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在闹市街边发现了丁洵。他是一个流动摊贩的助手,帮忙吆喝收钱之类。第一眼,我便发觉他与小东是那样相像,我霎时沦陷在他清澈的双眸和略带稚嫩的嗓音里,而他汗水下的肌肤透着健康的美丽,秀挺的鼻子是那么可爱,单薄的双唇有些干燥,却不失美好。我和摊贩交谈,得知他竟是一个孤儿,谁给他饭吃,他就会帮谁干活。
我给了小贩一些钱,带着丁洵回家。
从此,他便是我的宝贝,是我一心一意去呵护的宝贝。我曾经那么喜爱他,喜爱他每次低眉的瞬间,喜爱他所有定格在阳光下的笑脸,喜爱他在阳光的照耀下顺滑如丝缎般的黑发,甚至喜爱他对我的冷嘲热讽……只是如今,我坐在购票处旁边的休息凳上,看着我昔日的宝贝,竟始终无法把他同几年前那个清秀美丽的可爱孩子联系到一起。他正在排队购票,准备带着程欢去坐过山车,程欢站在他身边跟他说着些什么。之前,丁洵要我也参加,我明确拒绝,他便笑着讽刺我,“年纪大了,可以体谅。”
我没说话,却在心底暗暗发誓:这个可恶的男人!我早晚会彻底摆脱他!
在此之前,程欢玩得很开心,他的笑容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灿烂,扬起的嘴角像是恒久不散的美梦一角,额头上的汗珠显得那么顽皮。此刻,他正朝我走来,边走边拧开饮料喝上一口,我贪婪地审视他,想把他在每个瞬间的样子都刻录在我心底,随时翻阅。
我已经真的开始吃丁洵的醋了。因为他不但可以和我的欢欢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还能一起游戏,一起大笑。我嫉妒他所有的这份荣幸,更嫉妒他可以肆无忌惮地称呼程欢为“欢欢”,且拉长声音,模仿恋人间才有的那种语气。而我,尽管我在心里始终称程欢为“我的欢欢”,可实质上,我还从没有这么叫过,如今被丁洵捷足先登,我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咽下这口嫉妒之气的。
可是我要感谢丁洵,因为他为我提供了和程欢出来玩的机会。我是早就有这个想法的,只是苦于没有理由,而过分殷勤可能会让程欢对我心生警惕。所以,丁洵其实帮了我一个大忙。
这一天阳光灿烂,没有风,没有云,天蓝得没有一丝杂质。如此明媚的日子适合快乐来每一个心田落户。
我亲爱的就站在我面前,我需要仰头、用手遮挡阳光才能看清他的脸。这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美少年,背景是金灿灿的阳光;就是这样一幅画,无论谁见了都不会觉得这是出自凡人之手。
现在,这个少年从画上走下来,坐到我身边,微微喘息着。他伸直的两条细腿写出一个“V”字,脚尖朝外,双手握着饮料瓶子。一会儿后,他忽然说:“今天可真热。”
是啊,真的很热,尽管我一直坐着,但只要看到他玩得热火朝天,竟也像是刚刚运动过似的,一股股暖流从我肺腑迸发、蔓延。他开始脱外套,可是他穿得原本就不多,我禁不住担心他会感冒,可是随即,我就暗自笑了——笑我不该担忧得像是一个絮叨的母亲。
“天气预报说这两天会持续升温,明天天气会更好。”我说。
“是吗?”他兴奋起来,“那可真好,他说要带我去别的地方呢,如果天气好的话。”他兴致勃勃地把饮料瓶子抛到空中,没接住,急中生智抬脚一踢,饮料瓶便斜飞出去,撞到了对面的木制垃圾桶上,发出沉闷的哐啷声。
我的宝贝开始抠指甲,丁洵依然在排队。正在购票的是一个秃了顶的中年男人,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他同售票员大声争执起来,横眉竖眼、唾沫横飞。程欢看了一会儿,忽然冷笑着对我说,“这男的是不是有病啊,顶着块西瓜皮还好意思嚷嚷。”
一开始,我没明白“西瓜皮”的含义,直到我发觉那男人的秃顶部位像一块西瓜皮倒扣在头上。我记得我笑了一下,没发表意见,他却越发兴致盎然,“还有那个女的,你看,看她的嘴唇,真丑……像不像《东成西就》里的香肠嘴?”还没等我回答,他已先爆笑出声。我敢肯定那些排队的人都听到了他的笑声,那个遭到他评论的女人有些厌烦地看了他一眼,顺便让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一会儿。那一刻,我怀疑这女人是不是听到了程欢的话,并会跑过来同我理论——顺便提一下,她的嘴唇的确很像香肠嘴,如果你也看过那部电影的话,就会知道这样的嘴唇的确很可笑。但我并不是在赞同程欢取笑他人的行为,可是对他批评教育可不是那个时候的我能做的事。实际上,我巴不得用尽一切手段讨他欢心,好让他留在我身边。经历过那样一个辗转反侧的晚上,我已经不再怀疑自己对程欢的情感,也不再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当作一个禁忌,我认定了心中所想,而我这颗孤寂了太久的心也的确需要萌发新意。随便人们怎么想我吧,随他们的便!幸福是自己的,那些对我说三道四的人既不能给我幸福,也就没能力剥夺我的幸福。
好了,还是让我们回到我的故事中来——那个女人并没有跑过来,她很快转过头,继续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并随着队伍一同移动。此时,秃顶男人已经离开,一个年轻小伙从远处跑来,气喘吁吁地径直跑到窗口买票,没人吭声,只有一双双不满地眼睛盯着小伙子的后脑勺,如果目光能起到批评的作用就好了。
“你老家是黑龙江的?”程欢认真地问我。我回答说是的,并猜到这一定是丁洵告诉他的。我对丁洵说过我的出身,但仅此而已。“我妈说那地方能冻死人。”程欢笑着说,有些怜悯地看着我。
我告诉他,其实那里并没那么糟糕,相比南方的湿冷,我更喜欢北方冬天明晃晃的太阳和碧蓝的天。他却坚持说南方很暖和,并告诉我那是他的表姐告诉他的,他的表姐曾经在南方呆过几个月。我问他是哪个城市,他却说不出,但他信誓旦旦地补充说,他长大后一定要生活在南方。
我问他:“是因为南方暖和吗?”
他向后靠去,并枕住双手,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才不是。”
“那是为什么?”
“不知道。”他干脆地说,“反正这里不好,挺无聊的。”
我不明白他的无聊是怎么定义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这么想,现在的孩子总是喜欢嚷嚷着无聊,谁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呢?但我知道他多半只是说说而已,因为他可能会在下一秒就忘记自己曾经说过什么。哦,可爱的孩子,他们是如此美丽的一道风景,如果没有他们,真难想象我们会生活在怎样的世界里。
但是,如果他记得他说过的话,并将坚持,那么我以后一定会带他去南方。事实证明,我最终兑现了这个承诺。
后来,两个大约和程欢同样年纪的女孩手拉手从我们面前走过,其中一个短发女孩始终歪头看程欢,直到脖子不能再扭时,她拽着另一个女孩停下来,并悄声说话,伴随着阵阵窃笑。忽然,两人原路折回,一下子坐到我的宝贝旁边,并碰了碰他的胳膊。“嘿,”短发女孩没有一丝羞涩地开口,“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这只是一种搭话方式,她不过是找出一个借口和程欢说话而已,可是,程欢似乎没有察觉到这一点,因为他竟然表现出思索的样子,“没有吧?”他狐疑地看着女孩,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我不认识你。”
“那现在你认识我啦。”女孩快乐地笑着,直截了当地问,“你电话多少?”
“我没有手机。”
“QQ呢?”
“我不上网。”
“不是吧?”女孩没好气地说,“这么小气?”她忽然对我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朝程欢挪了挪,凑近程欢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程欢摇摇头。女孩不乐意了,翻了个白眼,大声嚷嚷起来,“那你怕什么呀?我一开始还以为她是你妈妈呢。”
妈妈?原来这小姑娘以为我是程欢的妈妈,程欢才会有所顾忌。事实上,我也觉得是因为我在场,程欢才会表现拘谨。我想我应该站起来走一走,坐得太久也的确需要活动一下,于是我真的站了起来,朝丁洵的方向走去。
我无意成全程欢和小女孩,可我也不想继续坐在那里。老实说,我不喜欢那个女孩。当她对程欢侧目相看时,我还觉得开心,因为我的宝贝是如此帅气迷人,如此讨人喜欢;可是,当她和程欢搭讪时,我的心里就升腾出一股厌烦情绪,并顺便也讨厌起另一个女孩来。
我走到售票窗口时,丁洵刚好买完票,看见我,他晃晃票,“怎么,你也想要一张?”
我沉着脸摇头。
“哎呦,这是干嘛?冷着一张脸……你的小子呢?”他看向程欢,笑了,“啊,原来王子遇见公主了。”我不理他,不过我喜欢他对程欢的称呼——王子,呵,我的王子。正当我构思着我与我的王子的未来宏图时,他努努嘴提醒我,“瞧人家聊得多开心,你这位后母注定要独守空闺啦。”
我转头看向程欢,带着一丝懊恼,却发现事实和丁洵描述的有所不同。开心的是那两个女孩,不包括程欢,他双手插兜,神色有一丝倦怠,没一会儿竟起身要走,两个女孩子迅速站起来围住他。
“去把他叫来。”
“凭什么要我去?”他不满,“你以前可从来不会对我发号施令。”可是他还是去了。事实就是这么可笑。曾经我百般讨好他,只为他看我时目光能多一丝柔情,但他却视我为可有可无的保姆;现在,他在我面前卑躬屈膝,我在心里却把他当成一只臭苍蝇,恨不得把他一苍蝇拍拍死。
丁洵一走过去,就搭住程欢肩膀,笑嘻嘻地对着那两个女孩说了句什么,女孩们瞪了他一眼,气呼呼地走开了。他们朝我走来,丁洵顺便把票递给程欢。两人嘀嘀咕咕地说了些什么,走近时,丁洵大咧咧地问我,“喂!等会儿结束了我和他去吃烧烤,你去不去?”
看起来这是他们两人的决定,但他们应该先征求我同意,而不是决定好才来问我,不是吗?我有一种被他们忽略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对丁洵越发厌恶起来,因为我相信这都是他唆使的。
我当然会去,因为如果我看不到程欢,我会没有安全感。事实上,我时刻都在担心丁洵会带走程欢,因为丁洵表现出来的友好让我大惑不解,总感觉这是一个阴谋。不过,如果丁洵真的想带走程欢,我是拦不住的,而且也没理由去阻拦,因为很明显,程欢更喜欢和丁洵在一起。所以我回答,我当然会去。
丁洵笑嘻嘻地看了我一眼,扭头问程欢,直夸那个女孩子好看,还问程欢都聊了些什么。
“没什么。”程欢扬了扬眉毛,嘴角浮现一抹轻蔑,“她们话好多。”
“女人不都是这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