件事,自己为什么会长得这么的高?王小书答应张不高帮他看书找答案,一个月内让他停止生长,争取两个月内变矮十厘米。王小书相信书本的力量,说出的话掷地有声,底气十足。

张不高继续牵着王小书的手走进教学楼,去领取崭新的书本和红领巾。我正在被人追杀,飞快地跑过他们的身边,奇怪他们为什么手牵手,难道张不高牵了王小书的手就不会突然暴毙?很多年后我牵着女朋友的手走在街上,突然想起这个古老的问题。一个星期后,她离我而去,原因不详——虽然我总是紧紧地牵着她的手。王小书新戴的红领巾红得嚣张,刺痛了黄须族少年的双眼,于是黄须族少年越发卖力地追杀我们。我一直奔跑,期待也有人能牵住我的手,跑了很多年,牵我手的人还是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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