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971000000033

第33章 香港廉政公署与我国内地的反腐败机构比较研究

吴燕辉【8】

摘要:廉政公署在香港政府治理腐败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是与廉政公署本身的特点分不开的。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广泛的权力,完善的监督体制。本文介绍了我国内地的******机构,并从******机构的设置,享有的权力,配套的监督体制等方面将它们进行了比较,从中得出我国内地现阶段******机构的不足之处,并从完善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廉政公署;监督体系;反贪局;比较研究

一、廉政公署概况

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是香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香港回归祖国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于1974年2月14日,香港回归祖国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特区政府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仍简称“廉政公署”或“廉署”。【9】

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的腐败非常普遍,蔓延到了全社会的边边角角。在政府部门之中,腐败日益猖獗,官员们通过种种方式“勒索”市民。当时的香港市民只要使用公共机构的资源,就必须知道怎样行贿。【10】面对如此普遍的腐败行为,香港的普通民众除了“顺应”潮流之外,别无他途。正如当时的一个比喻所描绘的那样:腐败犹如一辆汽车,你可以上车(参与到腐败之中),也可以不上车(不去干预腐败,听之任之),但是你绝不可以去强制停车(抵制腐败)。

廉政公署成立以后,有效地打击了贪污贿赂行为,使得香港成了一个著名的廉洁之地。廉政公署能发挥如此巨大的作用,是由它自身架构和运行上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独立的法律地位

按照香港法律的规定,廉政公署不属于香港政府体系,其日常运作及行政管理也独立于警察和公务员体系之外,廉政公署可以独立行使职权而不受外界的干扰。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不得兼任政府职务。廉政公署的经费,每年由廉政专员将草案批准后提交立法会批准,然后由政府从一项独立开支项目里拨付。廉政公署给予其职员较丰厚的报酬。《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又再次明确了廉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处理一切反贪污的体制、机制和职责。廉署调查、预防和教育三项任务由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会关系处三个部门负责执行。行政工作则由行政总部负责。

(二)广泛的权力

首先,香港政府为使廉政公署严厉有效地打击贪污受贿等非法行为,先后颁布了3个特别法例,即《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防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授予廉署相当广泛的权力:特别调查权,拘留及扣押权,搜查权,使用武力权,获取资料权,物品检押权,限制财产处理权,变更法庭命令权,立法权等。获得廉署专员授权的廉署人员,可以无需拘捕令而拘捕涉嫌者,进行审问;在调查时,有权直接调查涉案人员的银行账号;执行公务时,有权进入和搜查任何楼宇,必要时还可使用武力。其次,法律赋予廉政专员的权力不限于廉政公署条例赋予的权力范围,凡涉及反贪、反贿赂的案例,专员都有权授予调查取证,获取资料,限制处置财产,额外搜查,检取,以及要求交出旅行证件等多项权力。

(三)完善的监督机制

廉政公署拥有巨大权力的同时,也受到各方面的监督和制约:

1.廉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同时廉政专员要定期向行政会议汇报重要政策及事项。

2.廉政专员及处长级人员须出席立法会会议,回答议员的提问,并向立法会提交年报,立法会有权以立法的方式赋予撤销廉署的权力。

3.立法会可要求廉政专员出席立法会会议,解答有关廉署的政策及经费问题,还有赋予或废除廉署的权力。

4.独立检控权:廉政公署的职责是调查和收集证据,无权起诉,调查情况均交由律政司署决定是否起诉,检控与否是律政司司长的权力。调查和检控权分立,是确保廉署不能滥用权力的重要一环。

5.内部监察及员工操守:廉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负责内部调查及监察单位的部门会进行调查,律政司长则会就该部门处理的每宗个案提出法律意见;而已完成调查的个案均会提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进行审议。

6.司法监督:在司法监督下,廉署行使某些权力前,须事先获得法庭的准许。如,廉署人员扣压证件,须向裁判司申请。

7.咨询委员会:行政长官委任大约40名社会贤达,组成四个独立的咨询委员会。包括: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负责监察廉署的整体工作方针及提供政策上的意见;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负责监察廉署的调查工作;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向廉署建议防贪研究的优先次序及审阅廉署完成的所有防贪研究报告;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向廉署建议推行倡廉教育及争取各界支持的策略。这四个咨询委员会需要向行政长官提交年报或提出意见和建议,咨询委员会主席均由非官方人士担任。

二、我国内地的******机构

现阶段,我国内地的反腐部门主要有三个:党的纪检机关、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

党的纪检机关主要是对各级党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其处分属于党纪处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在检察机关立案的标准之下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其处分属于行政处分。

反贪污贿赂局隶属于检察机关,各级反贪局的职责是:受理举报中心移送的经济案件;调查贪污、贿赂重大经济犯罪;分析贪污、贿赂重大经济犯罪的情况、特点、规律及趋势;研究贪污、贿赂重大经济犯罪的调查措施、手段和对策;制定调查工作和预防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二者的比较研究

从以上部分可以看出,香港的廉政公署和我国内地的******机构有以下几点区别:

第一,廉政公署统一管辖与贪污贿赂有关的案件,而我国内地则是由三个机关共同管辖。而在我国内地的******实践中,从近些年的发展来看,反贪的主角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贪局和******、监察部只有工作上的配合关系,比如说监察部门查公务人员的违纪问题时,如发现已经构成犯罪,就移交检察部门;反贪部门查案时,碰到边缘的违纪问题,就交给纪委或者监察部。目前的基本状况是,纪委认为构成犯罪的移交检察院,甚至抽调检察院的人来办案。

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名义上有三个机构,但是在针对具体的案件的时候,又往往需要各个机构之间的配合才能顺利地完成。系统之间的联系与配合是很耗费资源的,三个机构从性质上来看分别属于党的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彼此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在行动时的信息沟通、具体行动配合都会有一定的困难,与一个机构统一管辖相比,缺乏效率。在调查犯罪的时候,及时的取证是很重要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机构之间的配合耽误了时间,很有可能会造成某些重要的证据丢失或者被破坏,从而不利于案件的侦查,不能实现******工作的最优化。

第二,廉政公署是一个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其首长廉政专员依法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其职员不隶属于香港公务员序列,有自己独立的经费。这样廉政公署及其人员从地位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以便其更好地发挥检查、监督职能。而我国内地的******机构却都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

(一)监察部门。我国《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说明我国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即同时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也说明我国的监察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监察。自己监督自己毕竟不可能达到监督的目的。“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这句法谚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监察机关一方面受本级政府的领导,一方面对其部门进行监察,必然受到很多牵制,监督效果可想而知。

(二)纪检部门。1993年2月,****中央、******批转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和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请示》,明确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合署后的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监察部按照宪法规定仍属于******序列,接受******的领导。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委合署后,实行由所在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的体制,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力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此后,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基本上按照上述要求实行了合署办公。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同一个机关,两块牌子,实行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监察局局长通常兼任纪委副书记。纪检部门和监察部门有着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的关系,因而也没有脱离行政机关而独立。地方纪委由于当前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因而使其在监督同级党委中的主要领导时大打折扣。

(三)反贪局。反贪局设置于检察机关内部,虽然属于我国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可是也不能说是一个真正独立的机关。

从我国政体的宏观层面上来看,“在中国的政治系统中,执政党的机构与政府机构是高度契合在一起的。这是执政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体制基础,对司法机关来说也是同样的。”【11】“通过组织领导的方式即掌管重要的司法官员选任权的方式,这是党对司法工作进行领导的最为核心的方式。虽然法律规定了几乎所有的司法官员都须经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选举和任免程序,但司法机关所在地的党委以及其内部的党组织在法官的选任,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的选任上有着实际的权力。”【12】“所以,无论是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还是征之于目前的一般实践,我国的司法独立均不意味着独立于共产党的领导。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的司法机构也就是党的司法机构。”【13】

从司法机关的内部层面上来看,反贪局属于检察机关,各级反贪局的工作人员隶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受到政府机关对公务员的规范要求的限制。在经费方面,反贪局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办案的经费,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都是由行政机关拨付的,这使得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财政手段对反贪局施加压力,干扰其对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工作。

第三,廉政公署拥有广泛而强大的调查权,而内地的******机构却不具备。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类很隐秘的犯罪,有调查难度大、取证困难的特点,同时,贪污贿赂罪的当事人一般都握有某种强大的社会资源,能够利用种种手段规避甚至阻挠案件的调查。因此,应当赋予******机构以广泛而且强大的调查权。香港廉政公署除了拥有反贪工作所需的基本权力之外,甚至还拥有一些特权,如无须手令(Without Warrant)而逮捕;有权搜查可疑的楼宇、扣押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财物;有权调查任何金融机构等。相对而言,内地的反贪局一般只拥有调查权,很多其他在反贪工作中所必需的权力受到限制,如反贪局侦查案件的拘留和逮捕就需要提交公安机关来执行。

第四,廉政公署在拥有强大权力的同时,自身也受到独立的机构的全方位的监督,以保证自身不会腐败;而内地的******机构却没有与之独立的明确的监督机构。绝对的权力,会造成绝对的腐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4】这是早在18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的著名的权力制衡学说。一切权力都有滥用的倾向,一种权力在发挥效力的同时,为了防止它的滥用所产生的弊端,就要用另一种权力来对它进行制约;如果一种权力没有制约,那么即便它有一定的功用,在发挥效用的过程中必定会产生新的问题。我国内地的报纸或其他媒介上,不时能见到纪委监察部门或者反贪局的工作人员涉及腐败而被查处的消息,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机构本身出现腐败问题,不仅会直接影响具体案件的调查和处理,更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使人们丧失对******机构的信任,间接上也影响了未来******工作的开展。

四、得到的启示

仿照廉政公署,我国内地应当建立一个以反贪局为主体,人员和经费都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机构。彻底消除目前纪委、监察局、反贪局三足鼎立的分散、低效、高耗的状况,以便更好地进行******工作,创建和谐社会。其理由有:

(一)依据宪法规定,一切政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党党章亦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不论行为人身份如何,只要有贪污贿赂行为,都会触犯相关法律,都是违法行为,都应按“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追究”的宪法原则依法查处。不必在******领域分割出违反党纪、行政违法、刑事违法三板块(处罚可以考虑,调查则无此必要)由三个部门去查,而应统一于一个部门,以便统一处理,提高效率。

(二)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人民检察院应当也有权去监督一切政党、机关、团体、个人是否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对这些组织和个人贪污贿赂行为进行调查,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建设一个廉洁的社会,当是法律监督应有之义。

(三)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作为主体具有现实可行性:首先,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基本上独立于行政机关,能够对腐败问题进行较好的监督;其次,人民检察院实行垂直领导,本身已具有对贪污贿赂集中调查,以形成威慑力进而防贪、实施教育所需要的独立的组织体系要素的基础。而纪检部门属于党的组织,本身并不是一种国家机关,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它的主体性质并没有反贪局来得端正,理应由反贪局来进行这个工作;监察机关隶属于行政机关,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没有独立出来,形成了一种自我监督,在监督的意愿、效果方面必然会大打折扣。因此,由反贪局作为主体最具有合理性。

当然在以上的基础上,还应该在以下诸方面努力:实现检察机关反贪局的真正独立,对现行检察院架构的掣肘之处,如经费来源、成员构成受地方监控,都必须真正剔除;在赋予新机构强大的调查权的同时,同时也要加强对它的监督制约,以免******机构自身出现腐败。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为了配合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参加这部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书,对条文的具体含义逐条解释。 本书作者具有权威性,条文释义准确,便于广大读者对于行政强制法精神和内容的学习和掌握。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下)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

    近年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日渐成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施行已久的医疗侵权纠纷二元化处理模式,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

    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多随着企业规模和交易规模的扩大而被不断放大,必须通过事先安排或主动干预,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去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消极影响。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有效的合同管理,必须是合同内容管理与合同行为管理相结合,以全面实现交易目的、降低法律风险。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幻牙

    幻牙

    这个世界最崇高至上的是什么?没错,就是生与死!还有轮回!世间本有人、妖、仙三界外加地狱,因数个种族的斗争,最终导致了三界相连的入口被封印。千百年之后,凡尘悠悠,将一切淡漠如视而不见的仙族却坐立不安的来到了人、妖两界,只为四大战神位选,因为黑暗终将来临......
  • 晚上好,总统大人

    晚上好,总统大人

    华国人人都说,苏萌萌在名门霍家耀武扬威,受尽宠爱,却不知她内心志向远大:她的兴趣是——撩倒霍御。她的理想是——迷倒霍御。她的宣言是——睡到霍御。“你受伤了,我要和你睡一个房间照顾你。”“我们昨天接吻了,你要是赶我走,我就把你亲我的照片发到朋友圈。”“苏萌萌,你还要不要脸?”“我和你之间总要有一个人要先不要脸,我愿意做那个先不要脸的人。”她使劲浑身解数,但每次都铩羽而归。
  • 灵霸天下

    灵霸天下

    “天生万物,万物平等,现在看来,在这个世界之中,原本就没有平等,只有实力才是最有力,最有效的说话方式。”韩砜只是微微的一笑,大声吼道“既然实力说明一切,那么就让我的实力,来改变这一切,改变一个平等的世界。”说罢,韩砜傲然的身体,冲向了滚滚雷云之中。韩砜,一个现代天才少年,无意中穿越到了彼岸大陆,这里是地球的折叠空间,更是水火二神大战时分裂出去的时代。灵神器,传说中的灵神器,是否真的能够破开空间?是否真的能将韩砜推向下一个巅峰!
  • 仁德法师

    仁德法师

    本书讲述了一个传奇而不息追求的当代高僧,一段中国佛教曲折而多变的历史,是一部让人获得文学快感与佛学修养的读物。
  • 战者守护

    战者守护

    少年秦羽,一路前行,谁与争锋。亲人离恨,溶入骨血。兄弟情义,时刻谨记。爱人真情,莫不敢忘。有情有义,才不枉来人世一遭。一路走来,秦羽与他的朋友们,不离不弃,共赴困境。爱过也有恨过,所以不曾后悔过,终到逍遥自在之境。我们的故事很精彩,故事中的每个人都会逐渐深入你们的心中,成为你们或许曾渴求成为的那个人。
  • 录写五月

    录写五月

    五月,录写,小小录写者从渣宗门的录写员,到可抄天地五月,世间万物
  • 破秦

    破秦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我是韩非子,悲催穿越来!占海岛,养大鲸,开铜矿,灭海怪!逐匈奴,灭百越,统六国,伐东瀛!四夷朝圣,天下归来!墨子庄子荀子孔子不如老子!燕女赵女楚女韩女美女还有你!烟雨出品,必是精品!群号114594272虚位以待!
  • 惊天计划

    惊天计划

    随着全球有限的石油资源正逐渐消耗殆尽的时候,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已是迫在眉睫了,太阳能、可燃冰甚至于遥远的月球土壤都成了科学家不断努力的目标。在这部小说中,将由一件奇怪的案子,一点一点地引出一个跨国的大集团,一个将要对全球能源垄断的大阴谋。在这小说中,我将带着您游历各地,感受种种的自然现象,与您共享我所了解的各种知识。
  • 不要再见,我的爱人

    不要再见,我的爱人

    童年的初始,青春时期的相遇、相守,谁知命运偏偏和他们开了最大的一个玩笑,若此生注定失去,我只想在失去前再体会下爱的滋味.....五年后的重逢,两个相爱的人变成陌路,就算全世界都要我放弃你,但我还是要你陪在我的身边,你要画地为牢,我偏偏陪你..........
  • 凤凰劫之半寒珏

    凤凰劫之半寒珏

    八岁时兄妹相见,从此她的这个世界开始发生变化,面对身世的迷雾丛丛,是何人在幕后操控,而她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