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更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办事走程序,可以减少很多失误,避免很多风险。反之,就会出现很多失误,形成很多风险。
程序,即程式、规矩、顺序、步骤。
办事走程序,就是按照已经明确规定的顺序、步骤和程式、规矩办理公务。
办事走程序,首先要有程序。程序要事先制定。制定程序应符合下列原则:
——周密。程序要环环相扣、道道衔接,任何脱节的程序都会令其失去存在和执行的意义。
——简练。绝不能将程序规定的繁琐而累赘,使程序变成负担。
——易于执行。程序是用来执行的,所以要易懂、易操作、易检查,易于操作的程序实际上会成为“八股”。
执行程序,要讲严肃、全面、全员、彻底。严肃,是指程序一旦制定出来,就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绝不能随心所欲,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弃之一边;全面,是指所有的程序都要执行。不能在这个问题上执行程序,在那个问题上不执行程序,或者执行这个程序,而不执行那个程序;全员,是指企业上下,不分高层还是基层,领导还是员工,都要按程序办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特例;彻底,是指执行程序要善始有终。一般的程序会是一条操作“链条”。不能只执行前边的“链条”,不执行后边的“链条”。即使有些“链条”需要更换,也要由原制定程序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
可见,程序有三个属性。一是公开性。程序一经制定,就要公开、公布,让全体员工都知道。二是可调性。程序不能一定终身,它可以修改,可以充实,可以删减。三是公允性。程序一旦制定出来,就要认真地贯彻执行。在程序面前,没有特殊的员工。企业上下均如此。
程序,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更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办事走程序,可以减少很多失误,避免很多风险。反之,就会出现很多失误,形成很多风险。
有一位企业领导人,在未按规定走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300万元作为投标的保证金支付给了一个中介公司,结果,受骗上当。不仅所谓的招标项目子无虚有,而且连300万元保证金也一去不返,白白损失了一笔资金。事后总结经验教训时,一位项目部主任说:“这个项目我们早已听说,而且也做了一些市场调研,基本证明是一个不存在的项目。在支付保证金之前,如果按程序先开个会研究一下,300万元肯定不会损失。我们的领导为了能揽到工程,急于打钱’出去,心太急了。”
仅此一例,足可见走程序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但是,绝不能将走程序变成漫无天日的“议题”漂荡。商场如战场,有时候商机稍纵即逝,必须抓住不放。因此,走程序要有紧迫感,不能是“黄河边上看流水,没有尽头”。
同时,也不能将走程序变成走过场,变成“议题”贴标签。否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走程序的本意。
办事走不走程序、如何走程序,是衡量一位企业领导人素质高低、是否开明、是否清醒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些素质较高的、开明的、清醒的领导人必然会走程序;反之,另一些企业领导人就不一定走程序,或者是将走程序变成了走过场。
诚然,由于商场的风云变幻,一些商机来不得按部就班地走程序。这时候,“例外原则”可以起作用。企业领导人可以急事急办、要事特办。但即使是按“例外原则”办事,也要在制度中载明:什么是例外原则,哪些事项可以执行“例外原则”等等。不可将“例外原则”作为不按程序办事的“法宝”到处祭用。
有的人担心,办事走程序会降低企业领导人的核心作用,影响他的决策能力。恰恰相反,坚持办事走程序,会避免失误,减少风险,而且是在企业领导人关注和主持下进行,可以大大提高其核心作用,提升其决策能力!
因此,作为企业领导人,一定要记住:办事要走程序!