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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民俗忆旧(1)

在合肥“斗地主”的术语里,有一个词,叫“晃”,意思是“不要”,也相当于“看不见(要不起)”。这个词在这种环境中的表现力实在是太强了,它彻底地表达出了“斗地主”的状态,“斗地主”者的神态,以及与此有关的种种气氛。

“晃”是什么呢?“晃”似乎就是“游手好闲”,一种冬天晒太阳的感觉──这不是一个贬意的词,在这里,对退休和奋力工作了以后的人来说就更是如此,要么称它为“休闲”也行。

我是一个爱“晃”的人,特别是这段时间获得了较为充分的“自由”以后。我仿佛又回到了过往的时光里,远离了那些使人诧意的人和事。

我去了一次山王和三站,从那里沿着沙堤一直步行到西山驿;我去了一次四顶山,在大雾弥漫的山林里“晃”了许久许久,直到碰上一个到远离村庄的菜地里铲菜的农民;我去了一次浮槎山,那一次的行旅更有许多故事了,我想我会有机会详细地写下它们的;我还去了一次湖滨,但才下车就被中医学院的一位朋友的电话召回来了……“晃”真是一种荡气回肠的事情,想想吧,首先你得把所有的不快都置诸脑后,你游手好闲,做一个睿智的踏青者,更不用绞尽脑汁,编一些老而昏庸的糊涂话,造一些朝疯暮癫的荒唐事。在能够创制新鲜空气的树林、高阜、草地和潺溪边,人的确能够益加清醒,也似乎能够倍加睿智;对于肉体的健康,也是毋庸置疑的。

我想去“斗地主”了,当然不是久陷于此,也不宜久陷于此,我们之间的事情都是那么多,也那么繁复。我只是想再去体验一下那种“晃”的感觉,轻松的、悠闲的、大度的、陶醉的、只不过如此的……感觉,体验一下深广无垠的汉文化所必然提供给我们的那种成竹在握的气氛:一个人将永远只是一个人,无所谓大失,更无可能大得。永恒的只可能是我们所依身的纵横无边的社会。

结婚

提起结婚,许多人都会有一连串的回忆甚至故事。但听年纪大的人说,现在结婚好像是越来越难了。说“越来越难”,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时空都在开放,观念日趋简化,婚姻更加自由,恋爱、结婚、生育的“随笔”气息愈益浓厚,哪里还有更难的情况呢?难,是说难在认真。认真地选结婚的对象,认真地选结婚对象的属相,认真地选结婚的季节,认真地选结婚的日期,认真地选结婚的形式,认真地选结婚的酒店,认真地选结婚的饰物,认真地选结婚大宴上的来宾,认真地选……还不够烦琐的吗?

不说别的,单说季候和日期,就有许多有板有眼的讲究:闰年闰月不宜结婚,猪年不宜结婚,正月里老天爷打雷,这一年里都不宜结婚,阴历逢一逢三逢四逢七的日子不宜结婚,一是“离”,三是“散”,四是“死”,七是“气”,生气等等。

如此说来,整个一年四季,都是不宜结婚的了:春天不宜结婚,因为春天乍暖还寒,地阳不足,人气欠旺,结婚呢,又是耗神费力的大事,一旦元气伤尽,那人的子嗣还会康健茁壮,结婚的人还有长寿的吗?夏天不宜结婚,夏天阳气太盛,虚火潜行,在夏天结婚,极易不思节制而纵欲过度,留下“内伤”,并涉及后岁。秋天也不宜结婚,秋天阴气窜动,虚气强暴,正该是人静止、收敛、聚合、闭集的时节,如果一味反其道而行之,那倒霉的恐怕只有自己了。冬天更不宜结婚了,按照古籍医典中的说法,人偶之间,春三、夏四、秋二、冬一。冬天,人气已经降至了最低点,这就像一盆薪柴快要燃尽的火,若让它慢慢糊着,火种不灭,能量蓄积,到春天自会春风吹又生,若急于要照亮人生之旅,一味挑拨送气,那也确会有一时之快,但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以上昏谈。其实,一年四季都可以结婚、快乐、繁继,这正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个显著特点。结婚,无论何年何月何日,都是结婚人意气最为风发、潜能大量释放、效率成倍提高、人格尽臻善美的时刻,而且在一些别致的日子或季候里结婚,还会留下一些别致的记忆。

以我为例,我结婚就是在盛夏六月领了结婚证,八月一日办的婚礼。其时暑气最浓,赤阳高照,婚礼才过,单位替我借到一套房子,家里替我准备了一些家具、用具,我就利用中午的时间开始搬家。从父母的家到我自己的家,大约有三四里路,一个在市中心,一个在城边缘。

我借了一辆板车,把大件的家具搬上去,又把板车把捆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推着,或骑着,一个人在中午的酷日下,往城市的南缘移动。路途上总会出很多岔子的,有时下坡自行车刹不住了,后面重物的惯性大,就连车带人一头撞到路边的墙上去;有时自行车和板车突然脱离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了,自行车往左,板车却一个劲地往右,我和自行车只能被强大的板车别倒在地;有时路面一颠,后边板车上的东西“咣当当”眼看要摔倒,路边热心的行人抢上一步扶住,甚至还有同情于我,扶上车,再送一程的……到地方了还有麻烦事,就是大件东西我自己搬不下来,更搬不进屋里去。我就站在板车旁,一边擦汗,一边等人。有人下楼或有人走过时,不管认得不认得,打个招呼,请他帮个忙,把东西抬进去。抬进去也快,半分钟一分钟就完工了。但就这么一下子,大热天出重体力,那人也已经浑身透淌、大汗淋漓了。

其实,我想,结婚也就是结当时的一种心情罢了。爱心于她(他),是一种心情;迫不及待立马就要成亲入房,是一种心情;先领了结婚证,等房子分到手了再结婚,又是一种心情;未婚而同居是一种心情;居而不“婚”也是一种心情……结婚,倒不如说是跟自己当时的心情、心境结婚,好坏对错都是自己的,跟季节、季候没有什么根本的关系。

赶集

“赶集”,是皖北、淮北的语言,其实北方的许多地方都这么说。“走,赶集去!赶集去!”“集”是名词,自然就是从集体、聚集、焦点的意思变化而来的。这大概也是个古汉语。古代人少,不像现在出门人碰人,人挤人,于是心烦,不大愿意出门。人少时,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心情就很迫切,哪儿人稍多些,大家就都想赶到哪里去聚集聚集,见见老朋友、老熟人,会会新面孔,交换点自家的农产、编织,或谈谈恋爱、约见上一个春天见过的情人什么的,约定俗成,沿传下来,就成为北方的语言,意为定期交易的市场。

集,有各种各样的集,有大集,也有小集。所谓的大集和小集,又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场面大,地方大,声势大,人员多,历史久,商品丰厚,这是大集。反之,则是小集。

另一层意思是正式和非正式,主要和次要。对一个大的集市来说,正式的、主要的集日是大集,非正式的、次要的、起补充作用的集市,就是小集。例如露水集,露水集是两种意义上的小集,既说明它的集市小,也表示它逢集时的规模小。露水集这个名称,是从自然、生活中顺延而来的,言明时间短促,颇具文学形象的色彩:太阳升起,露水消散,这个“集”也就散了,不耽误那些时间抓得紧,想赶早解决柴米油盐的人。而天天集呢,则是大集了。集大、人多到天天有如集日,那还不是个大集吗?甚至就是个小小的城市了。

骑路集又是个小集了,说的是集市的模样:这个集是骑在路上的,是在路上成集的。当然,骑路集有它的弊端,如果是在乡村的偏僻处,那还没有什么大的要紧,但如果是在国道大衢,那就有碍交通了。另外,从时间上来说,除天天集外,各集逢集的日期也各有不同,特别是相邻的集市。时间上要相互错开,以免赶集的人过于分散,形不成集市。你一、三、五,我就二、四、六,你一、四、七,我就三、六、九,当然这都是农历,叫做“逢初一、初三、初五”,或“逢十二、十四、十六”。时间的选定,有的是传统沿袭的,市场规律,有的是当地政府任定的,时间长了,也能形成习惯。

“集”,有以上的含义,“赶”,则言明了成群结队、争先恐后和争分夺秒。赶过集的人都知道,逢到集日,特别是大集,在通往集的每一条乡村小道上,都有各不相同,而又大同小异的人纷纷往集上赶。说各不相同,是说不同的人,男女老幼,胖瘦高矮,推车挽篮,确实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说大同小异,是说赶集的人都是农民。城里人不赶集,因为城里每天都有“集”,是“天天集”。镇里和“集”上的人、干部、职工也不赶集,因为“集”就在身边,毋须去“赶”。所以要“赶”的,只是农民,还有那些农民出身、做小生意的。

做小生意的要赶,是因为他们以赶集为生,他们不是坐地户,他们的货品和买卖,都只为农民而设,都只同农民打交道,为了交易,他们有时候一天要赶两个相近的集:他们早早地赶到集上,然后在不到晌午时再赶到另一个集上。时间紧,赚头轻,他们不“赶”当然不行。

农民要“赶”,除集是专为农民而设外,还因为农村一般都忙。农家的活总是做不完的,况且还有春耕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等时间限定的硬活。在这种情况下,赶集成了奢侈的事,来回跑个一二十里路不算一种辛苦,倒成了一种特殊的待遇。“没事你赶啥集去!”这是说没有事不能去赶集,有事才能去赶集。有什么事呢?农村的所谓“有事”,也就是柴米油盐收耕种的事,娱乐啦、玩儿啦、休闲啦、交友啦,那都不算“有事”。

除有事的人须赶集以外,另有一种人,即年老体衰、不能干活的老年人,主要是老头们(老婆子在家忙的多,老头们在家闲的多)也有赶集的奢侈和特权,这是几十年辛勤劳作后才获得的权利。“俺表叔在家呗?”“赶闲集去啦!”这叫“闲集”──不同于年轻力壮的闲人──理所当然地闲了,才有赶集的奢侈和特殊。对他们来说,这种“赶”不是赶忙、赶紧的“赶”,而是赶场子、赶热闹的“赶”,与那种有事才“赶”和做生意才“赶”的,已经不是同一个意思了。

除了农民、做小生意的和赶闲集的老头们之外,赶集的还有另一种特别的人,那就是我。

我也是个赶闲集的。

从上小学就赶。那是在一个表姐家,跟着表姐夫赶黄河故道的一个集卖葱。表姐夫是个急性子人,在集上蹲了不足半个小时,就急了,不论斤卖了,论堆卖,把葱分成一堆儿一堆儿的,便宜卖,五分钱一堆,早了早走,到家就被表姐训得低头认罪。

上中学时我也“赶集”,那纯粹是玩儿,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也不知道是干什么,也没有什么目的。一个中学生,盛夏,光着脊梁,小褂撂在肩膀头子上,大上午的步行走到离城二三十里的一个集上,在集上、人堆里磨蹭、转悠那么个把小时。再一个人,或唱着歌,或一声不吭地走回城里,天天如此。

在农村插队时自然更赶过不少集,有时赶集是为了柴米油盐,但主要是为了火柴、煤油和肥皂,那时火柴、煤油、肥皂紧张,不托人都买不到;有时则是卖点口粮换钱。

八十年代初拿了工资以后,在城市里上班,赶集的习惯不但没改,反而更加旺盛了,赶集的形式也变得更加多种多样了。有骑自行车去的。那一次是在桃园,把自行车靠墙放好,就歪在自行车边闲坐慢看。看小媳妇带个脏孩子在人窝里挤,看炸糖糕的一边炸一边卖,生意好得很,看四个老头打扑克,看草药贩子伶牙利齿地叫卖……有扒小四轮拖拉机去的。那一次是从祁县镇往湖沟去,感冒发烧还没怎么好,走得实在累了,就央一辆小四轮走慢些,自个扒上去,一路大颠着到了湖沟集。有坐“木的”去的,那一次是从南照镇到润河镇,叫了一辆人力三轮,在淮堤上秋风秋意地行,又下到蓄洪区里,攀上庄台,看尽了一种新壮阔。有坐公交车去的。那是春节期间在城郊的西二十里铺,是父亲提供信息让我去的。集市外搭了戏台,台上有戏班子唱泗州戏,台下什么人都有,做买卖的,套圈扔棍有奖的,站在自行车后架上的,站在小板凳上的,站在手扶拖拉机上的,因为风大,头上拿围巾裹得只露两只眼的,骂爹骂娘的……还有步行去的。有一年沿老濉河步行,连着赶了濉河附近的六七个集:灰古集,那集上一纸禁捕青蛙的行政广告,至今还在我眼前晃动;浍沟集,那是个濉南大集,集外陡峭的河岸和葱郁的树林,叫人流连忘返;泗山集,那差不多就是个露水小集了,一街筒子都是黄泥,但出了集,路就干爽爽尘扑扑了;枯河头集,那真是个露水集了,我因为到的晚,夜间就在集外的麦秸垛里睡了半夜。露水集都早,早上爬起来买两根油条吞下,买一碗稀饭喝干,再转身面迎阳光,举步往东边的洪泽湖,一路扑踏着走了去。

过年

狭义地讲,过年就是过初一。但是照我的看法,其实就是过年三十的中午和晚上。随着年岁的增加和环境的变化,过年有不同的心态和方式。

高中毕业那阵子,自己极想离开家,到社会上去独立生活,对父母、姐弟及家的亲情看得十分淡。在农村插队的第二年的除夕,几乎就是在乡下过的,要不是贫下中农的苦心劝导,我肯定就在农村的防震棚里过一个革命化的年了。

遥远的过去的日子回忆起来都像梦。

不重亲情的日子,后来还在延续着。七十年代末上了大学,过年时偏想着去体验社会。年二十九坐汽车到了农村的大姨家。大姨父个子瘦高,干事说话都像风一样快利。那时候大姨和大姨父两位老人相依为命,儿子远在甘肃玉门,我去了他们自然无比地无比地高兴。正好家里养的一只看家狗连偷别人家的小鸡吃,早就决定要宰它,但那畜牲通人性,机灵,人近不了它,家里的人近了它,它就站起来摇摇尾巴跑了,设下各种圈套都拿它不住。可是你说巧不巧,我去的第二天早上,天气晴冷,天寒地冻,它不知怎么的贪恋了狗窝,毫无警惕地呼呼大睡,被大姨父当场逮住,又亲手吊在门前的树上剥了皮。大姨父干这些事时非常兴奋,捋了袖子,嘴里一连迭声地说他外甥福气大。狗被大卸八块,添了辣椒、大蒜、干姜,在锅里加了猛火狂炖,后又改为文火慢煨。狗肉的奇香在整个村子和整个大平原上魔术般地风靡着。那真是我从未体会过的一种极致的香气。到了晚上我们就在小方桌边,小盅喝酒、大块吃肉了。两个好老的老人,和一个好年轻的男孩,三个人在如豆的煤油灯下,关了门,喝酒,吃狗肉,讲一些梦里的话,抵御着屋外的至寒。狗肉和酒都是大暖的东西,在冬天它们是民间最上等的暖物了。

后来工作了,有了家庭,而且工作的地点和自己的家和父母的家都在一起。过年就过呗,人家咋过咱咋过,吃饭、待客、看电视、放鞭炮、走亲戚串朋友,年年都过得很平和,是大众化的过年法。

再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工作调到了另一个城市,家也随之调去,过年时父母在一地,我们在一地。但父母只是两位老人住着,过年时未免太冷清,但我们这边的家又不能离了人。虽然家中财物无多,可总也不放心全都离了它。于是有好几个年我们都是兵分两路。妻子带着女儿去和爷爷奶奶团圆,我一个人留守。这甚至也是我自愿的,我对过年还是看得很一般很一般,除年三十的中午到大姐家去吃一顿团圆饭外,春节期间的大部分日子我都关门闭户,享受一个人的清静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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