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太阳刚越过地平线,将温暖的光线洒遍中京的每一座殿宇屋舍,每一条长街小巷,每一棵青草花树,天地焕发出蓬勃的朝气,人们眼中亦充满着希望。
这是大汉京都极其平凡的清晨,也是麦可白来到中京的第一个清晨,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劈柴烧水喂马做饭,也没有对着老槐树劈上三百刀,他只是躺在床上发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纱帐细小的纹路,仿佛那里面有柴刀,有水瓮,有老马,有锅灶。
他昨夜睡得很不好,他清楚地听到了遥远的狗吠声,池塘里荷叶下的蛙鸣声,还有冯府更夫的梆子声。然后等狗停止了吠叫钻回狗洞中,池塘里的青蛙跃出水面趴在荷叶上,冯府的更夫打着哈欠吹熄床头的油灯,他们都睡了,他仍清醒。
以往有太多的夜晚无法入眠,或因为饿,或因为冷,但有师父在侧陪着他,他仍可安然成梦。可这一夜不同,身旁再没有那个身影,再没有轻拍后背的手,麦可白感到无比的失落和孤寂,只好睁着眼睛盯着漆黑的夜,看不到任何物事,但至少没有闭眼时浮现的那张脸。
并非他不想见到那张脸,相反,他很想,但离别之言犹萦耳际,他警告自己必须脱离这种惜别的情绪,一心向着神阵师的目标前进,当有资格知道那些秘密的时候,他相信师父一定会回来的。
他努力遗忘着,直到困意盖过一切,这才沉沉睡去。
过了不知多少时间,有鸡鸣声传来,破晓的曙光斩碎迷雾,照亮了整个世界,麦可白便这样醒了,这是他多年的生物钟在发挥作用,但醒了却无法做醒了的事,只好盯着雪白的纱帐发呆。
“咚咚咚”有人敲门,他习惯性地坐起身来,准备起床开门,但门自己开了,一团粉红的云朵飘了进来,冯嘟嘟梳着清爽的发髻,满脸堆笑地走进屋来,说道:“怎么样,睡得可好?”
麦可白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还不错。”
冯嘟嘟展颜道:“大懒虫快起床,姐姐带你逛一逛中京盛景,散散心。”
麦可白没有心情去争论谁大谁小这个话题,淡然一笑,伸了个懒腰说道:“你稍等。”
冯嘟嘟拍手一笑,退出房间,听着屋内窸窸窣窣的轻微声响,然后房门再次洞开,麦可白穿着干净的青色道袍,头发用一根竹簪随意挽了个发髻,微笑道:“可以了。”
冯嘟嘟看着他奇怪的着装,想起昨日师徒离别时的黯然画面,没有多说什么,拉着他的手向外走去。
大门前冯府下人早已备好马车,马是全无杂色的纯白骏马,车是红盖雕花的沉香软车,一名下人恭敬地掀开布帘让二人进入车厢,然后提着皮鞭坐上车辕开始赶车。
马车平稳地压过青石板铺成的街面,转过巷口,驶入南北向宽阔的青龙大道,喧哗热闹的叫卖吆喝声此起彼伏,展现着天下第一城的繁华盛景。
过不多时,马车在一家不起眼的早点铺前停住,冯嘟嘟喜道:“知道你没吃早饭,请你吃中京第一绝的灌汤包。愣着做什么,快下车。”
这家店铺并不大,门头的招牌写着苍劲有力的五个大字:“陈记灌汤包”,颇有名家风范。冯嘟嘟笑着解释道:“这是文渊阁某位大学士题写的匾额,据说他早年赶考时,这家店对他多有恩惠,待中了那一年的文科状元后,特来致谢,题写了这块匾额,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
麦可白看着那五个字,嘟囔着说道:“中状元时想来也不会太大,应该不超过二十岁,十多年的历史,那他三十余岁便成为文渊阁大学士,真是个天才啊。”
冯嘟嘟看着他认真思考的表情,说道:“他本来就是个天才,据说他是大汉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学士,文采学识,无人可出其右。听学院的教习说,以他的聪明才智,若是用在修行上面,大汉必然又多出一名至强者,那么大汉与妖族的战争便不会这么胶着了。”
麦可白不明白妖族作何解释,于是问道:“妖族怎么讲?”。
冯嘟嘟像看个白痴一样望着麦可白,叹了口气解释道:“难道你师父没告诉你,除了大汉和周边的几个属国是人类,其余如深蓝阔海,云巅之国,还有沙漠海那一带,甚至包括南疆隐族,都不是纯正的人类血统,他们都有非人的一面。”
“哦。”麦可白恍然点头,但他仍有些疑惑,想起与师父行走天下,也曾途径深蓝阔海、云巅之国这些地方,并不觉得那里的人与已有何特别之处,于是问道,“所谓妖族是怎么区分的?有什么特征没?”
这时店铺的伙计已端来热气腾腾的灌汤包,还有香醋和稀饭,两人面对面坐着,开始进食。
随着晶莹剔透的面皮被牙齿咬开豁口,一股滚热喷香的汤汁向外溢出,烫的舌头发麻,却说不出的爽口,不一刻两笼灌汤包便被扫荡一空,两碗稀饭也空空见底。
“要不要再来一笼?”冯嘟嘟虽然只吃了两个,但她仍对昨天的场景历历在目,于是很自觉主动地相问,生怕他饿肚子。
“不用。”看着对方投来疑惑的目光,擦了擦嘴续道,“第一绝之后自然还有第二绝第三绝。”
冯嘟嘟豁然醒悟,微笑着点了点头,拉着麦可白的手重回车中,那名下人在另一桌也吃了一笼,见小姐和那位贵客离桌登车,忙与店家会了饭钱,上车赶马。
车声辚辚,马车再次平稳地行驶于宽阔的路面,车厢内的两人又继续说着先前的话题。
“我们人族与妖族之间的分际并不十分明显,比如说深蓝阔海的鱼人族,他们站在陆地上跟我们看起来没有任何分别,但一旦到了水中,人类会无法呼吸窒息而死,而鱼人族会幻化出两侧的腮,进而自由地呼吸。所以分辨人类与鱼人族最简单的方法便是将他们扔到水中,看是否幻化出那两片腮。”
麦可白惊奇地听完冯嘟嘟的讲解,点了点头表示了解,然后问道:“那其他的呢?”
冯嘟嘟微微一笑,继续说道:“云巅之国羽族的特征比较明显,他们背后生有像鸟一样的羽翼,俗称鸟人,顾名思义,是可以在天空飞翔的。他们是大汉的第二大敌人,由于他们的国都建设在陡峭的山崖之上,比云还要高,故称云巅之国。天机阁研发的隼便是为了攻打云巅之国,如果你够仔细,便会发现中京的天空,时常会有巡城的隼飞过,那可真是了不起的发明。”
她久受大汉尚武风气的熏陶,说起天机阁这项伟大的发明,不禁倍感荣耀。然麦可白久在边疆,行走于深山老林之中,对大汉的战斗精神和民族优越感了解的并不多,虽然惊奇于隼能够凌空飞翔,却不像冯嘟嘟这般发痴,随口说道:“难道机械的鸟还能比真实的鸟更灵活?”
冯嘟嘟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这是毫无疑问的,云巅之国的鸟人除了多一对翅膀,又怎能对抗精钢制造的战隼?便是撞也把他们撞得亡国。”
麦可白还想说如果真如你想得这般简单,这世上只怕早没有云巅之国的存在了,但看到对方激昂自信的神情,生怕一说出口惹来不必要的争执,他可不想寄人篱下跟主人家闹得不痛快,即便冯远山夫妇不在意这种不痛快,甚至冯嘟嘟也不在意,但他在意自己不痛快。
麦可白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僵住,便转移话题说道:“羽族这么好分辨,想来不会平白闯入人族的领地,尤其大汉中京,更是不可能来到。”
冯嘟嘟似笑非笑地望着麦可白,半晌方道:“这你可错了,羽族是最喜欢来中京的妖族。因为他们是最自负的种族,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高贵的血脉,抑或出于炫耀,抑或出于挑衅,抑或是出于对大汉的轻视,羽族时常有年轻高手乔装改扮,来到中京生活,有时是贩夫走卒,有时是行旅商贾,有时是达官贵胄,更嚣张的是混到四时学院中,掩人耳目十年而不被发现。当然啦,被发现真实身份后,通常没什么好下场,不是当场斩杀,便是擒于天枢院做研究。总之惨不忍睹。”
她就像见过那些倒于血泊中的羽族尸首,抑或被剖开身体试验研究的活体,当说到那一惨字时,竟是心有余悸地打了个寒颤,雪白的臂膀上现出一个个小小的突起,如冷风袭体。
麦可白毫无所觉,他想到的是深林雪地被自己射死的鸟雀,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活命需要,年幼时有过不忍,但彻夜难眠的饥饿让他忘却了怜悯,心比雪冷。
“还有呢?”麦可白平静地望着冯嘟嘟微显煞白的脸问道。
冯嘟嘟若有所思地回望了他一眼,说道:“沙漠海深处很少有人去过,所以相关记载少之又少,我在学院多年,从未发现有这方面的内容,我曾问过教习先生,他们也只是摇头,所以关于沙漠海的情况,我真不知道。”
她挪动了下身体,调整了下坐姿,将肩膀微侧靠在厢壁上,继续说道:“南疆隐族的记载也不多,但比沙漠海要详实一些,那里与大汉隔着毒沼,剧毒无比,凶险万分,汉人自然不敢南下,便是连世居边缘的隐族也少有露面,显得很是神秘,想来隐族的名称也是由此而来。不过,南疆因为有极广阔的领土,矿产方面的资源极其丰富,所以大汉并未对其死心,一直有暗谍冒死穿越毒沼,潜伏于南疆,进行着某种深层次的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